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万元
招标联系人陆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4
公告正文
我公司拟就桂北建材城(含粮高站台仓库)整体租赁公开招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商项目名称
物资公司桂北建材城(含粮高站台仓库)整体租赁
二、招商人
广西宁铁物资工业有限公司
三、招商项目具体事项
1.租赁物简介:桂北建材城位于桂林市叠彩区群众路北一里,为原桂林北货场,连通群众路与新建路,西侧紧邻铁路衡柳线;粮高站台仓库位于桂北建材城北门内侧。资产占地面积78748㎡,其中公司原有房屋、仓库面积共11678㎡,场地面积67070㎡(包括约26590㎡临时建筑),招商面积为测绘面积,中商人不能以实际面积和招商面积有出入为由来减少或降低中商金额或政府拆除临时建筑而要求降低租金。
2.招租用途:限定为不影响铁路行车安全、不影响社会治安及周边环境的经营业态,不能用于办学、午托、培训、养老院等。承租人经营合法依规,并取得相关部门审批,不得妨碍或干扰他人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不得用于生产、加工、存放或销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等用途,不准存放废弃物及不准排放废水、粉尘等污染物。
3.合同期及租金增长方式:10年,合同期内租金每两年递增5%;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参照集团公司合同文本。
4.招商底价:月租金底价220000元(其中房屋85860元/月,场地134140元/月)。本次竞商价仅为房屋场地租金,不含其他费用:比如园区投资改造建设费用、水电费、垃圾处理费、卫生、安保等其他任何费用,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5.改造免租期:无。
6.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
7.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收取。
四、其他需明确事项
1.竞租人应实地查看并了解租赁物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需了解租赁物情况或到现场查看,可联系  陆经理  ,电话: 13977301095,位置及现场情况以现场实地勘察情况为准。竞商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租赁物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本租赁资产按现状出租,房屋、仓库面积公司11678㎡为出租方原有资产面积,另有原承租人搭建的门面、仓库等临时建筑约26590㎡按现状按场地方式出租,场地总面积67070㎡。该2万余平方临时建筑因缺少政府审批,存在被强制拆除风险,竞商人须充分考虑该风险,且不得因临时建筑被拆除而要求减免租金。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拆除、破坏市场内按现状出租的临时建筑,否则出租方有权主张赔偿。
3.中商人根据经营业态要求,取得当地政府的书面经营许可审批文件,并自行投入资金进行硬件改造升级,水电、排污接入等,配备完善相应的消防设施并报消防部门审批。因硬件与经营业态、消防安全等不符而被甲方上级部门或桂林市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责令停业整改所造成的损失由中商人自行承担,中商人亦不可以此作为合同延期生效或减免租金的理由。
4.中商人全权负责使用期间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劳动安全,保证环境卫生、整洁,涉及与地方政府协调的一切事宜均由中商人自理,并承担运营过程中的经营风险。
5.中商人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建筑、设施和设备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但不得改变房屋原有承重结构或者擅自增设他物。建设、装修、装饰所需费用由中商人承担。中商人擅自对租赁物进行装修、装饰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方可以要求中商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装修、装饰场地及配套房屋及在其上增建(设)附属物发生人身伤亡或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中商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中商人负责赔偿出租方所受到的损失。
6.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中商人不得在租用地块范围内私自搭建临时建筑物,经出租方同意后还需获得桂林市政府审批通过方可建设,中商人自建建筑如被桂林市政府列为违建拆除的,损失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7.因本租赁物临近铁路线,中商人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或增建建筑物的必须由有设计资质的铁路设计单位负责设计,设计方案经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由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报消防部门验收通过,竣工交付使用前向出租方提交设计、施工及竣工等相关文件。
8.在租赁期内,经出租方同意由中商人搭建的建筑物,在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
9.租赁期间,因出租方上级部门、桂林市政府规划或政策、法律、法规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中商人需无条件归还租赁物,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履行违约责任。
10.中商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桂林市、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租赁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和赔偿由中商人负责。
11.中商人自行负责向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履行的申报手续,如不履行申报手续或申报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中商人不得擅自提前建设、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已收缴履约保证金、租金等费用不予退还。
12.承租人不能以“铁路方”的名义冠名以及不能以“铁路方”的名义对外经营。
13.出租方出于经济效益、资产调整或其他方面的考虑,不接受竞租结果,宣布终止招商项目,竞商人须认可并接受,同时不主张任何赔偿。
五、租赁合同终止、赔偿和补偿条款
1.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⑴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中途终止租赁合同;
⑵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租方上级需变更该资产经营性质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⑶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达到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符合立即终止合同条件的情况而终止合同的;
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合同结束后按以下条款执行:
⑴按照合同约定结清租金、水电费等所有费用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⑵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增设的可以拆除的设备设施(含空调、电梯等)归承租人所有,由承租人处置;
⑶对于房屋的装修(含电线路、水管路、消防管路、房屋吊顶、墙壁装饰装修等)已经融入房屋主体结构中,承租人不能破坏,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能要求出租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费用补偿或赔偿;
⑷经过出租方书面同意增建的临时建筑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能破坏或要求出租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费用补偿或赔偿。
⑸对市场内按现状出租的临时建筑,合同终止后原临时建筑交回出租方。
2.桂林市政府在租赁物所在区域已有道路(新建路)规划,具体工期未定。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征收该地块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而终止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结清租金、水电费等所有费用后有责任配合政府征收拆迁工作,政府拆迁补偿费用执行:
⑴房屋(不含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搭建的临时房屋)和场地的补偿归属于出租方;
⑵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属于承租人租赁期间添附的建筑物的补偿金、赔偿金,按未到租赁期的时间除以租赁期的比例归承租人,其余归出租方。
六、竞商人资质要求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登记注册,具有集中市场运营经验,具有独立法人或经营者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6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本招商项目不接受自然人竞商报名。
2.竞商人无任何不良违法记录,无拖欠南宁局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相关款费的违约行为,未列入南宁局集团公司黑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人。
4.若查实竞商人有上述违信行为的,将取消竞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商资格、没收竞商保证金等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招商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报名及竞商须知
1.报名方式:仅接受线上报名,竞租人需登录国铁招商平台自行注册报名,注册网址:(https://zs.95306.cn)。具体操作方案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请商户仔细阅读招商公告,一旦报名,则视为对公告内容的认可。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  7  日 18:00    点前。
2.竞商保证金:竞商人必须提交竞商保证金¥850000.00 元。竞商保证金必须由竞商人通过其自有账户支付,不得通过其他途径代付代垫。
竞商保证金转账账户:
账户名称:  广西宁铁物资工业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柳州河西支行                                        
银行账号:  2105 4090 0930 0057 478
注:汇款用途注明“桂林建材城-竞商保证金”字样。
3.报名审核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报名审核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  14  日  18:00  点,递交地点为广西柳州市柳南区和平路2号百乐园市场5号楼2楼物资公司经营部,递交材料接受邮寄方式,邮寄前请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超过截止时间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并按无效报名处理。资质审查通过后,招商单位将电话通知竞商人。
报名资料需包含以下内容(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按顺序整理并密封好,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①竞商报名表(详见附件1),若联系人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则须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②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无违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④2022年、2023年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有税局章的版本);
⑤提供有集中市场运营经验项目的证明(合同、市场管理营业执照等均可);
⑥已交纳竞保证金的证明。   
招商人有权要求竞商人对报名资料进行解释说明,或补充证明材料。
4.竞商人中商后应在1个月内与招商单位签订合同,中商候选人主动放弃或中商候选人自身原因造成中商结果被取消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如未中商,竞商保证金将在竞商结果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原路全额无息退还。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会按照无效报名处理:
⑴未按期缴纳竞商保证金的;
⑵未按时间节点递交审核材料的;
⑶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提供解释说明、补充证明材料的;
⑷竞商人拟经营项目、资质条件、注册资金、财务状况不符合招租单位要求的;
⑸经查实竞商人有资质要求中所列的违信行为的;
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竞商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评审方式:线上竞拍。线上竞价按年租金底价竞拍,包件竞价每次步长为1000元的整数倍,最高出价者为中商候选人,招商结果在国铁招商平台进行公示。因竞价需要,请商户在竞价前提前绑定随机码登录。
7.竞拍时间:2024年  3  月 18 日 15:00-17:00   。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胥工   电话:0772-392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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