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成都市郫都区“数字农房+”系统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24202100188
预算金额58.8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和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姚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28-67873777
中标公司鱼鳞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浙江中海达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成都市郫都区“数字农房+”系统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成都市郫都区“数字农房+”系统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9-30 16:22
一、项目编号 | |||
510124202100188 | |||
二、项目名称 | |||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成都市郫都区“数字农房+”系统平台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浙江中海达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鱼鳞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科源路10号1幢1101、1102室,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500号1栋24层2423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1:总价:363000.00元;包2:总价:5880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包1:1.名称: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成都市郫都区“数字农房+”系统平台采购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服务范围:“试点区域三维实景建模”、“试点区域农户信息调查及数据归集”“数字农房一张图三维可视化系统开发”三个部分 服务要求:为保证项目成果质量要求,摄影垂直相片航向重叠度不低于75%,旁向重叠度不低于75%,满足倾斜摄影建模的要求 服务标准:针对不规则区域,外扩比例需适当放大,总体外扩范围应以保证测区模型完整性为准 包2:1.名称: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成都市郫都区“数字农房+”系统平台采购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服务范围:开展郫都区农村基础信息调查试点村宅基地位置、图形、面积、权属和利用状况等信息调查 服务要求:在没有共享数据的区域,综合应用遥感、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补充调查农村宅基地的位置、面积、权属及利用状况等,完善试点村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 服务标准:形成完整的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并编制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绘制利用现状图件,最终形成一整套宅基地调查成果资料,包括影像、图件、表格、文字报告等成果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梁军,姚钢(采购人代表),张轩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按定额向各包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第一包:5550.00元,第二包:9000.00元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455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备案编号:510100-2021-[2021]152号;监督单位:郫都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7882979。二、1、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可查询“川财采[2018]123号”)。2、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可查询“成财采[2019]17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
地址: | 郫筒街道郫都区人民政府第一办公区望丛中路99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028-86550554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8-678737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电话: | 028-6787377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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