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万元
招标公司宁德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查道鹏
公告正文





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市财政局

乙方: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0]NDCG[DY]2022002的宁德市财政局2022年宁德市财政局业务软件及机房环境运维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2-1 C020699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福建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系统宁德分网(二期)实施运维服务,详见招、投标文件福建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系统宁德分网(二期)实施运维服务保障软件正常运行,详见招、投标文件1(年)实施运维服务保障软件正常运行,详见招、投标文件。47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元整(¥47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财政局;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具体条款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市级实施服务内容:指向甲方提供的以保障软件正常上线的实施服务。 1、系统实施服务 1.1、项目启动、项目启动与资源配置、 制定实施计划 1.2、支撑环境建设 1.3、信息收集确认与系统部署 基础信息收集确认、 系统全局配置、角色、权限配置、 标准流程配置、日志组件配置、附件组件配置、数据库配置、业务系统安装部署、系统对接与测试 1.4、系统整体集成测试、业务联调测试、系统模拟测试 1.5、系统培训 1.6、系统上线及保障 5.2市级运维服务内容:指向甲方提供的以保障软件基础环境和系统软件正常运行数据处理维护服务。 5.2.1 向甲方提供的以保障服务器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1、基础环境运维、运行环境维护、虚拟服务器系统巡检、排障服务、数据库服务器系统巡检、排障服务、集中式日志管理、维护及预警、排障服务、操作系统监控、预警、维护服务、系统安全检测服务、系统安全加固服务、系统入侵防御服务、文件服务器监控、排障、调优服务、平台迁移初始化服务、应用系统管理和维护、Nginx反向代理配置、调优服务 、监管平台\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Tomcat集群监控、排障、调优服务、采购网门户集群监控、排障、调优服务、集群监控、排障、调优服务、Redis集群监控、排障、调优服务、ElasticSearch集群监控、排障、调优服务、数据管理和维护、系统数据库备份服务 系统数据库性能调优服务、数据库权限管理服务、业务基础维护、业务模板管理、业务数据维护、软件规则维护 2、政府采购数据管理中心 3、应用集成与接口升级、日常接口维护服务、紧急故障维护 4、智能客服维护 5、知识库维护、运维技术知识库维护与更新、法律法规知识库维护更新、系统使用知识库的维护与更新 5.2.2 向甲方提供的以保障系统软件正常运行的数据处理维护服务: 为了保障各采购主体能够在平台顺利使用各项功能,除了通过技术运维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之外。还需要对具体业务数据冲突问题的排查以及数据处理、协助调整用户的权限、修改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组织结构、为电子招投标业务提供现场保障、协助监管部对各采购主体发生违法规纪问题后列入黑名单以及用户锁定等数据处理服务、并通过400客服电话、QQ、微信、在线智能客服、电子邮件等,为各采购主体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解答和操作指引,应确保工作时间能够无障碍为各采购主体提供上述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未发生系统故障及采购人或供应商投诉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情况的(非网络等问题),视同服务质量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57签订合同并完成二期建设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百分57(含二期实施费用)
24312月份完成验收后支付剩余的百分43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法律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4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签署的纸质合同和电子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甲方:宁德市财政局乙方: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宁德市闽东东路5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江明融单位负责人:查道鹏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账号:账号:116030100100200687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20日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