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三期工程项目二标段: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三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发布时间:2023-01-11 16: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三期工程
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三期工程 已由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2】250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范围:建设一座再生资源回收站(配套公厕)及室外配套工程,建筑面积428.2平方米,其中一层265.7平方米,二层162.5平方米,地上2层,高8.32米,框架结构。一层为公厕及垃圾转运站,二层为环卫工人驿站。
2.2 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高桥街西侧、燕然路南侧
2.3 计划工期:交货安装期45日历天,其中,交货期:30日历天,安装期:15日历天;具体交货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含高压水平直压式生活垃圾压缩机(一机两位)及垃圾箱、餐厨垃圾处理机、可回收物打包机的采购及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5 标段划分:本次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供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企业是否存在单位行贿罪,投标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注明有效期的代理授权书)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00:00至2023-1-1823:59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3-02-01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东路131号四楼
联 系 人:侯松茂
电 话:0951-8575040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B座10楼
联 系 人:刘欣磊
电 话:15769512223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0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