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277434
预算金额4.92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伟锋0751-888643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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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77434

(三)预算金额:49,2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对风采楼、斌庐、府学宫、张九龄家族墓地等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日常保养维护,确保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安全美观。 (一)墙面维护 对斌庐外部左侧和右侧约270㎡墙面起皮、脱落粉刷层进行维护,铲除原有空鼓起皮装饰层涂料腻子,全面清洁原基层,刷封闭底漆、米黄色真石漆、罩面漆各一遍,对维护墙面质保三年。 (二)碑刻保护 对风采楼3处碑刻(尺寸分别为:107cm*183cm,120cm*210cm,110cm*190cm)安装有机玻璃罩进行保护。 (三)门窗修缮 对斌庐、府学宫、风采楼存在松动、脱落、开关不灵活、残破或缺失等问题的门窗进行修缮和维护。 (四)屋面杂草、落叶清理 对斌庐、风采楼、府学宫各文物保护单位屋面杂草、落叶进行清理不少于2次。 乙方应在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项目验收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由甲方重新组织验收。乙方承担由于整改而新产生的一切费用。 本项目需另签订三方补充协议。 甲方: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付款方) 乙方:韶关市文化文物景点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方) 丙方:广东博奥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执行方) 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及约定事项另行商定,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对风采楼、斌庐、府学宫、张九龄家族墓地等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日常保养维护,确保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安全美观。 (一)墙面维护 对斌庐外部左侧和右侧约270㎡墙面起皮、脱落粉刷层进行维护,铲除原有空鼓起皮装饰层涂料腻子,全面清洁原基层,刷封闭底漆、米黄色真石漆、罩面漆各一遍,对维护墙面质保三年。 (二)碑刻保护 对风采楼3处碑刻(尺寸分别为:107cm*183cm,120cm*210cm,110cm*190cm)安装有机玻璃罩进行保护。 (三)门窗修缮 对斌庐、府学宫、风采楼存在松动、脱落、开关不灵活、残破或缺失等问题的门窗进行修缮和维护。 (四)屋面杂草、落叶清理 对斌庐、风采楼、府学宫各文物保护单位屋面杂草、落叶进行清理不少于2次。 乙方应在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项目验收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由甲方重新组织验收。乙方承担由于整改而新产生的一切费用。 本项目需另签订三方补充协议。 甲方: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付款方) 乙方:韶关市文化文物景点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方) 丙方:广东博奥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执行方) 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及约定事项另行商定,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1 49,200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拒绝并选择解除协议或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或丙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当退还已经支付的费用(未支付的费用无需再支付)。 (二)协议一旦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属于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乙方未能按时实施项目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协议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明确拒绝履行合同或者未经同意将本各同项目转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争议的解决: 若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执,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守约方为维护权利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险费、评估费、鉴定费等)和其它合理维权成本由违约方承担。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其他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14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16 个月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曾伟锋 0751-8886438

采购单位: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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