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综合开发及东广场工程第三方检测 | ||
项目法人: | 合安高铁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合肥市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综合开发及东广场工程蜀山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 | 项目审批单位: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合肥市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安徽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 代理机构: |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3-19 09:50:11 |
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综合开发及东广场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综合开发及东广场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综合开发及东广场工程蜀山区发改委备案表
1.4 招标人:合安高铁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安高铁股份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综合开发及东广场工程第三方检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FABZ02400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FABZ02400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新合肥西站综合开发及东广场工程位于潜山路与清溪路交口,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41429万元,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48920万元。工程内容包括:①房建工程: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综合开发及东广场工程的工程施工、管线迁改、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及缺陷期修复等工作;②地铁相关工程及配套工程:合肥市轨道交通10号线、S1线同步实施的车站土建工程、局部道路破复和管线迁改等工程施工及相关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③配套工程:包括东广场、室外地面、道路景观绿化、城市客厅、室外附属及管线迁改等工程施工及相关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综合开发及东广场工程采用EPC方式承包,工程计划工期约36个月。
2.7本项目概算:综合开发部分概算599万元,地铁及相关配套部分概算101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时间2021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整体建设周期约36个月。
2.9 检测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
2.10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所需的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清单所列: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基坑支护位移检测、主体结构沉降观测、门窗工程检测、桩基检测、市政工程检测等。
2.11项目类别:服务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项目除外)。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证书。
3.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负责人业绩(施工单位自检项目除外)。
3.6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12日。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0551-68110066。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7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安高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清华路启迪科技城创新广场3号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51-62122765
8.2 招标人监督
纪检监督信息: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551-627F75742
招标采购监督
电 话:0551-62779173
邮 箱:jyglb@ahinv.com
8.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 系 人:袁成、蔡梅
电 话:0551-65860109-8605、8606
8.4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6223830
8.5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6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51-62603249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投标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3502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52524020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综合开发及东广场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文件正文.pdf
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综合开发及东广场工程第三方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综合开发及东广场工程第三方检测
项目编号:2021AFABZ0240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7日
开标日期:2021年11月17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819号标准厂房2B一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佰捌拾捌万零肆拾贰元(¥6880042元)
质量:合格
检测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
企业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企业业绩公示:(1)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工程检测单位;(2)肥东县金融大厦建设工程三检及沉降观测;(3)店埠镇棚户区改造畅和家园二期安置小区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4)青龙潭路标准厂房工程第三方检测;(5)巢湖市映月湾装配式住宅小区项目工程。
项目负责人:田伟
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04A0372、合建检C19200021
项目负责人业绩公示:(1)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工程检测单位;(2)肥东县金融大厦建设工程三检及沉降观测;(3)店埠镇棚户区改造畅和家园二期安置小区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4)青龙潭路标准厂房工程第三方检测;(5)巢湖市映月湾装配式住宅小区项目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枫路5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壹拾捌万柒仟肆佰陆拾元(¥5187460元)
质量:合格
检测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
企业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企业业绩公示:(1)中国科学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1号科研楼检测;(2)合肥高新区明珠产业园三期(大数据产业园)项目检测;(3)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基地一期项目检测;(4)经开区人才公寓(南区及北区)、天门湖南商业地块等项目检测1标段。
项目负责人:姚运昌
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证书
证书编号:08C0100、31620191101010007788
项目负责人业绩公示:(1)肥西县中医院新区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2)长丰县双墩镇梁庄村增减挂安置点等项目;(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新园区(一期)三栋学科楼、行政与师生服务中心及室外工程第三方检测;(4)中庙龙周安置点二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综合开发及东广场工程第三方检测
招标人名称:合安高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清华路启迪科技城创新广场1号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51-62122765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项目负责人:袁成、蔡梅
联系电话:0551-65860109-8605、8606
公示期: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袁成、蔡梅,联系电话:0551-65860109-8605、860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51-6260324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
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综合开发及东广场工程第三方检测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综合开发及东广场工程第三方检测中标结果公示
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新合肥西站综合开发及东广场工程第三方检测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单位名称: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佰捌拾捌万零肆拾贰元(¥6880042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周正道、黄镭、林柏、李志远、曹顺斌、张坤、周登辉。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