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淮昆台资合作产业园经一河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二期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23〕16号文中批准内容之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招标人为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诚拓项目管理(淮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昆台资合作产业园经一河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开发区境内
2.2项目 建设内容、 投资金额:
淮昆台资合作产业园经一河综合治理工程。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仿木桩、河道清淤、景观绿化等。
工程概算总投资金额约900万元 。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
本次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
淮昆台资合作产业园经一河综合治理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仿木桩、河道清淤、景观绿化等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8526289.27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2)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6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盖章)。链接诚信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诚信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劳动合同。链接诚信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在投标时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链接诚信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原件扫描件,签字、盖章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签字、盖章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 5月 8 日至2024年 5 月 28 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工具维护费 0 元。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 CA 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5 月 29 日 9 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款规定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 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招标控制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 0.6,0.62,0.65 中的一个,K 取 0.97,0.98,0.99 中的一个;(α、K 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 时,K 不用抽取,直接按 1 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 时,K 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 ×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 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 K 作废,K 直接按 1 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19 年版)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招标控制价:8526289.27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报价分60分;施工组织设计27分;项目管理机构、业绩13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投标报价
| 60 | 1、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 的99%(含)~100%(含)之间的得 60 分; 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 100%以上每超过+1%扣 0.5 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取; 3、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 99%以下每超过-1%扣 0.3 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取。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2.2.4(2) | 施工组织设计 | 27 | |
1 | 工场布置、其它临时设施布置 | 2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土方工程 | 3 | 土方开挖及填筑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仿木桩及配套项目工程 | 6 | 仿木桩采购施工、工艺合理得3分,仿木桩施工质量有保证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
混凝土工程 | 3 | 普通混凝土(钢筋)生产、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水土保持 工程 | 3 | 苗木、草皮(籽)采购、检疫等质量控制措施可行得2分,施工及养护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
资源配置计划 | 2 | 施工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 2 | 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
施工进度及资源配置 | 3 | 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1分,保证措施可行的1分。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满足合理,保证方案可行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 3 | 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得1分;文明施工措施有保证得1分; 安全生产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
人员素质、企业业绩和标准化等 | 13 | ||
1 | 企业业绩 | 6 | 1、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2分,最高得4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盖章)】链接诚信库,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2、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中含仿木桩分部分项总金额≥400万元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2分,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如业绩证明中不能具体明确体现业绩金额及要求的,必须同时提供原发包人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内容不得自行更改,否则按未提供处理。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盖章)】链接诚信库,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不得和评分标准中业绩要求重复计算。 |
2 | 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及项目组人员职称 | 7 | 1、投标人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 2、项目组成员具备水利专业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得1分;水利五大员中有一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4分; 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备注: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区翔宇大道1007号宏信大厦3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9516880999
招标代理机构:诚拓项目管理(淮安)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友谊路美食广场内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337966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