中标
仙林大学城及紫核西岗片区2022年排水许可监管技术服务成交公告
金额
6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dl(22)-026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毛工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成
中标公司南京优那特测绘数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仙林大学城及紫核西岗片区2022年排水许可监管技术服务成交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DL(22)-026
二、项目名称:仙林大学城及紫核西岗片区2022年排水许可监管技术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优那特测绘数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科创路1号路金港二期07幢
中标金额:6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仙林大学城及紫核西岗片区2022年排水许可监管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栖霞区排水许可第三方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现场勘查、巡查监管、水质检测服务,以确保排水许可证办理过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服务期:365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巍、任东华、任伟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为6000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
联系方式:025-84767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25-57026782-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成
电 话:025-57026782-223
- 02-仙林大学城及紫核西岗片区2022年排水许可监管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0523.pdf02-仙林大学城及紫核西岗片区2022年排水许可监管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0523.pdf
-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jpg中小型企业声明函.jpg
竞争性碳商文件
项目编号:JHDL(22)-026
项目名称:仙林大学城及紫核西岗片区2022
年排水许可监管技术服务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五月
第一章,竞争性商邀请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
人”)的委托,就仙林大学城及紫核西岗片区2022年排水许可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碳商采
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碳商。
1、项目编号:JHDL(22)-026
2、项目名称:仙林大学城及紫核西岗片区2022年排水许可监管技术服务
本次采购分包情况:1个包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0万元
服务期:365日历天
采购范围:栖霞区排水许可第三方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现场勘查、巡查监管、水质检测服务,以
确保排水许可证办理过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
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
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含本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资质(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资质(提供测绘资质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
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
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
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
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碳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碳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
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
的组成部分。
4、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无需缴纳商保证金。
5、购买文件方法:
(1)各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经办身份证
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购买竞争性碳商文件时间,购买竞争性碳商文件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
年5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竞争性碳商
文件费用500元/套,售后不退。
购买竞争性碳商文件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
大厦13楼)
6、递交碳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5月31日上午9时00分;
递交碳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碳商响应文件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
厦13楼第一会议室)
7、有关对竞争性碳商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8、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碳商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
3
“副本”。
9、现场勘察及标前答疑会:
(1)现场勘察:不统一组织。请潜在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对现场资
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结论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其他说明
供应商中标后需和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签订服务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采购人: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毛工联系电话:025-84767707
采购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代理机构邮编:210002
代理机构传真:025-84651110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成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7026782-223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50169237@qq.com
以上内容若有变更,采购人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
政府采购网站(https://njgc.jfh.com/)有关本竞争性碳商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
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章,竞争性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竞争性碳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服务”指本竞争性碳商文件中所述服务。
2.3“供应商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
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
知》国统字(2011)75号)。
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蓝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
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
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
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
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
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
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碳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碳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
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4.2采购代理费6000元,由中标人支付(以上费用不包含评委费,评委费另行支付,不开具发票)
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上述费用。
二、响应性文件编制
5、碳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5.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碳商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
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碳商代表签字。
5.5响应文件应接照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
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6、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6.1供应商应当根据碳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商文件提出的
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6.2碳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碳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
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碳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竞争性商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第一章碳商邀请中3.1、3.2款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合同草案条款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8)供应商认为应当放入的其他资料。
6.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
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
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提供的服务如与碳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响
应文件应按照碳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
得有缺失或无效: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项目集成或实施方案
0
(3)服务承诺;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6.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
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和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
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单价不变。
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碳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6.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7.竞争性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碳商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盖章、修改和撤回
8.响应文件盖章
8.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需要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有关资料加盖公章后装订在响应文
件中。
8.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在碳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1供应商在提交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9.2碳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能修改和撤回;如果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申请撤回
的,采购人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
四、商
10.联合体(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商)
10.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竞争
性碳商。
10.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
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0.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碳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7
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
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
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
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
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10.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
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碳商,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碳商。
11.商组织及程序
11.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商小组分别与供
应商进行商。
11.2碳商工作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商小组负责。
11.3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碳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与实质性响应碳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商。未实质性响应碳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碳商小组应
告知有关供应商。
11.4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商,所有参加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商机会。
11.5碳商过程中,碳商小组根据碳商文件和碳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碳商小组将通知所有参加碳商的供应商。用“★”
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11.6供应商应当按照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
11.7碳商结束后,碳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
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商情况退出碳商。
11.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商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碳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
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4)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或提供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5)未实质性响应碳商文件要求的;
(6)属于碳商邀请中第六条第2款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的;
(7)没有详细阐述服务方案,而是直接拷贝碳商文件需求的;
8
(8)碳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未在碳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碳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1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碳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12.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2.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商文件中规定
的各项因素及诚信记录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
评审方法。
12.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服务、业绩、履约能力等。
12.3评定方法,详见碳商文件第三章。
13.确定成交供应商
13.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标准优劣顺序排列。碳商小组根据排名确定1-3名成交候选人。
13.2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1)碳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在碳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按第二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
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3.3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13.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6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人均不退回。
13.7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供
应商及时到采购人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14.编写评审报告
14.1碳商小组根据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5.签订合同
15.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9
1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
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
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向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
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
15.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
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
动。
15.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6、询问
16.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质疑
1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按规定给予回复。
17.2质疑供应商的质疑行为和质疑函的主要内容应符合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7.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7.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事项。
17.5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
及商业秘密。
17.6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违规质疑或多次质疑不
成立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8、投诉
18.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9、诚实信用
10
目录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碳商申请人住址)的(碳商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碳商申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23
目录四、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名称 | 报价(万元) | 备注 |
1 | ||||
交付时间 |
碳商申请人名称:(盖章)
说明:
1、本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
响产品整体功能。
2、《开标一览表》除需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另外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
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24
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现场勘查 | 户 | 600 | 对本次片区初次办理排水许可的排水户进行现场勘查。 | ||
2 | 巡查监管 | 户 | 1000 | 对本次片区办理正式排水许可的排水户进行批后日常巡查,每1个季度1次,每年4次/户。 | ||
3 | 临排工地监管 | 户 | 50 | 对本次片区办理临时排水许可的在建工地进行日常巡查,每户每月1次,每年12次/户。 | ||
4 | 汛期临排工地监管 | 户 | 50 | 根据南京市水务设施管理中心下发的汛期期间临排工地管理要求,对本次片区办理临时排水许可的在建工地进行日常巡查,每户每周不少于2次,每月8次。 | ||
5 | 水质检测 | 户 | 100 | 对本次片区重点排水户进行水质检测,每年2次,每次抽查10%,共抽查20% | ||
总价小计: |
碳商申请人名称:(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5
目录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格式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
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我单位具有履行项目名称:仙林大学城及紫核西岗片区2022年排水许可监管技术服务合同所必需的良
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声明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6
目录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格式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我单位具有履行项目名称:仙林大学城及紫核西岗片区2022年排水许可监管技术服务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具体设备明细见下表)或专业技术能力。
声明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7
目录八、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及专业 | 执业资格及证书号 | 技术职称 | 相关工作年限及工作经历 | 拟担任本项目何种工作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章)
说明:
请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相关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
28
目录九、碳商申请人项目业绩情况表
碳商申请人项目业绩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业主联系方式 | 工作主要内容 | 合同金额 | 备注 |
碳商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说明:
1、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请碳商申请人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3、开标时请携带相应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29
目录十、实施方案
由供应商根据碳商文件内容要求及评标标准内容自行编写,详尽、完整、易于理解。
30
目录十一、服务承诺
由供应商根据碳商文件内容要求及评标标准内容自行编写,详尽、完整、易于理解。
31
目录十二、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32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双山明,根政府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仙林大学城及紫核西岗片区2022年排水许可监管透
术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仙林大学城及紫核西岗片区2022年排水许可监管技术服务,属于建筑工程;
承建企业为南京优那特测绘数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
人,营业收入为2800万元,资产总额为35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学数做
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南京优那特测绘数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子盖章
日期:
20208年05298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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