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05-00163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宇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晨阳024-31330017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皇姑区第三方考核测评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5-00163
项目名称:皇姑区第三方考核测评服务(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10时00分至2025年01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档递交同时执行,并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递交的电子文档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具体操作教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CA数字证书办理及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等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联系方式:024-86843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宇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中路35号(C-6-9)
联系方式:024-31330017
邮箱地址:LNYTXMGL@126.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宇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1111210013000660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晨阳、王西
电  话:024-313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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