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社会代理]长春市朝阳学校学生班车运行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86.0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0/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ljm202009-133
预算金额86.0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431-8861005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社会代理]长春市朝阳学校学生班车运行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WLJM202009-133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学校学生班车运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恒宇校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B座14楼

  中标(成交)金额:86.029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学生专用校车9辆,提供校车租赁服务的汽车租赁公司(以租赁班车形式转送学生上学、放学)

  服务要求:

  1.符合国家标准全新45座以上专用校车(空调车优先选择),9辆。车辆要符合《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24406-2012)标准。

  2.每台校车必须配备GPS导航系统,由中标单位自费安装,并购买每月流量卡,保证与学校监控平台对接。

  3.每台校车乘车长(照管员)的补助由中标单位承担。

  4.校车司机要具有三年以上的A1驾驶资格,具备校车驾驶资格。

  5.校车保险齐全,每个座位险要不低于50万元。

  6.现有校车必须是2019年后出厂的专用校车,且具有合格的年检证明(有新车购车意向书或在中标之日起30日内提供新车运营承诺函的可不提供)。

  7.有现车的需提供现车资料,如无现车的投标单位需提供新车购买意向书或在中标之日起,提供新车预销售合同,在中标通知书下达30天内新车到位,以及新车的相关手续。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接送学生车辆为2019年(含)后出厂的国家标准专用45座以上校车(空调车优先选择),出厂时要带有国家中小学专用校车标准字样;符合《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24406-2012)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馨木、徐鹏、吴禾佳、张立波、杨景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以总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1.2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学校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湖光路5号

  联系方式:13610749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431-8861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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