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整车等6种产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zk20240903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陈明阳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翟雅琦0415-41576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整车等6种产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ZK20240903001
项目名称: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整车等6种产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共计23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8 号)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开展此项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还应符合《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本次任务的完成)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证书(CMA),并应以“法人单位名称(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名称)”的形式作为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现场获取文件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授权委托身份证复印件。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上述加盖公章的材料二份,没有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材料提供不清晰者将谢绝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六道口街道新安街9-8号工商大厦
联系方式:陈明阳0415-96315-2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联系方式:翟雅琦0415-4157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雅琦
电 话: 0415-4157666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整车等6种产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ZK20240903001
项目名称: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整车等6种产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共计23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8 号)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开展此项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还应符合《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本次任务的完成)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证书(CMA),并应以“法人单位名称(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名称)”的形式作为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现场获取文件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授权委托身份证复印件。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上述加盖公章的材料二份,没有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材料提供不清晰者将谢绝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六道口街道新安街9-8号工商大厦
联系方式:陈明阳0415-96315-2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联系方式:翟雅琦0415-4157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雅琦
电 话: 0415-415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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