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然资源工程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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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然资源工程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然资源工程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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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枣自资规发〔2022〕26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然资源工程
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
报送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度市直自然资源工程初级、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类企业等申报自然资源工程系列的专
业技术人员。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
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
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自然资源工程专
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
可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
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通过区(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申报。各单位涉及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
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
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
(专业)。根据职称评审系统专业目录,申报自然资源工程初级、中
级职称的“现从事专业”为地质勘查类、土地工程类、测绘类、海洋
工程类、国土空间规划类等专业。
3、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
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评审须符合职
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4、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
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
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
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
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1、2022年度枣庄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标准条
件,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
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自然资规
〔2021〕3号)有关规定执行。
2.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
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
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
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
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
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次,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
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
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
称的依据。
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
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初、中级职称评审时,“职称申报评审
系统”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
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三、申报流程及填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报职称人员,须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纪守法,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各专业、级别规定的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gg.html),
或登陆“枣庄市政务服务网”(http://zzzwfw.sd.
gov.cn/zz/public/index)注册后,在办事服务栏内搜索“职称评审
及核准备案”事项点击申报。
申报个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均需网上注册,上级主管部
门需将路径申请至枣庄市市直自然资源工程初级/中级专家评审委员
会。
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要求提
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
代表性成果,不允许填写取得现职称以前和无原件的成果及奖项。填
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课题、专利及奖项数量分别
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总数不超过15件。申报材
料包括的论文、奖项、课题成果等截止到2022年10月30日,工作年
限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申报人员的资格证书、聘书(聘任文件)、继续教育证书、年度
考核、论文著作、表彰奖励、业绩表现等材料均留存复印件(注:需
同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其中,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通过中国
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认证后
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需提供原件;2001年
以前取得的学历需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丢失的人员需提供
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单位人事部门按
照要求签字盖章。
申报人提交由系统导出《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在《山
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一栏签署本人姓名及日
期,禁止他人代签,承诺网上报的材料真实有效。另申报人员应及时
登陆职称评审系统个人账户查看网上申报进度,如需修改按照要求及
时修改上传,逾期不再受理。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
有效性,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
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
申报人所在单位需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
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
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
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
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按
要求做好申报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
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申报的,按要求上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
况说明》及推荐排序表。
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应由单
位负责人签名,并将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推荐排序”须严格按照单
位出具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的排序填写。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要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1、主管部门或呈报部门要认真申核网上和线下申报的材料。对不
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
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
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评审条件;②不符合
填写规范;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⑤有弄虚作假行为;⑥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2、主管部门或呈报部门须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
件一式3份、《XX系列推荐评审X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
单》2份、《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说明》1份。《人员名单》加
盖单位公章,先按单位排序,再按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排序进行编号。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说明》
顺序要与《人员名单》完全一致。对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
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报送
到指定地点。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要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证明材
料。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时,要一次性上传所有材料,一经审
核通过,不再受理补报信息。提供材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不
清晰,未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未按整改要求整改材料,未按规定时
间提交材料,造成不利影响的,由个人负责。
(二)对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
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
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违纪违
规的人员,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
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
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
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
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本次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至2022
年10月25日。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10月28日前以单位形式报送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10室,不接受任何个人报送材料行为。请呈报
单位在规定时间网上提交材料并安排专人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
理。
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有关要求请到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
价费发〔2016〕4号)规定,申报评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收费分别为每人次100元、160元,由初级、中级评委会所在的市自
然资源局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征收,全
部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联系电话:8662079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和枣庄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工
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
1、从事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公示情况说明(模板)
3、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4、其他附件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3日
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单位(公章)特此证明。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专业工作经历与人事档案记录一致,我单位对该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兹有我单位____同志,至2022年12月已累计从事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工作共___年。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如下:从事自然资源和规划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起止年月 | 单位、部门 | 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 | 职称 |
公示地点:(说明在哪里公示,如单位公告栏、单位网站首页等)公示时间:2022年—月—日至—月—日(*个工作日)。(姓名),系我单位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在2022年度市直自然资源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工作中,我单位成立推荐委员会,经过严格审核把关,推荐该同志申报自然资源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2号)要求,我单位认真履行了公示程序。现将公示情况说明如下:公示情况说明(模板)注:本证明由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年月日
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注:本单位有多人申报同一级别自然资源工程专业职称的,可根据情况合并出具一份。填写内容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务必真实。年月日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公示结果:(说明有无投诉举报等情况,如有,需说明如何处理)公示内容:(说明公示哪些申报材料)
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惩戒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四条申报人一般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高层次人才等评审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每年度只能参加1次职称评审。第三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从事自然资源工程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应当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对符合本标准条件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其他方式与评审相结合的方法对其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评价。第二条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为正高级工程师,副高级为高级工程师,中级为工程师,初级为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国家、省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全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特点和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
(五)测绘工程类: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专业。(四)地质勘查工程类: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海洋地质,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地球化学勘查,地质实验测试,探矿工程,地质机械仪器,地质勘查信息技术等专业。(三)林业工程类:林草资源调查规划与监测评价、林草资源保护与利用、森林培育、景观绿化、林产工业、林业勘察设计、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遗传育种等专业。(二)土地工程类:国土调查与监测、土地评价与评估、土地利用与保护、确权登记、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土地开发与经营、土地经济、土地信息技术等专业。(一)国土空间规划工程类: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地理及海洋规划、防灾减灾等专业。第五条自然资源工程专业范围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第六条基本条件第二章申报条件(六)海洋工程类:海洋调查与测绘、海域与海岛监测、海洋预报与减灾、海洋及海岸工程、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渔业资源环境调查与监测、水产增养殖与遗传育种、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与捕捞、水产病害防治、水生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产品储藏与加工、渔业船舶设计与维修制造、渔港设计与建设、渔船检验、渔业机械、海洋工程信息技术等专业。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自然资源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二)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自然资源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第七条学历资历条件(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四)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1.具备博士学位。(三)申报工程师职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自然资源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五)申报技术员职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4.具备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四)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一)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九条能力业绩条件第八条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按国家、省有关政策执行。2.具备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作为主要发明人(前3位)获得具有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本专业领域发明专利2项以上。(1)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5.取得自然资源工程相应类别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7)作为主要完成人(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著作;或主持(组织)编写本专业通用教材;或在中文核心期刊、CN或ISSN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本专业技术论文,每篇不少于2000字。(6)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须具有奖励证书)。(4)作为主要完成人(前6位)承担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6位)承担制定地方标准2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3)作为主要完成人(前6位)承担的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须有相关机构评价意见),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结题验收。
(2)获得2项以上本专业领域国家专利(前3位),其中至少1项为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1)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4.取得自然资源工程相应类别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三)申报工程师职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7)公开出版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著作;或主持(组织)编写本专业通用教材;或在中文核心期刊、CN或ISSN期刊上发表2篇,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本专业技术论文,每篇不少于2000字。(6)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须具有奖励证书)。(4)作为主要完成人(前9位)承担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9位)承担制定地方标准2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3)作为主要完成人(前9位)承担的省(部)级重点项目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须有相关机构评价意见),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或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结题验收。
(1)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省级以上较高水平。5.取得自然资源工程相应类别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至少1项条件: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四)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5)在中文核心期刊、CN或ISS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技术论文至少1篇。(4)参与完成本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写。(3)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须有相关机构评价意见),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2)获得1项以上国家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第三章破格申报条件2.能够独立撰写技术报告。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辅导工作的能力,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五)申报技术员职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三)在SCI、EI或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SCI检索论文1篇以上或EI检索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公开出版由本人独立或作为主编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2部以上专著(独立撰写部分不少于80000字)。(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须具有奖励证书);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6位)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2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一)主持国家级项目(课题),经同行专家评议,其成果具有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须有相关机构评价意见);或经同行专家评议,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结题验收。具备下列2项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1项计算)的高级工程师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第十一条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第十条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年限要求,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在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2个年度考核为优秀。根据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层次不同须同时具备下列有关条件。
第十三条申报工程师职称以下的,不适用破格申报。(三)在SCI、EI或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1部以上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0000字);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6位)承担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6位)承担制定地方标准2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须具有奖励证书);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一)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经同行专家评议,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须有相关机构评价意见);或经同行专家评议,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或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结题验收。具备下列2项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1项计算)的工程师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第十二条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数量级。第十七条本标准条件中词语的特定解释:第十六条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定职责、受委托或经批准评选颁发的奖项,可作为参考使用。第十五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第十四条本标准条件中的工作业绩和论文著作,从现职称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第四章附则
(七)本标准条件所指表彰,是指经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批准举办的面向各级各部门或者本系统本行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六)“省(部)级”“市级”等表述,指行政区划的省、设区的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单位),以及人大、政协机关或同等级的有关部门、机构等。(五)“主持”或“第一完成人”指该项目或课题的总负责人,负责该奖项、项目或课题等的全面工作;“主要完成人”指奖项、项目或课题等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四)“出版书籍”指具有ISBN国际标准书号和CIP数据核字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研究性合法书籍,不包括一个单位、一个系统出版的论文集、讲话集、报告集等。(三)科学技术奖指政府部门设立的科学技术奖或批准授权设立的奖项。(二)“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所评选出的期刊。“期刊”主要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期刊。
注:1.该表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据实填写。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申报系列:申报单位(章):负责人签字:时间:年月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第十九条本标准条件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19〕4号)同时废止第十八条本标准条件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序号 | 申报人 | 性别 | 现行政职务 | 现专业技术职务 | 现从事专业 | 申报职称 | 推荐情况 | 公示情况 | 备注 | |||
序号 | 申报人 | 性别 | 现行政职务 | 现专业技术职务 | 现从事专业 | 申报职称 | 推荐排序/总人数 | 是否同意推荐 | 是否公示 | 是否存在投诉举报等情况 | 投诉举报等的处理结果 | 备注 |
单位(盖章):年月日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5.填写表格时,无内容的,填写“无”4.存在投诉举报等情况的,必须在“投诉举报等的处理结果”中填写处理的结果;不存在投诉举报等情况的,可在“投诉举报等的处理结果”中填写“无”。3.“是否同意推荐”“是否公示”“是否存在投诉举报等情况”填写“否”或者“是”。2.“推荐排序/总人数”为申报人员在推荐时的排序/所有申报人员总数,如1/5。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 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 | 被推荐申报人数 | ||||||||
“六公开”内容 | 1、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 4、公开申报人述职2、公开任职条件 5、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3、公开推荐办法 6、公开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 |||||||||
如果认为单位做到了上述要求,请在下面栏目中签名 | ||||||||||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 ||||||||||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 | ||||||||||
单位领导 |
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3.此卡报相应评审委员会和人事部门各一份。2.未签名人员要另外注明原因。注:1.单位人数少的由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签名,人数较多的可由下属二级单位推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签名。
申报人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学历学位 | ||||||
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时间 | 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及学制 | ||||||||||
工作单位 | ||||||||||
专家意见 | ||||||||||
专家签字 | 年 月 日 | |||||||||
单位审核意见 | (盖章)审核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凭此审核表受理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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