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9/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3252019000080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一路15号3栋1单元2层210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曾女士,028-85700018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人地址 | 雅江县步行街21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190225075 |
项目联系人 | 赵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5700018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9-19 17:17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9-16 11:00 |
中标日期 | 2019-09-19 09: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8-23 10:40 |
总中标金额(元) | 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雅江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择优确定一名可提供专业的拍卖服务工作的机构。按照本项目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对雅江县各单位房屋、铺面、车库、仓库及经营性资产拍卖、拍租服务;规格型号:无;数量:1;单价:0元;服务要求:服务要求:(1)我公司同意在中标后收集拍卖标的资料,编制拍卖标的清单及瑕疵说明。查验拍卖委托人、竞买人有关资格证明,中标人须对该项服务指定专项负责人,负责前期资料收集、与相关部门协调和营销策划工作。(2)我公司同意在中标后编制和发布拍卖公告。公告信息的发布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3)我公司同意在中标后广泛宣传拍卖标的。中标人应通过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的包装宣传。专项负责人负责上门对接当地主管部门,提供营销策划、研讨交流、宣传展示服务等工作。(4)我公司同意在中标后编制拍卖出让文件,并接受报名。中标人需提供编制出让文件所需材料清单,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相应的出让文件,做好客户接待,现场踏勘,报名申请的工作。全称对拍卖标的保留价保密。(5)我公司同意在中标后组织拍卖会现场,拍卖人需在采购人指定的拍卖场地进行拍卖。并完成拍卖现场所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程序和动作。采购人只协助邀请监督人员和保管保留价。(6)我公司同意在中标后标的拍卖成交的国有资产过户、移交等事项由中标人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7)我公司同意在中标后拍卖前所有资料、拍卖现场记录资料、成交资料及视频资料归档归卷。(8)我公司同意在中标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实施细则、《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实施。商务要求(一)我公司同意中标后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二)我公司同意中标后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我公司同意报价方式为中标人收取拍卖佣金的基准取费费率为成交总价的4%。投标人按照该基准取费的优惠折扣率(即下浮率)进行报价。该下浮率也将作为价格评审的依据,详见评分标准。(投标人报价为上浮的作为无效报价);(四)我公司同意中标后结算方式为中标人所得佣金=(1-中标所报下浮率)×成交总价×4%;(五)我公司同意中标后付款方式为所有拍卖费用完全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六)我公司同意中标后验收方式为以下两点:1.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服务及商务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2.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七)我公司同意中标后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首尔迪拍卖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中标金额: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为8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000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评标委员会组长(景淑媛)、成员(袁先平、李秀华、曾国友)、采购人代表(谭宏)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雅江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择优确定一名可提供专业的拍卖服务工作的机构。按照本项目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对雅江县各单位房屋、铺面、车库、仓库及经营性资产拍卖、拍租服务。详见招标公告。 |
其它补充事宜 | 因本项目的报价方式为中标人收取拍卖佣金的基准取费费率为成交总价的4%。投标人按照该基准取费的优惠折扣率(即下浮率)进行报价。该下浮率也将作为价格评审的依据,详见评分标准。(投标人报价为上浮的作为无效报价)。本项目中标人的中标报价:下浮率:55%。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ae6c64a681016cad19ac6344e1.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L7299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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