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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局三直营孙村片区奥特莱斯西侧A-4地块二期二次结构二标段劳务招标 二局三直营孙村片区奥特莱斯西侧A-4地块二期二次结构二标段劳务招标
采购方: 直营业务部
发布时间: 2019-08-09 10: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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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 奥莱西项目二次结构装修(二期二标段)招标文件.doc

孙村片区奥特莱斯西侧A-4地块建设项目工程

二次结构及粗装修二期二标段

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孙村片区奥特莱斯西侧A-4地块建设项目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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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三、现场情况简介

    四、招标要求

    五、投标报价要求

    六、工程劳务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七、投标须知

    八、开标须知

    九、评标和中标须知

    十、附件

    十一、补充条款


    第一条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招标人的是合格劳务分包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的劳务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_壹_级资质且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劳务分包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并获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等称号;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并且未有违纪等。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1.2.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3倍结算,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50%。

    1.2.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孙村片区奥特莱斯西侧A-4地块建设项目工程二期二标段二次结构及粗装修 ;

2.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孙村片区,春意路以东,春晖路以西,科创路以南,科新路以北区域

2.3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4建筑面积:暂估 25000 m2

2.5结构类型:_框架剪力墙结构__。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_详见现场_,如有需要投标单位应自行到施工场地现场考查

3.2现场机械配置:塔吊、物料提升机

3.3生产、生活区设置:_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宿舍,生活用品由投标人提供_。

3.4临水:招标人只提供固定接水点,接水点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接水软管等均由投标人提供

3.5临电:招标人只提供至二级电箱;其余二级电箱接口以下包含但不限于三级箱、流动电箱、电缆、照明均由投标人提供。

3.6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根据济南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参加该工程招投标并从中择优选择1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4.2招标范围:

4.2.1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标段建筑面积:(暂定)25000m2 :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孙村片区奥特莱斯西侧A-4地块建设项目二期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含屋面装修施工)部分:招标单位提供的本工程图纸中(包含设计变更及洽商)所包括的建筑装修施工内容(所有衔接、剔凿、交接等自基层处理到面层以及各种收边和结合面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二次结构(包含隔墙)及抹灰施工含电梯井、外墙内保温、室外散水台阶、坡道、屋面保温、找平层、找坡层、屋面及楼层变形缝,室内、外装饰工程(指定分包除外)包括所有木门的安装、本工程所有门窗的塞口及收口。并包括施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施工、交接部位配合施工、安装及其它专业的配合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塞口、堵洞、结构预留洞的堵砌、机电线管封堵,收边和其他合理预见项目。还包括装修脚手架的搭拆,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护身栏杆洞口盖板、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等的搭拆、操作平台的搭拆。

本工程装修分段施工,划分:地下室按照防火分区,地上按流水区段施工。(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施工范围划分图)

招标范围具体明确如下(附报价清单):

1)砌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各种规格砌块

(3)其他轻质隔墙

2)室内饰面工程(做法见清单附表)

3)屋面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做法见附表)

屋面施工至屋面面层(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砂浆、防滑砖等面层);

(1)卫生间地面防水找平层及保护层;

(2)地下室内房间的防水找平层及保护层;

(3)屋面防水找平层及保护层等。

室外散水;

室外台阶、平台及坡道;

爬梯、上人孔(如有);

排水沟、集水井、集水坑、等;

4.2.2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

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4.3工期目标:

4.3.2计划开工日期:2019 9 15 日。

4.3.3计划竣工日期: 2020 10 1 日。

特别说明:工期严格按照甲方通知执行,为日历天数(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假期及恶劣天气的日子)

4.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5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济南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达到企业 CI形象要求。

4.6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4.7机械设备供应: 塔吊室外电梯

4.8 材料供应:_钢筋、商品混凝土、地砖为甲供材料等,其他甲方提供的材料见报价清单。投标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4.9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统一由投标人承担。为保证安全用品质量,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后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方》所提供的厂商采购,入围厂家为北京市琉璃河劳保用品厂》,《北京安瑞得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并在投标报价时填报采购的厂商。如果分包方的安全帽采购并没在物资部提供的合格采购方,安全部门有权给予处罚。

4.10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4.10.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收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投标保证金每标段10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为每标段200元。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或现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以此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未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无息返还投标人。招标文件资料费不予退还。

4.10.2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第五条 投标报价要求:本工程分别按照成品砂浆报价,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合同形式。按本投标须知要求完成工作内容的人工工日、主材、辅材、中小型机具及冬雨季施工措施材料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对施工的影响确定风险系数,考虑春节预计停工对施工的影响等,并计入报价(本次报价包含与装修施工有关的各项零工,施工过程中不再发生与装修施工有关的各项零工签证,结算时不再发生与装修施工有关的各项零工费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任何调整。

第六条 工程劳务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采用综合单价方式计算合同价款的,每月底应结清本月完成的工作量(以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为准,甲乙双方确认工程量乘以合同综合单价确认当月产值)。支付方式为:工程款:每月20日前投标人向发包方方提供月度结算资料(由招标人提供统一格式,并包括每月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结算单)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每月支付甲方确认工程量的 70 %,年底支付75%,工程完工后支付至甲方确认工程量的85%,办理完结算后,半年内结清付至95%,剩余5%工程款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月度结算由于承包人原因没有完成的,不予支付上月工程款。遇有发包人资金困难,可双方协商,酌情延后支付。每次申请支付款项时,乙方每次申请工程款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乙方提供了虚假发票,乙方必须更换发票,同时予以票面金额30%的罚款,甲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商业承兑或有效期6个月的银行承兑或抵房

3.招标方代投标方采购的材料费用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投标方的每月工程进度款中应扣除当月招标方对投标方各项罚款和其他合同约定的应扣款项。

注: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完税发票,待承包方缴纳完税金后,承包方提供税务部门的完税发票到发包方财务无息返还承包方税金。

第七条 投标须知

7.1投标文件组成:

7.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济南市建筑业管理手册、安全许可证、法人委托书;

7.1.2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组织架构名单,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劳务分包企业近期所施工工程质量、获得的荣誉称号等相关资料一览表;

7.1.3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济南市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三《承诺书

7.1.4投标报价;

7141投标方通过对招标方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须知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中包括施工劳务费、材料费(甲供除外),材料二次搬运费、责任区垃圾清理及外运、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工具用具费、成品保护、安全费、文明施工费、质量费、进度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各种损耗、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7142投标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与业主及甲方指定的专业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7143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风险;

7144投标报价中还应考虑结构施工中遗留的问题及充分考虑与结构施工队现场移交时的安全防护费用

7145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7146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7147投标单位首先满足年底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于中标后即按合同造价的10%上交甲方作为劳务工资保证金;如年底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民工找甲方闹事情况发生,有一起事件,甲方即可在结算中扣除乙方10万元作为罚款;

7148乙方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地方标准1910/,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7.1.5劳务项目投标书(一正两副)详见附件一;

7.1.6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

7.1.7投标人业绩情况(包括获“建设部荣誉称号”、“中国建设鲁班奖”、“市优样板工程”、“济南市优工程”称号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7.1.8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7.1.9 投标人电子版本(U盘)一套。

7.2招标人将于   10 整在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管理中心发放招标文件;同地同日同时召开招标答疑会。

7.3投标截止时间为20    10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    10前送达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管理中心

7.4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第八条 开标须知

8.1本工程于    10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管理中心

8.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8.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标的;

8.2.2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8.2.3投标文件少于招标文件要求份数;

8.2.4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8.2.5投标报价金额或单价超过标底合成价的-7%至+5%以外;

8.2.6投标文件未承诺招标文件管理目标;

8.2.7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8.2.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第九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9.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动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9.2本工程按〖中建二局招标评标表〗进行评标,并评出中标人。

9.3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9.4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9.5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相关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得到回复通过后,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9.6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到相关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中心内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第十条 附件

附件一:《劳务项目投标书》 《报价清单》

附件二:承诺书》;

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关于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承诺函

附件:劳务公司进场〔退场)承诺书

附件: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附件中建二局劳务招投标评分标准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 特别明确:投标单位应配专职的材料员,所有装修材料进场负责清点及验收,以便控制材料用量。

  • 本工程的甲供材料(混凝土、钢筋、地砖)用量严格按照按照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控制,超出山东2013年定额消耗量,由投标方承担。对于材料的节余,双方按5:5分成。

  • 周转材料(脚手架、模板等)由投标单位提供,材料损耗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结算不再额外记取任何费用。

  •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现场实际考察现场施工的结构情况,本次报价含结构修补费用,如中标后将不予调整。

  • 投标人对给水口、排水口、预留接线盒、烟感头、喷淋头等机电末端的位置进行配合放线定位及复核;

  • 本次报价包含投标人配合机电设备安装,待设备管道安装完毕后,对墙体、楼板预留洞口、后开洞口按照图纸及施工规范进行封堵;砌筑墙体洞口由投标人施工完成。

  • 与其他分包相关交界,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塞口、堵洞、收边和其他合理预见项目也含在本工程报价内。

  • 投标人应对本施工区域进行封闭管理,负责现场安全防护、消防保卫、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现场管理;

  • 进场施工前,由招标人组织中标人及各专业分包人进行工作面的交接验收。工作面的交接验收完成后,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不予增加、工期不予顺延;

  • 中标人负责对其作业面内所有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含发包人及各专业分包人已经完成并已经移交给投标人的工作内容),并直至配合招标人与业主完成成品验收交接后为止;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 招标人将提供垂直运输设备供中标人使用,施工期间的所有垂直运输设备由发包人统一协调,不因垂直运输原因有任何费用签证及索赔,中标人及各分包人必须认真遵守,严格执行。

  • 标底价为标底合成价(加权平均值)下浮5%;

  • 其他上述未定单价按2013山东定额(直接费)计算,不另行议价。

    附件一

    劳务项目投标书

    工程名称

    投标人 (盖章)

    企业资质类别 等级

    企业法定代表人 (盖章)

    施工队长

    技术负责人 职称

    编制日期

    附件二

    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 招标文件的确认:

    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2. 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 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

  4. 安全文明:

    1. 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南昌青山湖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3.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4. 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1680/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5.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__济南市绿色文明安全工地、创建总公司CI奖

  5. 工程造价:

    1. 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6. 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 材料管理:

    1. 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2. 乙用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济南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

  8. 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在签订劳务合同前向招标方交纳合同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在施工过程中满足职业健康及安全卫生标准要求,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协议书执行,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9.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必须在济南市劳务备案处备案,一经中标项目经理必须进驻施工现场并负责本工程的一切事宜。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签署 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全,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签署 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发包方项目经理)

    是项目发包方项目经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专业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发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1.1、30.1.4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签字:

    时间:

    ---------------------------------------------------------------------------------------

    (承包方施工队长)

    本人是项目承包人施工队长。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专业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专业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承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2.4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签字: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期:

附件六 关于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承诺函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参加贵司孙村片区奥特莱斯西侧A-4地块建设项目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投标工作,现已经详细学习了贵司关于劳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如果我司能够有幸中标,在合同的执行期间将严格按照贵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司承诺按贵司要求设置名专职劳务管理员,分别为: (身份证号)

参与项目的日常劳务管理工作,不兼职其他工作;如特殊情况变更或撤换劳务管理员将及时通知贵司项目部,并立即增补经贵司项目部审核后合格的劳务管理员继续执行相关工作。

2、我司承诺在施工现场所用的劳务人员全部按贵司实名制管理流程要求进行管理,包含提交劳务花名册、劳务人员入场教育考试、与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与每一个班组签订班组承包协议、办理实名制IC卡(我方承担相关费用)、配合项目日常考勤、按照政府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向项目部上报真实的工资发放表等劳务全过程管理的相关手续;如中途进行劳务人员的变更按照劳务管理规定要求书面报告贵司项目部,并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和其它相关工作。

3、我司承诺在施工期间不使用没有合法身份信息和已经被贵司和我司列入劳务黑名单的班组和人员。

4、如果我司的劳务人员发生恶意讨薪或越级上访事件,我司承诺全力配合贵司项目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如施工期间我司的劳务人员有不认真或抵制执行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经教育后拒不整改的,我司服从贵司项目部的管理,立即更换相关人员或班组。

6、如我司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诺方盖章: 法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拟定的现场队长签字:

附件:

劳务公司进场〔退场)承诺书

本承诺书甲方为中建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为:

现乙方做出以下承诺:

  1. 乙方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作业计划、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权利及义务。遵守甲方的《项目管理办法》手册,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甲方的先进工艺、技术保密。

  2. 乙方必须做好工程现场自身管理并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一切管理规定(包括施工总进度及总协调管理规定等),做好配合工作。

  3.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工期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

  4. 乙方必须具备有政府部门所需的一切手续,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5. 乙方必须树立严格的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代表,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施工扰民、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施工中交通运输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于尘埃、噪音及所有的环保要求,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扰民、民扰事项,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七、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关于甲方CI形象的工作要求,统一着装及完成甲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要求的有关工作;自备符合甲方CI形象的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所有防护用品;乙方进场的所有设备均应按甲方的01要求进行标识。

    九、按甲方要求提供甲方当月完成的进度统计报表及次月的生产计划,材料计划。

    十、负责本分包工程现场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他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分包方应予以修复,其费用

    自行承担;如因其它专业分包损坏乙方已施工的已完项目,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

    十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召开的生产例会;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在没有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与业主直接发生工作关系,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十四、由于乙方责任使甲方遭受任何与本分包合同履行有关的索赔、诉讼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避免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十五、在没有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分包,从中谋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六、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竣工,并验收合格,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五日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乙方在退场过程当中应保证甲方及其他分包方的财产及已完工程免于遭受任何损失。对于乙方在施工中过程中搭设的临时设施,如甲方要求拆除,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直至令甲方满意为止。乙方如拖延退场,甲方将不予结算。乙方拖延退场,每逾期一天支付甲方损失费,损失费按本工程乙方结算价的千分之五计算,逾期退场超过10天,甲方强制乙方退出施工现场,由此引致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承诺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承诺日期:

    附件

    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项目的现场负责人(施工队长),负责现场管理,工程结算、收款,工人工资发放、工人劳动合同书的签订等经济权限及现场一切事物。我承认委托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

    此授权禁止再次委托,特此委托。

    被委托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日至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委托期限至本工程结束。

    附件

    孙村片区奥特莱斯西侧A-4地块建设项目

    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孙村片区奥特莱斯西侧A-4地块建设项目

    劳务发包人: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承包人:

    二〇一

    发包方(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文件的规定及本工程的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建筑安装工程包工合同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一致,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孙村片区奥特莱斯西侧A-4地块建设项目二期二标段二次结构及粗装修

    1.2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孙村片区,春意路以东,春晖路以西,科创路以南,科新路以北区域

    1.3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1.4建筑面积:暂估 25000 m2

    1.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1.6承包工程的内容及范围:

    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建筑图)及规范中(含设计变更及洽商)所包括的全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除业主指定分包工程之外的所有工作内容)。结构图与建筑图界面划分按照图纸上标明的甲方给定的施工界面为准;具体为:二次结构施工(含二次混凝土浇筑(过梁、圈梁、地垄墙及门窗抱框混凝土);门窗洞口预制块制作及过梁预制;门窗的收边收口;砌筑及其抹灰、粉刷石膏、耐擦洗涂料、块料面层、室内零星回填工程等),屋面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装修脚手架工程,室外零星回填工程,门窗后塞口及结构预留洞口的封堵,机电剔凿、开槽修补(包括但不限于一次),安装专业所需洞口的预留(或后开)和封堵及所造成装饰面污染(或破坏)的修复,影响装修施工所必需的对已浇筑成型的混凝土墙柱、梁板面的剔凿修补,其它零星工程等,亦包括现场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成品保护、装修脚手架(含电梯井架及跳板的搭设、更改和拆除,外装饰挑架的搭设和拆除)以及与现场其他专业分包配合等工作。

    1.7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1.8承包方式: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含增值税)方式。清单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采用《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3)》规定的计算规则;

    1.9质量目标:合格;

    2.0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合格

    二、合同价款:

    2.1合同单价:详附工程量单价清单。

    2.2合同总价(暂估):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额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增值税款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终结算价以现场实际发生的有效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为准,乙方不得以暂定合同总价与实际结算总价存在差异向甲方提出经济索赔。

    2.3合同价格包括下列内容及费用:

    合同价格包括:

2.3.1人工费:从施工准备、按照合理工序施工、质量检查、与其他分包商的无条件配合至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所需付出的全部人工费用(特别说明人工费还包含现场废旧钢筋、模板、木方筛选及加工,承包人管理人员及工人的所有交通费用

2.3.2生产工具及中小型机械费:除塔吊、室外电梯以外的所有中小型机械使用费及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机械费;如水泵、电线、电锤等小型机具。

2.3.3材料费:除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以外所有的材料费,含二级以下电箱及所有电线、配件等,含冬雨季施工以及为满足质量安全需要所投入的措施性材料等材料费;

2.3.4措施费:

现场文明施工、CI形象及工完场清所需费用;结构施工中偏差的修补、结构正常留洞的封堵如:施工通道门洞的封堵、管道井板的封堵等。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及保障环保、清理工地和生活责任区卫生所发生的费用;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付出的材料装卸费、二次搬运、材料保管、维护、超运距用工、成品保护、赶工费、冬雨季施工及防暑降温人工降效所增加的所有费用;与业主、甲方等其它甲方指定分包配合费用,特别指出此配合包括精装修范围以外的所有门窗的补洞、堵洞、洞口修补、收口、框边塞缝等工作;装修脚手架(含电梯井架及跳板的搭设、更改和拆除,局部外装饰挑架的搭设和拆除)费用。

本工程提供的垂直运输机械具体拆除时间由发包人确定。室内电梯(用于临时垂直运输)开启时间由发包人协调确定。室外电梯防护架及通道搭设、修改、拆除,室外电梯拆除配合,室内电梯防护搭设、拆除费用包含在措施费中。垂直运输设备由发包人协调各分包使用,承包人不得因垂直运输机械故障原因(不影响乙方材料运输等)要求增加材料倒运费、误工费、窝工费等任何费用。

划归承包人的施工区域、公共区域、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生活区内的临时用电、临时照明设备由承包人负责维护,满足现场施工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所需材料(红白油漆)及人工费用包含在措施费中。

周转料具钢管、扣件、跳板、安全网、防护门、防护栏杆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负责搭设、拆除、维护、保管、清点、移交、归还(包含承包人进场时已存在于施工现场暂不拆除的防护措施的相应保管、拆除、清点、移交、归还工作),此费用包含于措施费中。

2.3.4本合同价已包含了人工、材料(或设备)、中小型机具、管理费、利润、税金、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赶工费、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及考虑施工过程中所有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在内。

三、 甲方提供的资源

3.1工程材料:

轻质砌体,砂,石,水泥,页岩灰砂砖,水泥标砖,涂料,钢筋网片,轻骨料,地砖,面砖,零星回填土(运至现场,垂直及水平运输由分包完成),卵石,矿棉吸音板,保温材料,二次结构钢筋,埋件制作用钢筋,商品混凝土及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自身采购。

3.2施工现场二级电箱以内(含二级电箱)的一切材料。

3.3发包人提供工程水电。

  1. 乙方提供资源

    4.1 为保证本承包工程的实施,乙方应提供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甲方提供的资源外的所有实施工程所必须的中小型机械,施工工具等,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所有设备及工具处于良好状态,以满足施工需要;

4.2所有实施于本工程的除甲方提供材料外的所有材料,为满足质量安全需要所投入的材料费;

4.3 在承包工程范围内,乙方自行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及甲方的要求,甲方不承担材料不合格而引起的连带责任。乙方必须在甲方允许的合格供方范围内进行采购,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乙方采购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采购。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4.4 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工具应符合济南市关于外来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各项规定及甲方对于乙方提供设备及工具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4.5乙方提供的各种设备及工具一旦进入工程现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当视为工程财产,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运出施工现场。

五、甲乙双方的工作

5.1 甲方的工作

5.1.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5.1.2负责对乙方承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如发现乙方已无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另外组织施工队伍接替施工,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力。

5.1.3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场容、进度的交底。

5.1.4 负责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套。

5.1.5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5.1.6负责提供混凝土至现场,甲乙双方共同对数目进行清点。

5.1.7负责本工程的对外联系工作。

5.1.8甲方提供生活区宿舍、公用卫生间;床架、生活用品由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甲方提供:办公室 1 间、库房1间,以上为甲方统一布置的彩钢房,除此之外乙方如需另增加现场临设,必须报甲方审批定位,由甲方统一标准,乙方自行搭设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其费用。

5.1.9负责组织分部工程和工程验收工作。

5.1.10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定期组织综合执法大检查。

5.1.11技术变更与洽商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5.2 乙方的工作

5.2.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 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事宜。

5.2.2保证投标时项目管理成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重罚。

5.2.3保证工程不进行再次转包。

5.2.4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工程业主及监理发生任何工作关系,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将视为违约,并按乙方违约给予处罚。

5.2.5执行甲方各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保证队伍的稳定做好工人思想工作,如有工人到甲方或政府部门闹事,将对乙方每次处罚五万元

5.2.6必须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连续施工,保证每月向甲方上报工人工资发放表。

5.2.7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种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的质量检查员、安全员,负责质量、安全。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

5.2.8按山东省济南市规定办理好进赣施工的各种许可证(包括施工人员的各种许可证),如违反规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自备各种特殊工种施工人员(测量工、大型机械操作工除外),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5.2.9保证按甲方每月的工程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因乙方原因每月完不成其中一项,甲方有权劝其退场,损失乙方自负。

5.2.10将进赣许可证和施工的人员登记造册,交甲方劳动力管理员备案,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持有四证(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健康证)、一卡(做工卡)。并将四证一卡复印件交劳资科备案。

5.2.11乙方有权拒绝执行项目对安全、质量、工序等没有书面文字交底资料的工作。

5.2.1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与甲方共同商议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5.2.13提供钢筋焊接、机械连接试件和混凝土试件,同条件养护的试块,由乙方现场配合制作,本工程检验实验费用由甲方承担,配合所需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5.2.14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

5.2.15严格按照甲方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甲方的先进工艺和技术保密。

5.2.1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关于CI工作的要求,统一着装及完成甲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有关的工作;自备符合甲方CI工作及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费用自负。

5.2.17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当月形象进度报表。

5.2.18负责本工程自身施工中所产生的所有垃圾的清理并运至施工现场垃圾池(甲方指定),并需负责本工程的竣工验收清理工作,并承担相关人工费用。

5.2.19乙方应严格遵守济南市有关分包管理及税务方面的有关规定,任何因为乙方违反这些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5.2.20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济南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施工中交通运输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于尘埃、噪音及所有和环保要求,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扰民、民扰事项,并且承担因乙方原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5.2.21乙方需提供施工中所用的所有中小型机械及随机所有的电线和配件等;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现场安全规定的移动电箱及照明用灯具、电线等;乙方负责二级电箱以后(不含二级电箱)及临水立管以后的全部临时供电、供水工作,并需无条件在施工临时用电、用水上满足甲方的其他分包使用;乙方负责所属区域施工现场的临水、临电的维护工作及费用。

5.2.22乙方自行负责其现场人员的临时设施内的床铺及床上用品的费用。

5.2.24乙方的工作范围还应包括施工现场内的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及施工安全所要求的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工作,此费用已包含在措施费中。

5.2.25乙方需负责所属施工范围内所用的成型钢筋施工场内外的装卸车、码放等工作,其人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任何情况均不得进行调整。

5.2.26乙方必须按甲方审核通过(或甲方制订)的冬雨季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负责冬雨季施工的防雨、防冻工作,其冬雨季施工的措施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所发生的材料增加费、人工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均不作调整。

5.2.27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月度、周生产例会等。

六、工期

6.1 本工程工期:

暂定开工日期: 2019

暂定完工日期: 2020 10 1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

6.2该工程工期若业主要求甲方调整,乙方无条件执行,不得增加任何费用。

6.3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及除现场条件以外甲方原因影响,可顺延工期。但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签认。

6.4甲方对各部位的完工日期严格要求,以最终完成时间作为考核指标。乙方应按合同的日期完成各部位的全部施工项目。

6.5乙方未在双方约定日期前完成全部承包内容,将在总价中扣除工期违约罚金;拖延一天罚金贰万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6.6如甲方在认为可以实施的情况下,要求乙方优先完成分包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分,乙方必须无偿遵从,并不得延误其他正常工作。

七、工程质量

7.1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7.2工程质量验收部门依次为:项目质检员、工程监理、业主万达、济南市质监站。

7.3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安装工程国家验评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7.4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工程所涉及的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法规、图集、法规。

7.5工程质量条件:如果图纸和甲方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济南市施工验收规范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以质量要求较高者施工。

7.6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认真做好《三检制》,确保工程质量,如验收达不到国家标准,不予结算,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7.7乙方在工程施工中,确保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未达到此质量标准,总价中扣除10/平米(建筑面积)。

7.8工程质量的定性,以相应的主管部门发证为准。

7.9平时的各级工程质量检查及质量评比过程中的奖励和罚款均由乙方享受与承担。

八、材料管理

8.1钢材及钢筋:甲方提供现场现有钢筋,乙方负责现场清理、加工,如现场无钢筋乙方派人到甲方指定地点清料并派人装卸车。因乙方原因导致钢筋的重新配置,由乙方承担此项费用。具体的扣除费用为:钢筋增加数额×(钢筋原材价格+钢筋成型价格+运费+2%采保费)。

8.2其它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按工程量及定额消耗量领用,工程结算时按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3)》乘以完成工程量计算甲供材料定额使用量。如超出定额使用量,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中减除;如较定额使用量出现节余,乙方将得到节余总价50%的奖励。甲方提供材料的定价,在乙方领取的每批次材料中注明,双方签字确认。如甲方委托乙方采购某种甲供的材料,采用材料信息价或双方协商批价进入结算。如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不合格,甲方亦有权指定供应商及材料品牌,或由甲方代为采购,采购价款从乙方最近一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8.3 材料验收:乙方必须有专职材料员(需有乙方单位出具的委托书报甲方物资部备案)配合甲方做好数量清点、记录等验收工作,验收完毕,并需在验收单上签字;乙方不得推托,每发生一次,物资部门有权给予处罚200元/次。

九、工程款的支付

9.1工程款:每月20日前投标人向发包方方提供月度结算资料(由甲方提供统一格式,并包括每月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结算单)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每月支付甲方确认工程量的 70 %,年底支付75%,工程完工后支付至甲方确认工程量的85%,办理完结算后,半年内结清付至95%,剩余5%工程款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月度结算由于承包人原因没有完成的,不予支付上月工程款。遇有发包人资金困难,可双方协商,酌情延后支付。每次申请支付款项时,乙方每次申请工程款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乙方提供了虚假发票,乙方必须更换发票,同时予以票面金额30%的罚款,甲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商业承兑或有效期6个月的银行承兑或抵房

3.招标方代投标方采购的材料费用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投标方的每月工程进度款中应扣除当月招标方对投标方各项罚款和其他合同约定的应扣款项。

注: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完税发票,待承包方缴纳完税金后,承包方提供税务部门的完税发票到发包方财务无息返还承包方税金。

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每月工程款支付至分包指定账户。

甲方付款单位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翠微路支行】;

付款人账号:【110060836018150015495 】;

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63370987XW】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电话:【010-63772720】 。

收款单位:【 】;

开户行:【 】;

收款账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9.2甲方代乙方采购的材料费用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9.3乙方的每月工程进度款中应扣除当月甲方对乙方各项罚款和其他合同约定的应扣款项。甲方对乙方的罚款无需乙方签字确认。

十、竣工结算办理办法

10.1 结算采用月度结算,每月10日乙方向甲方报送月度结算资料,15日至20日由甲乙双方进行工程量的核算与最终确认。

10.2乙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以甲方工程部出具的完工证明为依据,消防保卫、质检部门、安全部门、材料部门、技术部门、工程部门、商务部门出具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凭证后才准予办理。

10.3洽商变更的调整:依据清单现有子目,按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3)》计算工程量,人工单价按合同规定的新增项人工单价计算。单份洽商费用变化在1000元以内的不予调整;超过1000元,调整超出部分。

10.4由于甲方及业主原因的拆除、返工、重做。以上工作必须在发生后14天内上报甲方(签字手续齐全),上报方式按照拆除、重做、按照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3)》计算工程量,单价按照合同单价计算,如14天之内未报到甲方,视其自动放弃增加,结算时不予调整。

10.5其他结算按照投标报价中“中途退场结算报价”中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10.6结算总额=∑合同综合单价×完工工程量—应扣除材料款项—其他应扣款项+其他增项。

10.7零星用工、预算外签证:承包范围外的工作内容,现场签认必须由现场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三方共同签字确认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十一、进度计划

11.1乙方在甲方总体计划下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编制月度、周生产计划和材料需用计划;每月22日前上报次月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需用计划,每周三前上报本周五至次周四的施工进度计划。

11.2 经甲方审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月度及周进度计划)一旦下达,必须保证全面完成。如因乙方原因,当月进度计划乙方只完成85%以下,乙方应负责赶工并达到甲方的要求,赶工措施费用乙方自负。

11.3 无论何时,如果甲方认为分包工程的实际进度已明显滞后于他已同意的进度计划时,甲方可以发出书面的通知要求乙方加快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乙方应立即调整施工力量满足甲方的要求。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3天内未采取任何措施,或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仍然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可以另请其他施工队进场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扣除,或由甲方决定结束分包合同。

十二、乙方人员

12.1 乙方必须是成建制的施工队伍,组织机构健全,三证齐全(进赣许可证、做工证、暂住证),持有健康许可证,并符合济南市关于外来人员做工的有关规定,进出场前报甲方人事部门,乙方人员进厂前须经甲方安全入场教育方可进场。

12.2 乙方指派的常任管理干部负责技术、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后勤卫生和乙方工人管理工作,所以指派的干部必须是精通技术、善于管理的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建议更换。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须报送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接收甲方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录用,未经甲方允许,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换,如未经甲方批准私自更换人员,亦作为违约处理。

12.3 乙方选派的工人必须从事本工种工龄三年以上,有20%的工人达到4级以上技术水平,此外有40%的工人达到3级技术水平,此外有20%的工人达到二级技术水平。乙方人员需持本企业核发的工作证并将其人员登记造册(注明工作证号码)作为合同的附件。乙方须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录用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人员,甲方有权按违约给予相应处罚,并不再补办各种手续;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更换人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并补办一切手续。

12.4 乙方所有工人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电焊、气焊、起重、电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甲方协助办理有关证件。

12.5 乙方工人的住宿费用及其他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均不得向甲方索要。

十三 、工期延误

13.1 乙方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该工程。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3.1.1. 不可抗力因素;

13.1.2. 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建筑面积增大(超过20%);

13.1.3. 恶劣天气及带来的后果,本款中“恶劣天气”是指降雨量在24小时内多余75mm,降雪量在24小时内多于400mm(午夜至午夜),以济南市气象台记录为准;

13.1.4. 乙方已特别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甲方收到施工所需继续的指示、图纸等,以致影响施工造成工程停工的。

13.2 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或延长期内完成分包工程,对于甲方遭受或招致的,或是甲方实事求是估算出的所遭受的或招致的由上述乙方的失误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偿付甲方等量损失费。甲方应在最早期给乙方以合理的通知,告知乙方他正在或将要蒙受或招致上述损失或伤害;

13.3当乙方工程进度已变得明显延迟时,乙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度延迟的原因和其任何部分完成的情况。但此通知并不能减少或降低乙方因此而应负的责任。

十四、文明施工

14.1文明施工目标:满足建设单位HSE管理制度、济南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

14.2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各项制度、规章和规定组织施工,并严格遵循甲方在本工程中对于文明施工的其他要求。乙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14.3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从施工作业面清运至施工现场内甲方指定垃圾池,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14.4 本工程的施工时间将受济南政府规定的限制。乙方在正常施工时间外的任何工作时间将要遵从现有法律规定、业主、甲方的限制;

14.5因乙方原因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指标,甲方将从总价中扣除安全及文明施工违约罚金合同总额的1%。

十五、 新工艺的应用

甲方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实施,乙方须为甲方提供的先进工艺及技术保密。新工艺和新技术在实施前甲方对乙方进行书面交底。

十六、安全

16.1本工程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发生频率低于2‰;

16.2 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济南市政府、济南市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施工管理部门对于安全施工方面的各种制度、要求及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其他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甲乙双方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制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对甲方所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派人整改完毕;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在限定的时间内仍然未予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给于乙方500---2000元的罚款。

16.3 乙方负责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乙方需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应对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16.4 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尽力施救,甲方予以协助。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完全由乙方承担经济及刑事责任,且其责任安全指标由乙方承担,并独自承担事故处理的结果。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甲方可对其进行罚款。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16.5 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济南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工具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七、 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两年,在工程验收后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修合同,保修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甲方在乙方余留工程款中扣除,待保修期满后结清。

十八、退场

在甲方与乙方的雇佣关系解除或分包工程完工或双方未能就本分包工程的后续工程达成协议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五天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乙方在退场过程当中应保证甲方及其他乙方的财产及已完工程免于遭受任何损失。对于乙方在施工中过程中搭设的临时设施,如甲方要求拆除,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直至令甲方满意为止,费用按甲方承认金额计算。

十九、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一、本合同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

三、洽商、变更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四、甲方收到业主的图纸后提供的施工图纸;

五、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二十、履约保证金

1、因乙方施工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施工进度延误、安全生产事故、材料浪费、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等,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罚款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履约保证金不能满足扣款时,将从处罚当月乙方应得的工程款中扣除。

2、本工程严禁转包、非法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在进场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合同额的5%,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纳到甲方项目部。待合同履行完毕且满足工程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的要求,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但须扣除乙方在本项目的罚款)。

二十一、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1、参照合同第5条重大节点控制日期,每个节点都需要对乙方进行审核和确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节点工期延误,该节点内工作内容的结算总价下浮10%,另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需另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

1.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 结算总价下浮5%

1.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结算单价下30% ,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中途离场,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外,同时对乙方已完工程结算单价下30%。

1.5、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非经批准的分包,若有违反,甲方将给予乙方总价20%的处罚,并中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6、现场文明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乙方如不服从甲方指挥,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每次500~1500元的罚款,将乙方清退出场。

1.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有业主、监理、甲方临时增加工程,需现场给予确认时,不能因为甲方未能及时签证而停止施工,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每次500~1500元罚款将乙方清退出场。

1.8、乙方拒收甲方的函、通知、罚款单等属实文件,甲方执行经理和商务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后,直接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二十二、索赔

1、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向业主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包合同。

2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3、甲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或给乙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索赔:

3.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3.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3、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4、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乙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3.5、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2.3.332.3.4规定相同。

4、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

二十三、争议

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26.1.2款约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二十四、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二十五、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甲方与业主签订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则乙方应遵照执行。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以书面形式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清理和工程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3.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3.2、甲方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5、停工期间,乙方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7、延误的工作时间只有过甲方同意后,才可相应顺延。

3.8、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二十六、合同解除

1如果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甲方仍不支付劳务报酬也无延期支付承诺乙方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十七、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二十八、补充条款

1、乙方的管理人员配备所发生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配备,甲方有权按8000元/人·月的标准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项目总负责人离开工地1天以上时,必须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待甲方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及时返回。离开前应指定工地临时负责人,以保证生产的正常管理和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500元/·次进行赔偿,直至要求乙方更换现场代表。

3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如在限定的时间内没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清理、堆码;若大面积的工程部位施工完后,乙方留有少量的零星部位放弃施工时,甲方将安排其他队组进行施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钢筋、预留洞及预埋铁件的遗漏,由此而造成的植筋、打凿、修补等所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拒不签字认可,甲方有权在结算中扣除。

二十九、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二 《分包质量管理协议》

附件三 《廉政协议书》

附件四 《环境保护协议书》

附件五 《建设工程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附件六 《文明施工管理协议》

附件七 《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协议》

附件八 《消防保卫管理协议书》

附件九 《成品保护管理协议》

附件十 《安全文明、临时设施工作内容表》

三十特别条款

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的正式执行合同,如另行签订备案合同,备案合同仅供备案使用。本合同与备案合同如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三十一、合同的效力及份数

1、本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约定全部事项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2、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本文完)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代理: 法人委托代理: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一: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总包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乙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专职安全员,50~200人以内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至少设三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5 万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现金方式缴纳给甲方财务部。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执行。

五、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二

分包质量管理协议

总包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因为工期时间短,为了能保证工程质量,不影响工期,特制定此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第一条 分包单位进场后工作内容

1、分包单位在进场后必须配备2名专职质检员,并将分包单位各个负责人联系方式,清单形式上交一份。

2、对分项工程的过程检查,做好自检、交接检记录,配合项目质检员完成工程资料制作。

3、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质检员对工序的自检、交接检查,合格后上报项目质量部门检查,监理检查,合格后在交接检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后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4、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执行项目部所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并对所施工的工程当有质量问题时必须停止施工。

5、参加每半月项目质量部组织现场大检查以及一些相关会议,并组织人员落实检查中的质量问题。

6、分包单位在进场后如有设备和材料同时进场,应将相应的资料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上报到项目质量员处检查,合格后报到项目资料员处进行存档,资料必须是原件。

7、分包进场施工时应配备相应有效的监测仪器。

8、分包按总承包方要求整理、提交合格的工程资料。

第二条 奖罚标准

1、质量部每半个月组织工程部、分包单位对现场工程质量检查,对分包单位评出质量施工最好的单位,予以奖励;对于项目质检员所管辖的片区,评出好的予以奖励。

2、分包单位对项目质量员提出的“质量问题通知单”内的整改问题,不能及时整改而造成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延误工期,或者不整改,将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10000元罚款。(整改单回复,必须上交,一次缺少罚款50元)

3、分项工程竣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合格率要求达到90%以上,达不到要求,将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50000元罚款。

4、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或分包单位重复出现同一质量错误的情况,将对分包处以500~5000元罚款。

5、对于项目部组织的检查活动和会议,不参加会议的项目人员和分包质量员将对其处以每次100元的罚款处罚。

6、分包单位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质检员,项目部将从分包的工程款中每月扣除5000元,作为项目部另聘质检员的工资。

7、拒绝签收质量整改单,在现场质量员或施工员对分包下达口头整改和口头停工时,分包必须遵守,如发现一次不遵守将对分包处以500~2000元罚款的处罚。

8、资料每日收集,每半月清查一次,资料少份数,多次纠正还不合格的将对分包处以100元罚款每次。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三

甲方(采购方/发包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货方/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资采购/工程发包项目: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物资采购、分包选用行为,保证物资采购和分包选用的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经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1.3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有向其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甲方责任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和分包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 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将自己的亲友或关联人介绍到乙方工作。

2.6 不得在家中接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询访。

三、乙方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和分包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

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 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5 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其他物

品。

3.6 不得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

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3.7 不得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家里询访有关事项。

3.8 乙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物资采购或分包管理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

查实,甲方有权终止物资采购或劳务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

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违约责任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乙方监督部门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取消其合格供货商(分包商)资格。

4.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如有索贿或变相索贿,经乙方检举查处核实后,甲方将视情况给与被索贿金的1-3倍款额作为奖励(此款由当事人承担)。

4.4 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协议书有效期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时止。

六、协议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四:

总包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我公司(甲方)承建的孙村片区奥特莱斯西侧A-4地块建设项目,按分包合同要求为乙方提供包规定的施工条件。

第二条 乙方为运输分包方:是

1、在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分承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1.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1.2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

1.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1.4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1.5必须办理必备应急措施和方法。

2、并遵守下述要求:

2.1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2.2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

2.3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4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

2.5施工现场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第三条 乙方为建筑施工分承包方:是

1、承包方(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分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2、分承包方要保护施工周围现场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3、分承包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4、分承包方要合理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气物。

5、建筑工程竣工后,分承包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6、如果分承包方有食堂、生活区,应严格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第四条 如以上分承包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五

建设工程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为规范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工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本单位在履行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单位”)签订的工程劳务合同全过程中,在进行劳务分包和使用劳务用工方面,本单位承诺如下:

1、本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贵单位的一切规章管理制度,依法从事工程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不搞挂靠,不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和未经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本单位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

2、本单位使用的劳务工人,保证做到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劳务作业的内容和劳动报酬的计价方法及标准,明确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主动接受贵单位采取的监督管理措施。

3、本单位严格按照与贵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和本单位与劳务工人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劳务工人的劳务工资,无论发生任何情况,本单位决不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劳务工人工资,并经劳务工人本人签字确认,主动呈报贵单位监督检查。

4、本单位自愿接受贵单位关于对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而采取的任何监督和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贵单位关于劳务用工和劳务工资支付的规定,若贵单位认为有必要,为确保劳务工资足额按时发放需建立劳务工资支付保障资金,本单位自愿足额按贵单位要求缴纳劳务工资支付保障资金,接受贵单位对劳务工资支付的任何监督措施,做好劳务工资支付工作,并将支付的劳务工资支付统计报表及时呈报贵单位审核监督。

5、若贵单位认为有必要,需在银行开设“劳务工资专户”,本单位自愿接受并委托贵单位在银行开设“劳务工资专户”,建立劳务工人工资卡,将工资直接打入劳务工人工资卡中,自愿接受贵单位对“劳务工资专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6、若贵单位发生资金矛盾时,本单位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无条件优先支付劳务工人工资。

7、本单位因拖欠劳务工人工资,且处置不当导致劳务工人投诉或上访事件,给贵单位造成影响,本单位除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外,愿依据与贵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以及贵单位有关管理制度或规定的任何处罚,并愿意接受贵单位按本单位拖欠劳务工资总额的50—100%的罚款。

8、本单位将严格按照贵单位规定,成立劳务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分别时处置劳务工资纠纷在本单位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劳务工资支付纠纷化解在本单位,决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或将责任、矛盾延伸至贵单位。一旦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劳务工资支付的投诉或上访时间,本单位保证及时主动向地方政府和贵单位回报,主动向地方政府承担因支付劳务工资的责任并积极去做地方政府的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不给贵单位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和负面效应。

9、本单位保证按贵单位规定,在劳务工人集中生活区张贴本单位劳务工人工资纠纷处置公告,公布劳务工人工作管理制度,发生工资支付纠纷的处理程序,本单位和项目部处理劳务工资支付纠纷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点。保证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好每其劳务工资纠纷,自愿承担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因劳务工资支付纠纷给贵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诺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六

文明施工管理协议

现场文明施工按区域划分承包,项目经理部设置一个总垃圾站,由项目负责拉运,分包单位承包区域的垃圾由分包单位自行清理干净,运至项目指定的垃圾站。

1、文明施工工作的考评标准:

1)《地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地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和国家施工规范与《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

2)《地方建设工程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建设部《第167号国际劳工公约》及《第175号国际劳工建议书》。

2、文明施工检查及考评形式

1)项目经理部自查

项目经理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每周三上午9:30分,组织现场综合大检查(时间:9:30-10:00),各承包单位文明施工检查员要准时参加,接受项目经理部提出的整改,进行自我考评和诊断,并作好记录,对本施工专业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并督促落实。每周一例会对一周的文明施工等进行综合评比。

2)文明施工处罚

1)文明施工处罚规定:参照地方建委(94)380号文件的有关标准,检查中分包单位作业区存在一项违章或重大隐患,对该分包单位罚款500-1000元;存在三项(含三项)严重违章或重大隐患,对该分包单位罚款1000-3000元;在处罚单要对有关责任者同时给予处罚。

2)在局、公司检查中出现上述现象,将加倍处罚。对于一般问题,需立即整改,如整改不及时罚款50-300元。

3)各分包单位搞好现场内的文明施工,每天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把建筑垃圾运至项目设置的垃圾站内,保证现场内环境整洁,道路畅通,否则对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次。

4)分承包方应遵守我公司现场《文明场容管理制度》否则按我公司及项目有关规定处罚。

3、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

1) 企业职工以公司形象和个人形象为本,树立文明意识。
2) 听从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指挥,不得与施工员、质检员等顶嘴吵闹。
3) 施工人员按时、认真地参加公司的文明施工学习。
4)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材料堆放有序。
5) 保护客户的家具及其他设备。
6) 注意防火,杜绝火灾的发生;注意用电,杜绝用电事故发生。
7) 如遇到客户不懂的问题,认真耐心地解释。
8) 用语文明,礼貌对待来施工现场的人员。
9) 各工种间协调配合,不得因此而出现矛盾。
10)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干扰。
11)与客户一同协调与其它各方面关系。
12)注意生活空间的清洁,不得随意大小便。
13)工地现场杜绝打斗、赌博、偷窃、酗酒事件发生。
14)工闲时间留宿工地的职工不准吵闹,避免其它违规事件。
15)外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逗留三小时以上。
16)接受公司委派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检查。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协议

为了保证现场的安全用电安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施工现场用电人员应加强自我防护意思;各施工队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EJ46—2005》及以下用电安全要求。

  1. 各施工队必须配备经安全管理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各施工队不得使用无操作证人员进行临时安装和维修工作。非电气专业人员严禁动电气设备;各施工队的机械检修前必须拉闸停电、电箱上锁;挂《禁示合闸》牌。

  2. 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开机前要认真检查开关箱的控制开关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接零保护线端子有无松动,漏电保护器是否可靠,机械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向工长派电工解决,机械禁止带病作业,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各施工队必须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合理意见,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

  3. 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必须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暂停电器使用。

  4.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塑料电线及木制电箱做移动电源线及电箱,电箱周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零保护,在设备总电箱、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极配电二级保护、现场的照明箱和动力箱必须分开,中小型机械在2米处必须 设置专用机械开关箱、一个机械一个开关箱,必须一闸一机,禁止一闸多机。

  6. 一闸多机插座。施工用电电源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TN—S接零系统,现场机械用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何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确定;三相四时,应选用五芯电缆;。电缆线要符合国标规范,其中PE线应采用黄双色缘导线。

  7. 施工现场和加工房的电气开关必须有箱、有锁、配电箱、开关箱的电器必须可靠、漏电保护器要灵敏、完好,各施工队每天使用各种电器前,必须起动漏电做一次,严禁使用破损的、不合格产品。通过路道的电源线必须用套管。或埋入土防护、铁制电箱要接零保护。

  8. 凡是移动电箱、开关箱,手提电动工具或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使用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9. 施工现场使用电焊机应放置在放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严禁在有易然,易爆物品周围施焊,现场使用电焊机必须使用电焊机专用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不得超过5米,电焊机二次线应选用YHS型橡皮保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二次线长度不大于30米,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一﹑二次测防护罩齐全,二次线外皮不得老化破皮使用。

  10. 各施工队用电设备由各队专业电工负责定期进行,发展问题立即整改,现场电源线禁止使用丝绑扎,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金属丝带替,使用保险丝必须与设备容相配。

  11. 木工房、库房宿舍禁止使用碘钨灯及60W以上照具,220V现场临时照明必须采用防爆

  12. 防水灯具。现场照明灯具离地面不得小于2、2M ,架必须采用金属架,一闸一机,正确接好保护零线,地下室潮湿的场所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V照明。

  13. 各施工队在现场使用的机械及照明,下班时必须关闭机械照明开关,宿舍的照明灯白天必须关闭,宿舍区的每间插座上、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饭褒、电器具。如违章一条将进行每条罚款200元

  14. 各施工队员工必须做到以上安全用电要求、做到节约用电人人有责。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附件八:

消防保卫管理协议书

为加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刑事、治安案件以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火安全、治安防范责任,特签订本责任书。

甲方权责:

1、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中建二局内部治安管理若干规定》、《中建二局三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

2、甲方全面负责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各项消防保卫措施。

3、在乙方进场时有权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对乙方部署治安、消防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治安、消防工作进行检查。

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治安、消防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6、负责对乙方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和灾害事故进行处理及处罚。

乙方权责:

1、乙方在施工期间对所施工的地段和区域的治安、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明确本单位治安、消防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治安、消防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将所属人员花名册报送甲方保卫部门审核,并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暂住证等合法务工手续。甲方保卫部门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身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清理混入乙方队伍的外来人员。

3、乙方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和灾害事故,应及时向甲方保卫部门报告。

4、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防火规章制度,对所属人员定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防火安全教育,教育所属人员不得违法犯罪。对特殊工种(电气焊工、电工、油漆工)做好上岗前的防火培训,凭操作证上岗作业。

5、乙方应执行施工现场用火审批制度。施工用火必须申办用火证。遵守一日一证,当日有效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后(配备消防器材、看火人)方可动火作业。

6、乙方施工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制度。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具等项规定。

7、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服从甲方保卫部门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从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付验收之日起终止。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附件九:

成品保护管理协议

1、成品保护的责任

  1. 各分包单位驻现场代表为其所施工区域专业的成品保护直接责任人,分包单

    位应设成品保护检察员一名,负责检查监督本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

    2)项目工程部(机电部)管理整个项目的成品保护工作,各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对其负责。

    2、成品保护的期限

    各分包单位从进入现场施工开始至其施工的专业竣工验收为止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特殊专业按合同条款执行。

    3、成品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1)分包单位要按项目的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2)分包单位要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经理部审核批准后,要认真组织执行,对于施工组织设计中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专业不允许其专业施工作业。

    3)分包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本单位的员工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时要珍惜以施工完部分的工程项目,增强本单位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

    4)各专业的成品保护措施要列入技术交底内容,必要时下达作业指导书,同时分包单位要认真解决好有关成品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材料等问题,使成品工作落实到实处。

    5)分承包队伍成品保护工作的检查员,要每天对本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督促专职施工员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同时每周四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并汇报一周以来的本专业成品保护工作的状况。

    4、成品保护工作的奖惩办法

    1)各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经检查如发现不完善,但尚未造成损失,需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罚款200—1000元/次。

    2)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因分包单位管理上的失误,成品保护工作不及时、不完善,以造成经济损失,损失由其单位自负,同时项目对其处以500元/次罚款 。

    3)分包单位对本专业的成品保护虽好,但在施工操作中,对其他专业的成品造成破坏,经项目核实无误后,造成的损失由该分包单位全数赔偿,同时项目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元/次额罚款。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附件十:

安全文明、临时设施工作内容表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说明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供材料

现场围挡

(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 m; (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发包人负责

九板一图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等九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供材料

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

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供材料

场容场貌

(1)道路畅通

(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承包人完成

(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

(4)绿化。

承包人进场前的道路硬化由发包人完成。承包人进场后,承包人责任区内的场地硬化、临时道路、覆盖、绿化由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供路基回填材料、混凝土、钢筋、绿化苗木

材料堆放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承包人完成

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发包人提供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完工退场前发包人按领用数量收回,如有损坏、丢失,承包人按原价赔偿

垃圾清运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承包人负责运至现场垃圾站

临时设施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1)发包人仅提供投标人生活区宿舍、食堂,床板、床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承包人完成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工人宿舍、生活区、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承包人完成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发包人负责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发包人负责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承包人完成,除绑扎丝外其余材料由发包人提供

(4)施工区域内临时照明线路

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公共区域(包括楼梯间、走廊等处)必要的临时照明设施。

配电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发包人提供至二级电箱,其余全部由承包人完成

开关箱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接地保护装置

(3)施工电箱及用电设备重复接地。

安全 施工

临 边 洞 口 交 叉 高 处 作 业 防 护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短边边长小于等于1.5米的洞口的封闭由承包人完成。其他由发包人完成。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拆除。

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楼梯边防护

设1.2m高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备注:

a) 所有现场新搭设彩钢板房临建基础施工由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供混凝土、钢筋;

b) 防护栏杆如需刷警示漆,油漆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c) 上述规定“承包人完成”除约定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其余材料均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于平米综合单价中。

中建二局劳务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评标计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有标底

50分

在标底价-7%以下

在-7%至-4%间

在-4%至-1%间

在-1%至2%间

在2%至5%间

在标底价5%以上

50分

50~35分

35~20分

20~10分

10~0分

0分

无标底

50分

最低价

在0至2%间

在2%至5%间

在5%至10%间

在10%至20%间

在最低价20%以上

50分

50~35分

35~20分

20~10分

10~0分

0分

2

质量等级

4分

达到质量等级要求得4分,未达到不得分

3

工期

3分

承诺按期完成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

4

职业健康安全

5分

合理得5分,不合理不得分

5

环境保护

1分

承诺完成环境保护指标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

6

CI形象

1分

承诺做好CI形象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

7

劳务管理

3分

承诺作好劳务管理工作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

8

同类施工经验

3分

两年内有一项得2分,有多项得3分,没有不得分

9

投标人实力

15分

企业资质等级

6分

二级得4分,一级得6分

10

管理人员比例

3分

5%~8%范围得2分,高于8%得3分,低于5%不得分

11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

3分

100%得3分,不足100%不得分

12

操作工人持证率

3分

大于等于80%得2分,大于等于90%得3分,低于80%不得分

13

施工方案

15分

质量保障措施

3分

一般

3分

2分

0分

14

劳动力计划安排

3分

科学

较科学

不科学

3分

2分

0分

15

文明施工

3分

可行

较可行

不可行

3分

2分

0分

16

材料节约措施

3分

有效

较有效

无效

3分

2分

0分

17

生活管理方案

3分

合理

较合理

不合理

3分

2分

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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