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氦气回收控制系统项目
金额
300.00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00元
招标联系人李晓贵
招标代理机构长城控股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氦气回收控制系统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采购氦气回收控制系统3套,通过氦气回收控制系统,实现一次氦检工序排出氦气的收集、提取、纯化、存储再利用的闭环管控,符合生产、工艺、品质标准,第一阶段回收率≥80%,纯度≥99%;第二阶段回收率≥90%,纯度≥95%。
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氦气回收纯化设备3套,本工程采取交钥匙工程形式,主要内容为自动化氦气回收纯化系统采购。包括设计、试验、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生产陪同等的全部内容。
三、技术要求
1.交货期≤45天(自签订合同起至设备结束调试交付达到交付要求);
2.设备核心参数要求:
①设备节拍≥16ppm
②第一阶段回收率≥80%,纯度≥99%;第二阶段回收率≥90%,纯度≥95%;
③现场工艺参数
a.单台氦检设备检测腔体数量6
b.氦检漏率是多少≤9.9*10-7Pa.m3/s
c.现场所用氦气浓度≤99.999%
d.检漏口压力<40pa
e.注氦压力-10~10kpa
f.抽真空压力-75~-80kpa
g.抽真空时间5~120s
h.风速≥0.45m/s
④标准设备,后续可配合公司计划安排进行移机。
3.否决项:
①交货期>45天;
②技术参数不达标,提纯纯度需≥99%,回收率≥80%。
四、投标主体的资质要求
注册资金≥1000万。
五、投标主体的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具备3家以上的成熟落地导入经验,以提供的合同首尾页为准。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报名联系人。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7:00。
七、联系方式
1.项目所在地:江苏常州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晓贵0312-2197904/18633299669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zbgys@gwm.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3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
报名前须自行详细查看并判断资质及业绩符合性后,再进行报名,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如果不能准确判定可询问报名负责人;
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发票事宜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
注:a.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特别提醒:公司缴费时请务必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如为个人代缴,请务必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未备注造成意向金无法追溯,将取消您此项目的报名资格。
注意:
①原则上以公司交款为准,即公对公账户;注册成功后汇款至以上账户;
②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
③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gwlianjie@163.com(集团纪检组) gwco@163.com(董事长办)
QQ:1545941100(集团纪检组) 微信:gwlianjie(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13731210088(秘密特工组)
电话:0312-2197836(集团纪检组)
0312-2192999(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董事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邮编: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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