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S635-01-KC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
S635-01-KCSJ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5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起自苏州相城区与高新区交界处,接635国道苏州相城段,利用老路向南,与昆仑山路、太湖大道、科泰路、龙景路等交叉,止于苏州高新区与吴中区交界处,顺接635国道吴中区段,路线全长约8.9公里。其中昆仑山路至龙景路段为一期工程,长约3.9公里,其余路段为二期工程,长约5公里。主路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路起点至秦岭路段为双向两车道、秦岭路至终点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2112-2021)的有关规定执行。一期建安费约5.14亿元,二期建安费约6.58亿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S635-01-KCSJ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主要内容为一期详勘、二期初勘、一期及二期初步设计及一期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应阶段的勘察工作。具体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以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其中勘察工作包括:在已有资料基础上,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要求必须的勘探等工作。后续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写施工技术规范,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及交竣工验收配合等相关工作。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3)勘察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下列资质):
①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以自动生成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长度不小于6.2km公路工程设计项目(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及以上);
(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①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②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以来担任过长度不小于6.2km公路工程设计项目(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③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三个月指 2023 年4月~2023年6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2)技术负责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技术负责人))同时满足①②要求:①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②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三个月指 2023 年4月~2023年6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5)信誉(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行业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设计类)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②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的苏州市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勘察设计类)结果公布中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联合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方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1.4.4 项规定的情形。②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除上述要求还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5.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步青路600号
联 系 人:应宇东
电 话:0512-68558453
招标代理: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西区A入口三楼
联 系 人:龚芯怡
电 话:0512-68083666-6404
E-mail:398036559@qq.com
9.其他
9.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9.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5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5日10时0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十一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城市生活广场的四层)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应标段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9.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单次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均可。
9.4、投标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5-85902430。
9.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9.6、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 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15/7/13/art_41719_1964484.html、http://td.jiangsu.gov.cn/art/2018/3/30/art_41780_7550190.html)
9.7、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系统中发送邀请,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系统技术维护单位),副联单位接受邀请并在联合体牵头人预约成功后无法变更(联合体成员单位单独预约无效,只可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3年07月04日
S635-01-KCSJ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5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起自苏州相城区与高新区交界处,接635国道苏州相城段,利用老路向南,与昆仑山路、太湖大道、科泰路、龙景路等交叉,止于苏州高新区与吴中区交界处,顺接635国道吴中区段,路线全长约8.9公里。其中昆仑山路至龙景路段为一期工程,长约3.9公里,其余路段为二期工程,长约5公里。主路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路起点至秦岭路段为双向两车道、秦岭路至终点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2112-2021)的有关规定执行。一期建安费约5.14亿元,二期建安费约6.58亿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S635-01-KCSJ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主要内容为一期详勘、二期初勘、一期及二期初步设计及一期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应阶段的勘察工作。具体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以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其中勘察工作包括:在已有资料基础上,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要求必须的勘探等工作。后续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写施工技术规范,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及交竣工验收配合等相关工作。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3)勘察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下列资质):
①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以自动生成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长度不小于6.2km公路工程设计项目(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及以上);
(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①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②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以来担任过长度不小于6.2km公路工程设计项目(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③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三个月指 2023 年4月~2023年6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2)技术负责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技术负责人))同时满足①②要求:①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②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三个月指 2023 年4月~2023年6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5)信誉(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行业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设计类)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②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的苏州市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勘察设计类)结果公布中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联合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方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1.4.4 项规定的情形。②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除上述要求还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5.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步青路600号
联 系 人:应宇东
电 话:0512-68558453
招标代理: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西区A入口三楼
联 系 人:龚芯怡
电 话:0512-68083666-6404
E-mail:398036559@qq.com
9.其他
9.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9.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5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5日10时0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十一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城市生活广场的四层)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应标段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9.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单次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均可。
9.4、投标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5-85902430。
9.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9.6、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 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15/7/13/art_41719_1964484.html、http://td.jiangsu.gov.cn/art/2018/3/30/art_41780_7550190.html)
9.7、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系统中发送邀请,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系统技术维护单位),副联单位接受邀请并在联合体牵头人预约成功后无法变更(联合体成员单位单独预约无效,只可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3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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