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城市更新升级改造项目——外立面、外围景观及室内改造工程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水星城市更新升级改造项目——外立面、外围景观及室内改造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
1、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与QTFX里面的项目名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或者请招标人明确当两者名称不一致的时候,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答复:QTFX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为“水星城市更新升级改造项目——外立面、外围景观及室内改造工程”,QTFX中的项目名称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待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审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计审定金额的 97%,此处的竣工验收是否指工程完工验收?
答复:此处的竣工验收不是指工程完工验收。
问题2:
招标文件专用用合同关于进度款支付条款中“工程的进度款支付,工程施工内容全部完工,经发包人、监理人、跟审单位审核确定后的进度款支付总额为:(签约合同价-各种暂估价和暂列金-安全文明施工费)×80%。”,如当期施工进度已经实施暂列金和暂估价相关内容,若此部分内容合同额占比较大,不予以计量,有失公允,也会给企业带来较大负担,建议修改此条。
答复:招标文件专用合同“进度款支付”条款中已明确“施工期间变更的进度款支付,签订补充协议的,按补充协议约定支付;未签订补充协议的,纳入结算支付。”,因此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问题3:
招标文件专用用合同关于进度款支付条款中“工程的进度款支付,工程施工内容全部完工,经发包人、监理人、跟审单位审核确定后的进度款支付总额为:(签约合同价-各种暂估价和暂列金-安全文明施工费)×80%。”,其中工程施工内容全部完工是指当期提报月进度施工内容完工还是整个工程完工,有歧义,请明确。
答复:无歧义,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外地企业在办理入渝信息入库时市建委对企业注册地所缴纳的社保或企业以在渝分支机构名义(非独立法人)在渝缴纳的社保均给予认可,且经咨询市发改委后对以上两种社保用于投标均予认可。请问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企业注册地所缴纳的社保和企业在渝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在渝缴纳的社保是否均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复: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企业注册地所缴纳的社保或企业在渝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在渝缴纳的社保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5: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填写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请问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还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的内容进行填写,也可以直接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6: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填写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请问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还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的内容进行填写,也可以直接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7:
******的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并未明确购买资产,但会要求各投标企业私下与招标人签订一份资产购置意向书,才有资格中标;请问招标人本项目如果中标后,是否需要中标单位购买资产,购买资产比例又是多少,请明确,便于投标人做成本测算。
答复:该提问与本项目招标无关,故无法予以答复。
问题8:
******的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并未明确购买资产,但会要求各投标企业私下与招标人签订一份资产购置意向书,才有资格中标;请问招标人本项目如果中标后,是否需要中标单位购买资产,购买资产比例又是多少,请明确,便于投标人做成本测算。
答复:该提问与本项目招标无关,故无法予以答复。
问题9:
是否有业主代表参与评标?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我司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有业主专家。
问题10:
请明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是否有业主专家。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我司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有业主专家。
问题11:
请问这个标有业主专家参与评标不,不要回复"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这些官方语言,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我司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有业主专家。
问题12:
关于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被执行人”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四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答复: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被执行人”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四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的,经核实后,其投标保证金做无效处理。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独立评审,并作出相应评审判断。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补遗部分:
1、QTFX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为“水星城市更新升级改造项目——外立面、外围景观及室内改造工程”,QTFX中的项目名称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2、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伍拾伍万玖仟贰佰玖拾叁元柒角陆分(小写:¥15559293.76元),措施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万零叁仟捌佰壹拾肆元叁角整(小写:¥1303814.3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428106.80元;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中含暂估价¥15000元,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中含暂列金¥2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措施费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各投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和暂列金必须按上述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和暂列金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随本次最高限价通知发出的 QTFX文件。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限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21日9时30分,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
[50000120240725019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