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嵊泗双龙大桥工程经济社会必要性论证报告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XZB2023-253
项目名称:嵊泗双龙大桥工程经济社会必要性论证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嵊泗双龙大桥工程经济社会必要性论证报告
数量: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嵊泗双龙大桥工程经济社会必要性论证研究,深入分析双龙大桥工程基本情况,两岸区域发展现状及问题,在此基础上,开展项目合规性分析、经济社会必要性分析及相关影响分析、结论与建议等,最终形成《嵊泗双龙大桥工程经济社会必要性论证报告》,提交成果。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全部工作于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70工作日内完成,最终完成时间及工作进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上级部门要求动态调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至2023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2.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
3. 方式:网上获取。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95763。
4.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地址:浙江荣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6号8号3楼 )
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投标人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策。(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舟山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12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科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5082297
质疑联系人:钟贝
质疑联系方式:0580-5595241
2.磋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荣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临长路26号9楼905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5083277
质疑联系人:楼工
质疑联系方式:0580-62033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36号
联系人 :张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80-508736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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