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杨二村、东边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安置区G08-SL02地块二周边道路-水坳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杨二村、东边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安置区G08-SL02地块二周边道路-水坳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3946),于2024年8月1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条评分标准现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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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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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含资信部分)评分标准(100分) |
资信 部分 (36分) |
企业业绩(11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一方)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每项得0.1分,最多得0.5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每项得1.5分,最多得10.5分。 注:(1)、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所述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2)、①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等;②须同时提供以下3样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页(包括不限于:合同主要条款,体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各方签章)、竣工验收报告(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时间为准)。 (3)、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2样资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材料)、②合同及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材料或初步设计会议评审纪要(或批复)或项目主体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不全者不得分。如投标人参与评审的类似设计业绩为联合体形式完成的,投标人必须为承担类似设计工作的一方,否则不得分。 |
企业获奖(18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一方)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奖: (1)获得过国家级质量奖,每项得0.5分; (2)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0.3分; (3)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0.1分; 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0.5分。 注: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级或市级奖项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同一奖项不重复计算,按最高级别计一次。上奖项均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获奖网页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奖: (1)获国家级(含行业级)奖项,每项得2.5分; (2)获省级奖项,每项得1.5分; (3)获市级奖项,每项得0.5分。 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17.5分。 注:设计获奖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行业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同一奖项不重复计算,按最高级别计一次。以上奖项均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获奖网页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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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7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自投标截止时间止(需包含评审最近年度2023年)起往前算,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称号的: (1)连续5年或以上的,得1分; (2)连续3-4年的,得0.5分; (3)连续1-2年的,得0.1分。 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 注: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按最高连续年数计算。须提供纳税信用A级证书,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或省级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纳税等级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分支机构。时间以证书上注明的公示评价(评定)年度为准,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其中1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在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 3分,无得 0 分。 注: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获奖网页截图。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过市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多不超过3项,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获奖网页截图,且在有效期内,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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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施方案 (64分) |
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31分) |
1、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并有承诺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及保修等过程中,设计方、施工方紧密协作以满足项目的各阶段需求(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得1.5分。 2、施工项目管理团队组建(14.5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 (1)项目指挥长: 1)具有工程类高级 (或以上) 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2)施工管理经验8年及以上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本项最多4分,施工管理工作经验以毕业证载明毕业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 1)施工管理经验8年及以上的,得1.3分,其他不得分。 2)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每项得0.1分,本小项最多得0.2分。 注:①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 ②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等)。 ③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④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等信息,否则不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 ⑤施工管理工作经验以毕业证载明毕业时间为准。 本小项最高得1.5分。 (3)技术负责人: 1)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具有市政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 2)施工管理经验8年及以上的,得1.5分,具有8年以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0.5分。 注:①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②施工管理工作经验以毕业证载明毕业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3分,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分。 (4)安全负责人: 具有安全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具有安全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本项最高得1.5分,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分。 (5)质量负责人: 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本项最高得1.5分,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分。 (6)其他人员: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关键技术工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满足深化设计工作需求,保障项目质量及安全等要求: 拟投入其他人员包括给排水相关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机电相关专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人员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同一类人员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3、设计项目管理团队组建(15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 (1)设计负责人: 1)设计经历在15 年以上(含15年),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的加2分,不具备不得分。 2)参与的工程项目自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国家级(含行业级)市政公用工程类奖项,每项得2分;获省级市政公用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市级市政公用工程类奖项,每项得 0.1分。最多提供 2个奖项,最多得2.5分。注:获奖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行业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同一奖项不重复计算,按最高级别计一次。以上奖项均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获奖网页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3)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过市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多得1分。 注:①设计经历年限从毕业证书的核发时间[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起计。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人员,以提供的社保证明[近一个月(2024年7月)](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社保)为准,职称、资格证书需提供证明材料,职称按最高等级计算。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获奖网页截图,要求获奖证书上能体现获奖人姓名,不满足要求不得分。同一奖项不重复计算,按最高级别计一次。 (2)道路专业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0.5分,具有道路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5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0.5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5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0.5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5分。 (5)造价负责人: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具有经济或造价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5分。 (6)交通专业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 0.5分,具有道路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5分。 (7)各专业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每一名参与过类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各专业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显示的姓名为准,每位专业负责人只计算一个业绩)。 注:需提供相关负责人相应的学历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社保证明[近一个月(2024年7月)](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社保)等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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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班子答辩(10分) |
项目指挥长或项目负责人就本工程内容从以下方面进行陈述: 1、对参与投标项目的了解情况; 2、项目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3、对工程质量、工程总工期的全面掌控,保证工程保质量保工期完工。 解答:评委针对其陈述内容及投标文件所提的相关问题。 横向比较各投标人的答辩情况: 优:掌握项目情况认识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清晰、内容准确。优得7(不含)分-10(含)分。 良:掌握项目情况认识比较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比较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比较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比较清晰、内容比较准确。良得3(不含)分-7(含)分。 中:掌握项目情况认识基本清晰、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基本深刻、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基本合理可行;回答评委提问思路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准确。中得0(不含)分-3(含)分。 差:掌握项目情况认识一般、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一般、有应对措施,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一般;回答评委提问思路一般清晰、内容准确一般。差得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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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节能控制措施(4分) |
(1)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了相应的绿色节能控制措施;并有承诺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以达到“四节一环保”目标(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得2分。 (2)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加分:[优]2分,[良]1分,[中]0.5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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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措施(5分) |
(1)针对本项目特点,建立了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体系和制定了相应的保证措施;并有承诺达到市级或以上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标准(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得3分。 (2)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加分:[优]2分,[良]1分,[中]0.5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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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4分) |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编制机械设备投入计划,确保满足施工要求,投入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 [优]4分,[良]2分,[中]0.5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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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措施(5分) |
(1)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的,得3分。 (2)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加分:[优]2分,[良]1分,[中]0.5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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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措施(5分) |
(1)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有承诺争创市级或以上优质工程奖(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得3分。 (2)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加分:[优]2分,[良]1分,[中]0.5分,[差]0分。 |
注:项目管理班子答辩:
①答辩人员组成:
参加现场答辩的人员:项目指挥长或项目负责人等(不超过2人)。
②答辩顺序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依次在1~N(“N”值为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成功的单位数量)号球中随机抽取一个球号,按球号从小到大的优先顺序代表相应投标人的现场答辩顺序。【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则由招标代理单位代为抽取号球】
③答辩人员的到场要求:根据答辩开始前确定的答辩顺序。投标人在参加答辩时,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出示一份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应列明所有参加答辩人员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拟任本项目的职务)。由参与答辩的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确认身份后签到。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单位不予参加答辩环节。
④答辩开始时间: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后可开始答辩,具体答辩开始时间以评标委员会通知为准(具体通知时间以答辩开始前1小时通知为准)。未通过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无需再参与答辩。
⑤答辩形式与要求:答辩人员按要求进入答辩区域;答辩人员先陈述,评委针对陈述内容提问,由答辩人员进行解答。
⑥答辩时长控制:控制在10分钟内。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花都城隆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