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外科住院综合楼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1961.6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外科住院综合楼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已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党办通﹝2023﹞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医院自筹 。招标人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外科住院综合楼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2.2 项目代码:2016-000033-83-01-000895
2.3 工程位置:广州市天河路600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天河主院区内
2.4 招标范围:天河主院区总规划用地65823平方米,其中北侧医疗区总用地面积为46512㎡,东南侧住宅区总用地面积19311㎡,医疗区现状总建筑面积136228.1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6502.6㎡,地下建筑面积 9725.58㎡。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本项目将在拆除建筑原址上新建一栋外科住院综合楼拆除建筑面积46297㎡,新建建筑面积17020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0206㎡,地下建筑面积60000㎡,地下市政交通配套面积1650㎡。)。
2.5 规划用地文件: /
2.6 项目批准文件: /
2.7 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2.8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估算22.4亿元。
2.9 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工程设计工作。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送审、配合评审工作)等。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结构、各部分专业医疗工艺(含医气系统、呼叫系统)、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
2.10质量要求:设计质量须满足发包人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
2.11设计服务期限
2.11.1设计服务期限为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起算,至按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
2.11.2设计周期
①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设计方案,25个日历天内深化完善建筑、结构、设备及其他相关专业设计,使之达到可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及评审的深度,配合业主及可研编制单位做好设计概算编制和评审工作。
②可研批复后30个日历天设计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根据建设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方案的功能、流线、空间造型、经济性、可实施性等主要方面进一步深化、优化,配合完成方案批复。
③在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根据可研批复和专家评审意见出具调整图纸、调整概算及调整概算分析表,配合完成扩初上报、评审。
2.12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961.62万元(包含BIM费用85.10万元)。
注: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2.13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为二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3条。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签名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3.6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7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第六章 格式四《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不设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2023年7月19日00 时00分至2023年8月8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5.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2023年8月8日10时45分至2023年8月8日11 时00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0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11时 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0 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其他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8.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联系人:詹工
电话:020-8525348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8.6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8.8现场考察: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9.1.1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9.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9.1.3 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 詹工020-85253485
9.1.4 传真号码: /
9.1.5 电子邮箱: zssyztb@163.com
9.2 招标代理机构
9.2.1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9.2.2 邮政编码、地址:510075、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08室
9.2.3 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曾工020-87258495-511
9.2.4 传真号码:020-87284598
9.2.5电子邮箱:gdyz05@163.com
9.3 交易服务机构
9.3.1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9.3.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9.3.4 传真号码:/
9.3.5 网址:http://www.gzggzy.cn
9.4 招标管理机构
9.4.1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9.4.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9.4.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14
9.4.4传真号码:/
9.4.5网址:/
2023年7月19日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07-18
本招标项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外科住院综合楼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已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党办通﹝2023﹞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医院自筹 。招标人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外科住院综合楼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2.2 项目代码:2016-000033-83-01-000895
2.3 工程位置:广州市天河路600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天河主院区内
2.4 招标范围:天河主院区总规划用地65823平方米,其中北侧医疗区总用地面积为46512㎡,东南侧住宅区总用地面积19311㎡,医疗区现状总建筑面积136228.1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6502.6㎡,地下建筑面积 9725.58㎡。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本项目将在拆除建筑原址上新建一栋外科住院综合楼拆除建筑面积46297㎡,新建建筑面积17020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0206㎡,地下建筑面积60000㎡,地下市政交通配套面积1650㎡。)。
2.5 规划用地文件: /
2.6 项目批准文件: /
2.7 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2.8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估算22.4亿元。
2.9 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工程设计工作。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送审、配合评审工作)等。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结构、各部分专业医疗工艺(含医气系统、呼叫系统)、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
2.10质量要求:设计质量须满足发包人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
2.11设计服务期限
2.11.1设计服务期限为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起算,至按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
2.11.2设计周期
①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设计方案,25个日历天内深化完善建筑、结构、设备及其他相关专业设计,使之达到可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及评审的深度,配合业主及可研编制单位做好设计概算编制和评审工作。
②可研批复后30个日历天设计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根据建设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方案的功能、流线、空间造型、经济性、可实施性等主要方面进一步深化、优化,配合完成方案批复。
③在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根据可研批复和专家评审意见出具调整图纸、调整概算及调整概算分析表,配合完成扩初上报、评审。
2.12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961.62万元(包含BIM费用85.10万元)。
注: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2.13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为二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3条。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签名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3.6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7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第六章 格式四《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不设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2023年7月19日00 时00分至2023年8月8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5.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2023年8月8日10时45分至2023年8月8日11 时00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0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11时 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0 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其他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8.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联系人:詹工
电话:020-8525348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8.6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8.8现场考察: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9.1.1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9.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9.1.3 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 詹工020-85253485
9.1.4 传真号码: /
9.1.5 电子邮箱: zssyztb@163.com
9.2 招标代理机构
9.2.1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9.2.2 邮政编码、地址:510075、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08室
9.2.3 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曾工020-87258495-511
9.2.4 传真号码:020-87284598
9.2.5电子邮箱:gdyz05@163.com
9.3 交易服务机构
9.3.1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9.3.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9.3.4 传真号码:/
9.3.5 网址:http://www.gzggzy.cn
9.4 招标管理机构
9.4.1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9.4.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9.4.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14
9.4.4传真号码:/
9.4.5网址:/
2023年7月19日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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