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工业大学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网络带宽服务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6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工业大学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024-2549461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沈阳工业大学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网络带宽服务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沈阳工业大学

项目名称:沈阳工业大学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网络带宽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内容为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500兆IPv4、500兆IPv6 网络出口带宽和*.sut.edu.cn 域名服务。教育网出口带宽为高校教学、科研工作所必需的重要基础资源,需要持续稳定提供。采购费用来源为每年的网络运行与维护费,项目经费已列入预算,为网络运行与维护费中的一部分。项目实施的人员、设备、场地、线路等基本条件具备500兆以上带宽接入能力和条件。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是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的全国性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是为我国教育及科研服务的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是学术性、非营利性的计算机网络,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我国的教育和科研机构。学校网站域名www.sut.edu.cn及对应公网地址由教育网提供经工信部备案,EDU. CN域名是教育机构的权威域名,申请须由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国家网络中心批准并上报国家工信部备案,且必须使用教育网IP地址。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网络出口带宽服务依据教育部文件-《教育部关于同意CERNET管委会委托赛尔网络有限公司运营CERNET的批复》(教技发函〔2001〕11号)只能唯一从由教育部委托的赛尔网络有限公司采购。因此沈阳工业大学教育网网络出口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教育部委托的唯一运营公司(赛尔网络有限公司)采购教育网网络出口服务。 本项目意向服务期3年,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可以续签合同,最长续签合同时限不得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情况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6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是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的全国性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是为我国教育及科研服务的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是学术性、非营利性的计算机网络,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我国的教育和科研机构。 2.学校网站域名www.sut.edu.cn及对应公网地址由教育网提供经工信部备案,EDU. CN域名是教育机构的权威域名,申请须由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国家网络中心批准并上报国家工信部备案,且必须使用教育网IP地址。 3.依照教育部文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1号)》,第二条:加强信息管理,确保网上录取安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招办要督促并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本科院校及公办高职(专科)院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直接接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并使用CERNET分配的真实IP地址完成网上录取工作。学校招生需要使用教育网。 4.学校对外提供访问服务使用的IP地址为教育网分配的公有(非NAT转换IPV4地址)IPv4地址共计24个C类公网IP地址。互联网地址分配机构(IANA)在2011年2月份已将其IPv4地址分配完毕。目前国内其他网络运营商已无法为学校提供此数量的公网IP地址。 5.目前学校使用的IPv6(下一代互联网)带宽及IP v6地址教育网是由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分配。 6,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网络出口带宽服务依据教育部文件-《教育部关于同意CERNET管委会委托赛尔网络有限公司运营CERNET的批复》(教技发函〔2001〕11号)只能唯一从由教育部委托的赛尔网络有限公司采购。因此沈阳工业大学教育网网络出口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教育部委托的唯一运营公司(赛尔网络有限公司)采购教育网网络出口服务。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中第三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向省财政厅提出单一来源采购申请:(一)直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即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申请,应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3.按照统一标准在全国或区域性实施的采购项目,已经过上级国家机关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了唯一供应商并有文件依据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8号楼B座赛尔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4-12-24 2024-12-31(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冯勇,牛志成,潘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联系电话:024-2549461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林洋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电话:024-2270746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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