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数字农业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s-gc-20230106-03-0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山东农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肖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建政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经理155508578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30
公告正文
数字农业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农业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农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数字农业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2.2交易中心项目编号:TS-GC-20230106-03-01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泰安市农高区核心区。
2.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5.53亿元,重点建设项目类型为回迁安置房、配套商业、疗养中心、医疗中心、精品酒店、人才公寓等。
2.5计划工期:总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2月13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括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采购、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技术支持及整体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2.7质量目标:EPC总承包所有环节或内容均须达到国家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审批、审核、审查或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设计:设计资质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各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各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3.3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2021年度财务状况表,可附2018年度、 2019年度、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表。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成立,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下载
4.1下载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
4.2下载地点: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4.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农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泰安市农高区花样年华景区内
邮 编:271000
联系人:肖经理
电 话:0538-658600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建政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28号
邮编:271000
联系人:马经理
电话:15550857887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本项目监督单位: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联系电话:0538-6236668。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农业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农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数字农业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2.2交易中心项目编号:TS-GC-20230106-03-01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泰安市农高区核心区。
2.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5.53亿元,重点建设项目类型为回迁安置房、配套商业、疗养中心、医疗中心、精品酒店、人才公寓等。
2.5计划工期:总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2月13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括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采购、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技术支持及整体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2.7质量目标:EPC总承包所有环节或内容均须达到国家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审批、审核、审查或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设计:设计资质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各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各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3.3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2021年度财务状况表,可附2018年度、 2019年度、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表。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成立,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下载
4.1下载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
4.2下载地点: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4.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农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泰安市农高区花样年华景区内
邮 编:271000
联系人:肖经理
电 话:0538-658600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建政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28号
邮编:271000
联系人:马经理
电话:15550857887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本项目监督单位: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联系电话:0538-623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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