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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2018)第015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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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4/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2018)第015号
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18)第 01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5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屏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831-570072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宗地/宗海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四川森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屏山县新安镇滨湖社区 |
511529107201GB0000204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065平方米 |
住宅兼容商业 |
福安金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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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屏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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