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施工项目
BYG-SG-1标段(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 已由 宝应县行政审批局以宝行审投资发〔2023〕17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宝应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苏省宝应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附属配套设施大堤改线工程组成,其中:
(1)、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区)码头工程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境内,宝应县城北,京杭运河东岸,位于八浅预制构件厂码头上游783m~码头上游1900m,泾河镇黄埔集镇以南约2km,宝应运河二桥上游约4km处。本工程采用挖入顺岸式布置型式,同步对京杭运河该段航道进行局部改造。拟建14个2000吨级泊位,其中多用途泊位3个,件杂货泊位3个,散货泊位8个。泊位总长度1117m。
(2)、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附属配套设施大堤改线工程包含对京杭运河东堤约1.4公里进行退堤改线及水系补偿约1.1公里。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BYG-SG-1标段。招标范围包括:a、上述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码头工程范围内的航道改造、河道疏浚、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地基处理、道路、堆场、供电、照明、通信、控制、给排水、消防、装卸工艺、智慧港口、构筑物、景观、绿化等工程的施工以及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b、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附属配套设施大堤改线工程土方、排水沟、节制闸等工程的施工。
(3)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指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且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3.1.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2019年7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2000 吨级(不含兼顾2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新建港口码头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2019年7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需含堤防内容)的施工项目业绩。
3.1.3、信誉要求(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含暂定C级)或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交通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9年7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2000 吨级(不含兼顾2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新建港口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2)、项目总工应具有交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7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2000 吨级(不含兼顾2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新建港口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项目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项目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近三个月(2024年7-9月份)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投标人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1.5、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员(如联合体投标,各专业分别由承担相应专业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级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当根据本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相应数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最近三个月(2024年7-9月份)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专职安全员在投标人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除牵头人外允许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1家(符合<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文规定的,可以不组成联合体),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牵头人单位自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本工程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本工程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宝应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叶挺东路190号
邮政编码:225800
联系人:吴强
电话:13852767778
招标代理: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邮政编码:225800
联系人:陈 军
电话:0514-88223378 13375291091
传真:0514-88223378
八.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 ,以便联系。如因无联系方式或通信不畅通,造成招、投标信息无法传递,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单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以在线直播形式参与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工作。具体详见《扬州市交通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说明》。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时00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公开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