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沈阳招待所某部招待所活动室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hz2023-03-003s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沈阳招待所
招标联系人梁处长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洋024-310387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部招待所活动室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Z2023-03-003S
项目名称:某部招待所活动室装修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22.4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部招待所活动室装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为“三资”企业或具有外商(含港、澳、台)投资背景,企业保密机构健全、保密制度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记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6.投标人需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报名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嫩江街78巷10号新建住宅4#楼9号门10号门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皇姑区嫩江街与宁山中路交汇北50米)。报名材料详见其他补充事项。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为“三资”企业或具有外商(含港、澳、台)投资背景,企业保密机构健全、保密制度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记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6.投标人需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投标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与投标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报名时须提供原件资料和不得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5、(1)供应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沈阳招待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梁处长 024-28876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嫩江街78巷10号新建住宅
联系方式:宋洋 024-31038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 话: 024-31038733
某部招待所活动室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Z2023-03-003S
项目名称:某部招待所活动室装修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22.4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部招待所活动室装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为“三资”企业或具有外商(含港、澳、台)投资背景,企业保密机构健全、保密制度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记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6.投标人需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报名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嫩江街78巷10号新建住宅4#楼9号门10号门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皇姑区嫩江街与宁山中路交汇北50米)。报名材料详见其他补充事项。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为“三资”企业或具有外商(含港、澳、台)投资背景,企业保密机构健全、保密制度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记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6.投标人需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投标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与投标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报名时须提供原件资料和不得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5、(1)供应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沈阳招待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梁处长 024-28876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嫩江街78巷10号新建住宅
联系方式:宋洋 024-31038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 话: 024-3103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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