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0117fczz240118
预算金额15.4万元
招标联系人桂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浦口校区8栋宿舍楼负一层区域(快递点)公开招租

信息发布时间:2024-02-07 17:00:00 来源:江苏产权市场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浦口校区8栋宿舍楼负一层区域(快递点)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240118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2-07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2-2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8栋宿舍楼负一楼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1
租赁面积约(㎡) 200.00 租赁期限 三年, 合同每年一签,根据上年度服务质量和履约情况,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
装修期限 10天(免租金,不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押金 20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该房屋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浦口校区8栋宿舍负一层,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校区面积约400亩,学院在校生约7000人,教职工约400人,主要为校内师生提供服务。
其他情况 学校提供现有的门面房已有基本装修,水电到户,自付水电。分割、装饰其它所需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5403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3-03-16
评估机构 江苏和泰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15403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2753Q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江苏省财政厅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进行现场查勘后取得勘查证明(现场勘查证明由出租方提供),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快递业务。不得改变上述用途、不得转包。所有服务项目必须明码标价,所有商品价格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项目成交后开始建设,承租方须确保在学校开学后,校园驿站能够正常运行。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以营业执照范围为准,须有国内快递或货物运输代理或仓储服务等权限);

(二)具有江苏省内高校快递服务经验,正在合作的高校数量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承诺在运营20天内完成末端备案,拥有无人驿站改造建设能力,满足师生24小时自助扫码开门,进入站点自助取件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标的交割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项目成交后,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除国内快递,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还需包括装卸搬运等。承租方要实现所有主流快递引进校园,如中通快递,圆通快递,韵达快递,极兔快递,申通快递,顺丰快递,邮政快递等。承租方需具备至少提及的3家主流快递当地一级网点快递经营授权书,保证成交之后校内驿站有快递进校。

二、承租方须与快递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以便更好的运营快递服务站点。快递系统产品能跟快递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流快递公司:中通快递,圆通快递,韵达快递,极兔快递,申通快递,顺丰快递,邮政快递等)进行数据打通,具备入库、派件、揽件、盘点、结算、查询等功能。

三、承租方的快递系统需同时支持客户在主流电商渠道自助查件功能,可通过淘宝、支付宝、微信或第三方APP进行线上查件,同时需按照学校数字化业务需求及时完成与校内数据中心的交互和对接,完成快递业务的一键查询。

四、承租方具备物联网智能设备/产品能力,如:无人车、自助寄件机、智能柜、自助出库设备等,并按学校要求及时提供。

五、场地内承租方需要服从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保持工作区干净整洁,快递及时入库、入柜、上架,不得随意堆放。

六、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取件费用,并做好快递等货物的保管。

七、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已参与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内其他场所经营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公开招租。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d28532d-0ae8-43f8-a482-2497e6f7f9f6]、《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b74cf4d8-845e-42c0-9ed5-0720ab0d086e]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联系人:桂老师
联系电话:13776626696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2-07 17:00:00 至 2024-02-27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承租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不少于3家省内高校快递服务经验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五)勘查证明;

(六)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三、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五、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2-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四)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2.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缴纳首期年租金和押金后,交易保证金扣除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四、处置方式:其他处置方式参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承租承诺函.doc[https://cqjy.ejy365.com//upload/file//2024/02/06/25f48852f91d4b7e90b62aa44a46ea2d.doc]

房屋租赁合同.pdf[https://cqjy.ejy365.com//upload/file//2024/02/06/9fb435f8a9484ce79fc6ec9cff8f39b5.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朱女士
咨询电话 025-83163360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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