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集采配套服务智能仓储项目施工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4-330481-04-01-526352
预算金额14203.81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女士0573-8729701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集采配套服务智能仓储项目施工监理 集采配套服务智能仓储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集采配套服务智能仓储项目已经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4-330481-04-01-52635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203.81万元,工程概算14203.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7575.15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拟新建总建筑面积23679.17m2,地上建筑面积21729.7m2(1#仓库1363.62m2、2#仓库4362.41m2、3#仓库4600.41m2、4#仓库4362.41m2、5#仓库4331.97m2、配套用房2659.4m2、门卫49.48m2)、地下建筑面积1949.47m2,仓库建设为层数3层的多层仓库,其中1层层高8米,2-3层层高5米,配套用房层数4层,其中1层层高5米,2-4层层高3.8米。建设地点:海洲街道广远路西侧、洛塘河北侧。2.2招标范围:建筑(含桩基及试桩)、基坑围护、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通风工程、电梯、智能化、室外附属、水务、电力、燃气、设备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等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本次招标监理费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的规定计算约:144.6992万元。2.3施工工期:39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施工时的监理服务期+审计配合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2R2019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至少监理过1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扫描件,须能体现工程规模、造价、竣工验收日期。其中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3.3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其他。(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在监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考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扫描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3.7R其他: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1条规定。(三)其他:3.8R监理人员: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不得少于6人。其中至少包括建筑专业、安装专业和市政专业的省监理工程师各1名。监理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海宁市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3.9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3.10R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2R上述3.9-3.11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22日10时00分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10时00分)。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2日10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址: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关于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hnmain/ztbdt/002005/20210726/77ce18d2-82bd-4af8-bda6-4280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人民广场为民路C座5号楼7楼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三楼邮编:314400邮编:314400联系人:吴先生联系人:许女士电话:0573-87656852电话:0573-87297016传真:传真:0573-872970162023年9月1日附件: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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