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坻区方家庄镇四里港村养殖小区3(原承包方赵磊)1.5亩设施农用地经营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宝坻区方家庄镇四里港村养殖小区3(原承包方赵磊)1.5亩设施农用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3-02-09 16:2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方家庄镇/四里港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四里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四里港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方家庄镇四里港村养殖小区3(原承包方赵磊)1.5亩设施农用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6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因四个养殖小区现有地上建筑物是原承包方投资建设,在竞价前对四个养殖小区现有建筑进行作价,竞价人在成交后,需在5日内付给原承包方建筑工程款(此款为原承包人根据实际工程估算的成本价格),养殖小区1(原承包方赵子云)有料房85平方米,棚110平方米,院墙80平方米,估价18.6万元;养殖小区2(原承包方秦建光)有圈舍863平方米,料房41.2平方米,宿舍34平方米,化粪池、晾粪池各1,估价105.1万元;养殖小区3(原承包方赵磊)有料房35平方米、圈舍400平方米、水房9平方米、院墙30米,估价28.2万元;养殖小区4(原承包方赵普)有料房35平方米、圈舍200平方米、羊棚72平方米、鸡舍40平方米、院墙40米估价19.21万元。成交者付清原承包方以上款项后,村委会与成交者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该竞价作废,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村委会重新发包;如原承包人中标,则继续使用地上建筑物,不存在支付建筑物工程款问题。 2、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四里港村个人或法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此项事宜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此项事宜的全部内容,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支付原承包方建筑工程款提起任何抗辩。 3、合同到期前承包方应及时恢复土地原貌,清除地上设施及附着物,否则合同到期后,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负责养殖小区的安全生产与环境卫生,承当相应责任。 5、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府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时,承租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剩余的出租费用,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 6、承包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养殖小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准植树(经所在地街镇政府同意的除外)、挖鱼池、取土和对土地有破坏的施工,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出租地块的相应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分租、转租、分包、转包,否则应当向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情况,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剩余承包费。 8、有意承包该养殖小区的四里港村个人或法人须公告期间全面完成现场实地勘查测量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养殖小区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养殖小区任何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 9、成交方竞价保证金转为结算款。 10、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受让方条件 |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 2.面向村内人员。 3.本村村民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养殖家畜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5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470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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