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水土保持验收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0000001005225004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魏海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佳0512-65857193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5
公告正文
A3200000001005225004
1.招标条件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2〕149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水土保持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昆山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自瓜泾口出太湖,向东经瓜泾港,穿京杭运河,利用吴淞江现有河道拓浚至苏沪交界与上海段河道相接,横跨太湖流域阳澄淀泖区,河道拓浚整治61.7km(其中苏沪交界段5.28km,包括堤防、护岸、堤顶防汛道路等),其中吴江区、吴中区、工业园区以及昆山市境内长度分别为4.0km、18.34km、8.32km、31.04km;配套扩建瓜泾口枢纽(包括节制闸、船闸);吴淞江穿京杭运河维持现状敞开,两岸口门实施有效控制,其中为减轻苏申外港线三级航道的影响,对北支苏申外港线敞口处理,对其北段(京杭运河~吴淞江段)堤防加固(长29.37km)及两岸支河口门控制代替吴淞江北支苏申外港线口门控制;实施跨河桥梁工程;对河道整治带来的水系影响进行调整处理。
2.3本次招标内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水土保持验收招标共设1个合同标段。招标内容为:(1)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的水土保持验收评价报告书。(2)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配合项目稽查督查,汇总相关整改材料等。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设计变更方案(如有)编制工作,并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备案文件(并承担与审查相关的一切费用)。
本项目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环境保护监测及环保咨询服务、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环境监理项目可同时报名,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
①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环境保护监测及环保咨询服务;
②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
③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水土保持验收;
④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环境监理;
如果投标人在前标段评审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加后续标段评审的评分,但不推荐为后续标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约96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水土保持验收备案文件取得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
(2)业绩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监测或验收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协议书及备案文件扫描件。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土保持类或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其他要求: / 。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5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拟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水土保持验收费的100%。
7.4分值构成
一、技术方案44分;二、商务部分56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1、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2、表中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赋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鹿城路535号水政大楼
联 系 人: 魏海
电 话: 0512-57923915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月浜街19号
联 系 人:孙佳
电 话:0512-65857193
传 真:0512-67071568
1.招标条件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2〕149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水土保持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昆山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自瓜泾口出太湖,向东经瓜泾港,穿京杭运河,利用吴淞江现有河道拓浚至苏沪交界与上海段河道相接,横跨太湖流域阳澄淀泖区,河道拓浚整治61.7km(其中苏沪交界段5.28km,包括堤防、护岸、堤顶防汛道路等),其中吴江区、吴中区、工业园区以及昆山市境内长度分别为4.0km、18.34km、8.32km、31.04km;配套扩建瓜泾口枢纽(包括节制闸、船闸);吴淞江穿京杭运河维持现状敞开,两岸口门实施有效控制,其中为减轻苏申外港线三级航道的影响,对北支苏申外港线敞口处理,对其北段(京杭运河~吴淞江段)堤防加固(长29.37km)及两岸支河口门控制代替吴淞江北支苏申外港线口门控制;实施跨河桥梁工程;对河道整治带来的水系影响进行调整处理。
2.3本次招标内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水土保持验收招标共设1个合同标段。招标内容为:(1)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的水土保持验收评价报告书。(2)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配合项目稽查督查,汇总相关整改材料等。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设计变更方案(如有)编制工作,并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备案文件(并承担与审查相关的一切费用)。
本项目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环境保护监测及环保咨询服务、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环境监理项目可同时报名,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
①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环境保护监测及环保咨询服务;
②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
③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水土保持验收;
④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环境监理;
如果投标人在前标段评审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加后续标段评审的评分,但不推荐为后续标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约96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水土保持验收备案文件取得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
(2)业绩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监测或验收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协议书及备案文件扫描件。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土保持类或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其他要求: / 。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5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拟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水土保持验收费的100%。
7.4分值构成
一、技术方案44分;二、商务部分56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技术方案 | 44分 | |
1 | 技术方案44分 | 项目概况13分 | 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水土流失防治情况,项目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10分; 对任务的理解,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解决措施得当得3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工作方法及技术路线12分 | 技术路线可行,工作方法满足要求得1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工作范围及控制目标6分 | 工作范围界定正确、控制目标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工作进度计划5分 | 工作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保证措施有力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工作质量及安全保障5分 | 有完善得安全制度管理,并对户外作业和差旅有明确的管控和要求,并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过程有完整的安全措施分析,满足要求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验收配合工作3分 | 对项目水土保持行政验收配合工作积极有力,协调措施得当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二 | 商务部分 | 36分 | |
1 | 项目负责人 | 6.5分 | a.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得1分,全日制本科得0.5分,其余不得分; b.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中级得1分,其余不得分; b.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水土保持学会组织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培训的,每有1种得1分,最高得3分; c.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水土保持荣誉证书或奖项的得0.5分。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荣誉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
2 | 项目组人员配置(除项目负责人外) | 6分 | a.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2分; b.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或监测培训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4分。 (需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
3 | 投入的设备 | 2.5分 | a.雨量器、雨量记录仪、泥沙过滤器、集尘缸、积沙仪、坡度仪,有一项得0.25分(不限数量),最多得1.5分; b.每有1台无人机得0.5分,最多得1分。 (需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4 | 企业资信 | 15分 | a.投标单位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4分; b.企业获得AAA资信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c.投标单位为被评为省级及以上水保相关先进单位或荣誉的得1分; d.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得2分; e.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f.投标单位有水土保持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g.投标单位有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得1分。 |
5 | 企业业绩 | 6分 | 近五年(2017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方案报告书项目)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发票扫描件,没有不得分) |
6 | 投标报价 | 20 |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水土保持验收费的100%。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以最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0分,报价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水土保持验收费的97%及以下的得20分。中间按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注:1、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2、表中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赋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鹿城路535号水政大楼
联 系 人: 魏海
电 话: 0512-57923915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月浜街19号
联 系 人:孙佳
电 话:0512-65857193
传 真:0512-6707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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