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碑店市2023年新城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7标段、9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文子玮0312-65085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高碑店市2023年新城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7标段、9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碑店市2023年新城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保农函[2023]1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高碑店市2023年新城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7标段、9标段)二次;
2.1.2建设地点:高碑店市的新城镇、军城街道、张六庄镇和方官镇4个乡镇的74个村;
2.1.3建设规模:1、土壤改良:(1)土壤增施有机肥面积为71970 亩,共施肥17272.8 吨;(2)土壤施用土壤调理剂(松土促根剂)面积为2785 亩;共施用松土促根剂5570kg。 2、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1)农用井工程:配套农用井 1201 眼;(2)灌溉工程:1)建设管灌64065亩,埋设低压输水管道(PE)592.016km,安装出水口及保护装置17550套,过路顶管施工83处。2)建设喷灌 6747 亩,其中:固定管道式喷灌6217亩;半固定管道式喷灌530 亩。3、田间机耕道:(1)硬化水泥路72.759km;(2)拆除及清理工程;(3)护栏 50m; (4)新建路边沟423m;(5)清理路边沟1825m。4、农田输配电:(1)新建高压线路 2.949km,其中架空高压线路2.505km,直埋高压线路0.444km;(2)新建低压线路 91.583km,其中架空低压线路 2.038km,直埋低压线路 89.545km;(3)新建变压器 17 台,其中:100kVA 变压器 8 台、200kVA 变压器 9 台。5、损毁工程修复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1)新建农田监测站 2 处;(2)杀虫灯 83 套,其中路灯式太阳能杀虫灯 68 套,普通频振太阳能杀虫灯 15 套。
2.1.4工期要求:2023年12月底前竣工。
2.1.5标段划分:7标段:军城街道办事处、新城镇农田输变电;9标段:机耕路(张六庄镇兴隆庄村等6个村);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中7标段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且年检合格和输变电工程(总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9标段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7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9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曾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若在前一个标段定标过程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仍可参与定标,但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26 09:00 至
2023-10-0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1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碑店市2023年新城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保农函[2023]1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高碑店市2023年新城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7标段、9标段)二次;
2.1.2建设地点:高碑店市的新城镇、军城街道、张六庄镇和方官镇4个乡镇的74个村;
2.1.3建设规模:1、土壤改良:(1)土壤增施有机肥面积为71970 亩,共施肥17272.8 吨;(2)土壤施用土壤调理剂(松土促根剂)面积为2785 亩;共施用松土促根剂5570kg。 2、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1)农用井工程:配套农用井 1201 眼;(2)灌溉工程:1)建设管灌64065亩,埋设低压输水管道(PE)592.016km,安装出水口及保护装置17550套,过路顶管施工83处。2)建设喷灌 6747 亩,其中:固定管道式喷灌6217亩;半固定管道式喷灌530 亩。3、田间机耕道:(1)硬化水泥路72.759km;(2)拆除及清理工程;(3)护栏 50m; (4)新建路边沟423m;(5)清理路边沟1825m。4、农田输配电:(1)新建高压线路 2.949km,其中架空高压线路2.505km,直埋高压线路0.444km;(2)新建低压线路 91.583km,其中架空低压线路 2.038km,直埋低压线路 89.545km;(3)新建变压器 17 台,其中:100kVA 变压器 8 台、200kVA 变压器 9 台。5、损毁工程修复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1)新建农田监测站 2 处;(2)杀虫灯 83 套,其中路灯式太阳能杀虫灯 68 套,普通频振太阳能杀虫灯 15 套。
2.1.4工期要求:2023年12月底前竣工。
2.1.5标段划分:7标段:军城街道办事处、新城镇农田输变电;9标段:机耕路(张六庄镇兴隆庄村等6个村);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中7标段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且年检合格和输变电工程(总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9标段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7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9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曾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若在前一个标段定标过程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仍可参与定标,但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26 09:00 至
2023-10-0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1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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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保定市高碑店市文苑路2号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中路6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宇桐 | 联系人: | 文子玮 |
电话: | 0312-5590712 | 电话: | 0312-650855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hongchuangM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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