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办事处:2023年创建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2023年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芙蓉区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荷花园街道2023年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实际情况,实现辖区内全部社区、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数字化,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督导考评和桶边指导员管理,以及居民知晓率全覆盖。重点开展荷花园街道2023年创建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工作。
二、相关标准:
详见附件。
三、技术规格:
(一)开展荷花园街道2023年创建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和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准确率,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工作目标。
1、宣传发动:指导、配合各社区和物业单位共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为提高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认识和行动方面进行宣传造势,浓厚氛围,内容包含:宣讲活动、趣味游戏、发放小礼品等,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小区业主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在宣传活动开展以前,多途径开展通知,广而告之,让更多的业主和居民能参与活动,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与影响率。
2、开展培训:聘请专职专业的讲师,组建志愿者团队,为楼盘、小区相关物管人员、督导员、志愿者、清洁工、居民等不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能力和意识,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参与率,融会贯通,将生活垃圾分类这项工作落实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3、入户宣传 :对所有楼盘小区的居民实施100%入户宣传,
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垃圾分类政策,发放、签订垃圾分类倡仪书、承诺书,及时摸排、反馈垃圾分类相关问题、意见并做好解释工作,指导居民做好前端分类。对于辖区内的物业公司和其他单位,要求在其显目位置设置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宣传画,提升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能力,并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和居民签订“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等形式来提高源头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
4、突出重点:由于厨余垃圾在生活垃圾中的占比超过40%,垃圾分类减量的重心在于将厨余垃圾分出来。在市民意识没有完全提升前,需安排督导员,对其进行重点督导,指导居民正确分类各类垃圾,尤其是厨余垃圾的分类破袋投放。
建议根据小区分类集中投放点数量合理配置着义工服的督导员对居民生活垃圾投放行为进行定时定点督导,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督导内容如下:(1)督导时间为每天的早7点至9点,晚上的18时至20时;(2)对居民投放的厨余垃圾进行检查,对居民混装的垃圾给予分拣纠正,对分类投放好与不好的住户均按标准表格进行登记;(3)将厨余垃圾和垃圾袋分开收集;(4)做好数据统计,形成电子台帐。为提高督导员督导能力和积极性,制定督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依据督导员工作能力及表现,实现差别化补助,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态势。
垃圾收运: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完善,分类设施、运输设备完备。提高垃圾分类的准确率,并按要求将厨余垃圾运送至指定垃圾站点,确保垃圾中转站的厨余垃圾合格率,每日派专人加强检查和监督管理,避免在收运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厨余垃圾和不达标准重量的生活垃圾出车。
6、积分兑换:定期在各小区开展广场回收和积分兑换日活动,以及闲置物品绿色交换活动,居民将家中分拣出来的可回收物拿到活动现场兑换积分,将闲置物品拿出来交换需要的其它物品,使闲置物得到第二次利用。同时,要有微信公众号或APP,能进行线上下单预约功能,将大件物品、旧家电、旧衣物、旧书籍等闲置、淘汰物品进行处置、置换、积分,充分发挥好闲置物的价值。
7、入户座谈:经过对比楼盘小区的分类数据分析,针对垃圾分类准确率不高的居民开展入户座谈,争取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支持,通过反复宣传教育,帮助居民掌握垃圾分类知识,重点以示范带动的效果来提升居民对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重视意识。
8、奖励机制:在楼栋单元出入口显眼位置张贴垃圾分类光荣榜,对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准确率进行展示及评比,每个月初对上个月小区单元住户实施分类情况较好的家庭进行宣传表彰,建议前期以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的形式来提高居民参与分类的积极性,数据由上月督导员记录的投放数据获取。制定优秀家庭奖励活动方案,形成小区小部分先进业主带动大部分业主开展垃圾分类的氛围。
9、日常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分类收运、建立分类基础台账等工作。加强物业管理单位保持沟通,指导物业做好各分类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与物业保持积极沟通协调,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社区、街道进行协调处理。
10、台账整理:垃圾分类台账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以及各类垃圾产生量、交运记录等,并定期向业主单位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数据。准确统计小区各类垃圾量,为后期的小区垃圾分类减量服务成果提供可靠佐证材料。为达到街道月度厨余垃圾考核目标不低于生活垃圾总量15%的目标,中标供应商入驻以后,将在1月之内安排和各社区和各楼盘物业管理单位对接,尽快落实相关宣传宣导,桶边指导和入户宣传工作人员逐步到位。通过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的进驻,从源头开始强调分类习惯的养成和建立长期的分类成效,从而体现第三方服务公司的服务成果,为后期的小区垃圾分类减量服务成果提供可靠佐证材料。
11、项目管理:项目经理除配合小区物业,指导其做好硬件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外,还需按照项目经理工作明细内容进行日常工作,确保各项服务落到实处,与此同时,中标供应商须对项目经理进行工作考核,不断提高项目经理工作能力。
(二)特色亮点及宣传
1、媒体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力争全街道全年在区县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20次,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面的影响力。
2、特色亮点:总结街道及社区在宣传引导、撤桶并点、体系完善、推进分类效果等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并加以宣传,争取市级以上层面的推介。
3、临时任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街道要求参加必要的临时或专项检查任务,如上级指派检查任务、迎检等。
4、承办(协办)各级垃圾分类各类宣传、主题活动,以及相关会议等。
(三)品质督查
成立专人专班进行定期督查,督查内容为:垃圾分类氛围营造(导视图、指引牌、楼道宣传、户外宣传)、分类投放集中点的管理、分类设施维护、分类投放效果,以及市对区县考核、文明创建等垃圾分类相关内容。督查采取定点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全部社区进行督察,同时每月形成督查通报上报街道,为街道考核提供依据。
(四)工作目标:创建范围内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 95%,社会参与率达 80%,源头投放准确率70%,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各类垃圾分类收运率达10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2023年创建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创建工作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指定地点。
2、在合同执行期间,每季度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办事处)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以转账方式支付垃圾分类服务费给成交供应商。
3、如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有重大违规或相关责任事故发生,采购人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本项目合同,服务费用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要求:
1、按招标文件要求配足工作人员,项目经理、技术指导、培训导师、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品质督查、活动策划必须是专业人员,一人一岗。其中项目经理、培训导师、技术指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须常驻项目地工作。
2、所有人员必须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全职人员,男性小于55周岁,女性小于50周岁。兼职人员由公司推荐,经街道审核通过后录用。
3、工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由公司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考核。垃圾分类督导员要具备完整的垃圾分类知识,能带领组织宣传引导员对街道各社区全方位上户宣传,定时定点进行分类引导,工作人员着装规范、宣传引导文明、服务优质、确保安全。
4、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营造氛围,开展系列宣教活动,提高居民知晓、参与率与正确率,全面指导并督促内物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及时收集统计数据并上报。
5、实行“五定”管理法:即定人、岗位、定责、定时、定点。未经采购人同意,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兼顾其它服务项目。制定督查机制和考核办法,确保工作效果和工作指标数的完成。
6、服务期限满后,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交接工作。如出现延用与移交设施设备遗失、破损,成交供应商须视情况负责维修、更换、补充完善后交接,交接时所有设备设施均可正常使用,无缺失。
二、人员与机械配备: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合同年度内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2023年创建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服务内容,科学合理配置岗位人员及机械设备,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总人数及机械设备标准。
人员最低配备需求表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范围和长沙地区的物价水平自行测算价格,要求按年进行报价并列出详细的单年预算表,耗材、宣传活动开展费、氛围营造及培训评比费及小礼品的费用等都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2、管理用房: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4、采购人有权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成交供应商必须履行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2023年创建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创建工作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5、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必须经采购人审核批准,且项目负责人的任命须经过采购人审查同意后才能确定。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6、成交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资格证,并保持人员稳定。成交供应商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7、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长沙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对全职人员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其他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
8、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无偿配合采购人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9、成交供应商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采购人的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10、项目启动前成交供应商须做好提前进场准备,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全面掌握各系统的状况,进行各系统的移交和接管等。
11、本项目按照正常委托期限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采购人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采购人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2、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按照月检查评分形式进行,评分细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采购人制定,作为本项目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未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中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的,又限期不做整改的,采购人按合同要求酌情扣除部分费用、直至终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
13、成交供应商须全力协助采购人开展申报示范、创优等相关工作。
14、付款方式
(1)付款单位: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办事处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未达到标准则按本项目考核细则进行扣分、扣款)。
15、投标人如办公场地不在项目所在地的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办公场所,承诺书格式自拟。
1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五险一金、其他费用、管理费、税金、宣传活动开展费、氛围营造及培训评比费等全部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7、投标人如若被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将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18、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根据《2023年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芙蓉区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荷花园街道2023年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实际情况,实现辖区内全部社区、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数字化,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督导考评和桶边指导员管理,以及居民知晓率全覆盖。重点开展荷花园街道2023年创建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工作。
二、相关标准:
详见附件。
三、技术规格:
(一)开展荷花园街道2023年创建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和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准确率,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工作目标。
1、宣传发动:指导、配合各社区和物业单位共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为提高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认识和行动方面进行宣传造势,浓厚氛围,内容包含:宣讲活动、趣味游戏、发放小礼品等,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小区业主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在宣传活动开展以前,多途径开展通知,广而告之,让更多的业主和居民能参与活动,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与影响率。
2、开展培训:聘请专职专业的讲师,组建志愿者团队,为楼盘、小区相关物管人员、督导员、志愿者、清洁工、居民等不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能力和意识,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参与率,融会贯通,将生活垃圾分类这项工作落实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3、入户宣传 :对所有楼盘小区的居民实施100%入户宣传,
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垃圾分类政策,发放、签订垃圾分类倡仪书、承诺书,及时摸排、反馈垃圾分类相关问题、意见并做好解释工作,指导居民做好前端分类。对于辖区内的物业公司和其他单位,要求在其显目位置设置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宣传画,提升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能力,并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和居民签订“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等形式来提高源头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
4、突出重点:由于厨余垃圾在生活垃圾中的占比超过40%,垃圾分类减量的重心在于将厨余垃圾分出来。在市民意识没有完全提升前,需安排督导员,对其进行重点督导,指导居民正确分类各类垃圾,尤其是厨余垃圾的分类破袋投放。
建议根据小区分类集中投放点数量合理配置着义工服的督导员对居民生活垃圾投放行为进行定时定点督导,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督导内容如下:(1)督导时间为每天的早7点至9点,晚上的18时至20时;(2)对居民投放的厨余垃圾进行检查,对居民混装的垃圾给予分拣纠正,对分类投放好与不好的住户均按标准表格进行登记;(3)将厨余垃圾和垃圾袋分开收集;(4)做好数据统计,形成电子台帐。为提高督导员督导能力和积极性,制定督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依据督导员工作能力及表现,实现差别化补助,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态势。
垃圾收运: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完善,分类设施、运输设备完备。提高垃圾分类的准确率,并按要求将厨余垃圾运送至指定垃圾站点,确保垃圾中转站的厨余垃圾合格率,每日派专人加强检查和监督管理,避免在收运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厨余垃圾和不达标准重量的生活垃圾出车。
6、积分兑换:定期在各小区开展广场回收和积分兑换日活动,以及闲置物品绿色交换活动,居民将家中分拣出来的可回收物拿到活动现场兑换积分,将闲置物品拿出来交换需要的其它物品,使闲置物得到第二次利用。同时,要有微信公众号或APP,能进行线上下单预约功能,将大件物品、旧家电、旧衣物、旧书籍等闲置、淘汰物品进行处置、置换、积分,充分发挥好闲置物的价值。
7、入户座谈:经过对比楼盘小区的分类数据分析,针对垃圾分类准确率不高的居民开展入户座谈,争取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支持,通过反复宣传教育,帮助居民掌握垃圾分类知识,重点以示范带动的效果来提升居民对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重视意识。
8、奖励机制:在楼栋单元出入口显眼位置张贴垃圾分类光荣榜,对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准确率进行展示及评比,每个月初对上个月小区单元住户实施分类情况较好的家庭进行宣传表彰,建议前期以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的形式来提高居民参与分类的积极性,数据由上月督导员记录的投放数据获取。制定优秀家庭奖励活动方案,形成小区小部分先进业主带动大部分业主开展垃圾分类的氛围。
9、日常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分类收运、建立分类基础台账等工作。加强物业管理单位保持沟通,指导物业做好各分类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与物业保持积极沟通协调,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社区、街道进行协调处理。
10、台账整理:垃圾分类台账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以及各类垃圾产生量、交运记录等,并定期向业主单位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数据。准确统计小区各类垃圾量,为后期的小区垃圾分类减量服务成果提供可靠佐证材料。为达到街道月度厨余垃圾考核目标不低于生活垃圾总量15%的目标,中标供应商入驻以后,将在1月之内安排和各社区和各楼盘物业管理单位对接,尽快落实相关宣传宣导,桶边指导和入户宣传工作人员逐步到位。通过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的进驻,从源头开始强调分类习惯的养成和建立长期的分类成效,从而体现第三方服务公司的服务成果,为后期的小区垃圾分类减量服务成果提供可靠佐证材料。
11、项目管理:项目经理除配合小区物业,指导其做好硬件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外,还需按照项目经理工作明细内容进行日常工作,确保各项服务落到实处,与此同时,中标供应商须对项目经理进行工作考核,不断提高项目经理工作能力。
(二)特色亮点及宣传
1、媒体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力争全街道全年在区县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20次,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面的影响力。
2、特色亮点:总结街道及社区在宣传引导、撤桶并点、体系完善、推进分类效果等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并加以宣传,争取市级以上层面的推介。
3、临时任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街道要求参加必要的临时或专项检查任务,如上级指派检查任务、迎检等。
4、承办(协办)各级垃圾分类各类宣传、主题活动,以及相关会议等。
(三)品质督查
成立专人专班进行定期督查,督查内容为:垃圾分类氛围营造(导视图、指引牌、楼道宣传、户外宣传)、分类投放集中点的管理、分类设施维护、分类投放效果,以及市对区县考核、文明创建等垃圾分类相关内容。督查采取定点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全部社区进行督察,同时每月形成督查通报上报街道,为街道考核提供依据。
(四)工作目标:创建范围内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 95%,社会参与率达 80%,源头投放准确率70%,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各类垃圾分类收运率达10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2023年创建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创建工作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指定地点。
2、在合同执行期间,每季度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办事处)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以转账方式支付垃圾分类服务费给成交供应商。
3、如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有重大违规或相关责任事故发生,采购人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本项目合同,服务费用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要求:
1、按招标文件要求配足工作人员,项目经理、技术指导、培训导师、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品质督查、活动策划必须是专业人员,一人一岗。其中项目经理、培训导师、技术指导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须常驻项目地工作。
2、所有人员必须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全职人员,男性小于55周岁,女性小于50周岁。兼职人员由公司推荐,经街道审核通过后录用。
3、工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由公司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考核。垃圾分类督导员要具备完整的垃圾分类知识,能带领组织宣传引导员对街道各社区全方位上户宣传,定时定点进行分类引导,工作人员着装规范、宣传引导文明、服务优质、确保安全。
4、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营造氛围,开展系列宣教活动,提高居民知晓、参与率与正确率,全面指导并督促内物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及时收集统计数据并上报。
5、实行“五定”管理法:即定人、岗位、定责、定时、定点。未经采购人同意,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兼顾其它服务项目。制定督查机制和考核办法,确保工作效果和工作指标数的完成。
6、服务期限满后,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交接工作。如出现延用与移交设施设备遗失、破损,成交供应商须视情况负责维修、更换、补充完善后交接,交接时所有设备设施均可正常使用,无缺失。
二、人员与机械配备: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合同年度内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2023年创建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服务内容,科学合理配置岗位人员及机械设备,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总人数及机械设备标准。
人员最低配备需求表
序号 | 类型 | 岗位名称 | 数量(包括但不限于) | 备注 |
1 | 项目 人员 | 项目经理 | 1 | 包含福利社保及劳保用品 |
技术指导 | 1 | 包含福利社保及劳保用品 | ||
资料整理、信息报送 | 1 | 包含福利社保及劳保用品 | ||
分类指导、 培训专员 | 2 | 包含福利社保及劳保用品 | ||
活动策划 | 1 | 包含福利社保及劳保用品 | ||
司机 | 1 | 包含福利社保及劳保用品 | ||
宣传、督导员(兼职) | 若干 | 满足服务范围入户宣传、投放指导的需求 | ||
2 | 合计 | 7人 |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范围和长沙地区的物价水平自行测算价格,要求按年进行报价并列出详细的单年预算表,耗材、宣传活动开展费、氛围营造及培训评比费及小礼品的费用等都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2、管理用房: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4、采购人有权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成交供应商必须履行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2023年创建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创建工作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5、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必须经采购人审核批准,且项目负责人的任命须经过采购人审查同意后才能确定。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6、成交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资格证,并保持人员稳定。成交供应商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7、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长沙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对全职人员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其他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
8、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无偿配合采购人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9、成交供应商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采购人的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10、项目启动前成交供应商须做好提前进场准备,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全面掌握各系统的状况,进行各系统的移交和接管等。
11、本项目按照正常委托期限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采购人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采购人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2、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按照月检查评分形式进行,评分细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采购人制定,作为本项目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未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中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的,又限期不做整改的,采购人按合同要求酌情扣除部分费用、直至终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
13、成交供应商须全力协助采购人开展申报示范、创优等相关工作。
14、付款方式
(1)付款单位: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办事处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未达到标准则按本项目考核细则进行扣分、扣款)。
15、投标人如办公场地不在项目所在地的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办公场所,承诺书格式自拟。
1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五险一金、其他费用、管理费、税金、宣传活动开展费、氛围营造及培训评比费等全部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7、投标人如若被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将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18、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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