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北校区食堂及烹饪实训室管道燃气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5.6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gk24d368b0596c
预算金额65.65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
招标联系人皮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小姐020-876855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2
公告正文
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北校区食堂及烹饪实训室管道燃气安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oa.gzgkbidding.com/qpoaweb/prg/gys/prolist.asp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GK24D368B0596C
2.项目名称: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北校区食堂及烹饪实训室管道燃气安装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65.653192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65.653192万元
6.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北校区食堂及烹饪实训室管道燃气安装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详细要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报价。
3)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4)其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本工程工期为90个日历天,工期包含开工报审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工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建工程的企业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文件声明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格文件声明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已购买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响应供应商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响应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③ 响应供应商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级证书(2019年5月前领取(或换取)的许可证需注明含“PE专项”)
(6)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初步审查时不得以响应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响应供应商初步审查不通过。
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初步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响应供应商通过初步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响应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响应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已获取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07月11日至 2024 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oa.gzgkbidding.com/qpoaweb/prg/gys/prolist.aspx)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套):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流程:
(1)供应商参加响应需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布的磋商文件才有资格参加响应。
(2)本项目采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oa.gzgkbidding.com/qpoaweb/prg/gys/prolist.aspx)发布磋商文件,供应商登录“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查询本项目后选择“我要获取采购文件”,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并上传以下资料(仅用于核对登记信息的正确性):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2)磋商文件款汇款回单/截图。
(3)“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操作手册可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的下载中心获取。
2.项目属性:工程类
3.品目类别:市内燃气管道铺设
4.本项目磋商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gkbidding.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5.响应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需提供质疑函原件(质疑函书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三章“磋商须知”)。
6.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磋商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1)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120 5774 194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2)缴纳保证金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010 0751 2010 0017 27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财富广场支行
7.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85501
传真号码:020-87685201
电子邮箱:gzgk@gzgkbidding.com
邮政编码:510070 网址:www.gzgkbidding.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
地址:广州市滨江中路272号
联系方式:皮老师 020-32446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20-87687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张工
电话:020-87687759、020-37635007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GK24D368B0596C
2.项目名称: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北校区食堂及烹饪实训室管道燃气安装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65.653192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65.653192万元
6.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北校区食堂及烹饪实训室管道燃气安装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北校区食堂及烹饪实训室管道燃气安装 | 1项 | 人民币65.653192万元 |
1)详细要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报价。
3)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4)其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本工程工期为90个日历天,工期包含开工报审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工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建工程的企业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文件声明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格文件声明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已购买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响应供应商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响应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③ 响应供应商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级证书(2019年5月前领取(或换取)的许可证需注明含“PE专项”)
(6)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初步审查时不得以响应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响应供应商初步审查不通过。
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初步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响应供应商通过初步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响应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响应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已获取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07月11日至 2024 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oa.gzgkbidding.com/qpoaweb/prg/gys/prolist.aspx)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套):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流程:
(1)供应商参加响应需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布的磋商文件才有资格参加响应。
(2)本项目采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oa.gzgkbidding.com/qpoaweb/prg/gys/prolist.aspx)发布磋商文件,供应商登录“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查询本项目后选择“我要获取采购文件”,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并上传以下资料(仅用于核对登记信息的正确性):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2)磋商文件款汇款回单/截图。
(3)“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操作手册可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的下载中心获取。
2.项目属性:工程类
3.品目类别:市内燃气管道铺设
4.本项目磋商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gkbidding.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5.响应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需提供质疑函原件(质疑函书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三章“磋商须知”)。
6.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磋商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1)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120 5774 194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2)缴纳保证金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010 0751 2010 0017 27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财富广场支行
7.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85501
传真号码:020-87685201
电子邮箱:gzgk@gzgkbidding.com
邮政编码:510070 网址:www.gzgkbidding.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
地址:广州市滨江中路272号
联系方式:皮老师 020-32446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20-87687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张工
电话:020-87687759、020-37635007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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