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科环集团国能智深国能贵州基于工业互联网智能新能源场站建设研究与应用-风场分析报表及风机预警控制系统开发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科环集团国能智深国能贵州基于工业互联网智能新能源场站建设研究与应用-风场分析报表及风机预警控制系统开发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科环集团国能智深国能贵州基于工业互联网智能新能源场站建设研究与应用-风场分析报表及风机预警控制系统开发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0986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9865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马海燕 电话:010-58131121
邮箱:13707514@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科环集团国能智深国能贵州基于工业互联网智能新能源场站建设研究与应用-风场分析报表及风机预警控制系统开发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0986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9865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东北电力大学 | 华风数据(深圳)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00.000000 | 218.9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 | 1、风电 场发 电潜 力评 估与 调控 灵活 性提 升研 究、山东 大学、2024 年4 月22 日 2、市场 环境 下适 应多 场景 多目 标的 风储 电站 柔性 控制 算法 功能 测试、清华 大学、2021 年12 月15 日 3、风电 机组 偏航 控制 优化 技术 研究、国能 思达 科技 有限 公司、2022 年8 月17 日 4、基于 深度 学习 的多 尺度 风功 率预 测技 术研 究、国能 思达 科技 有限 公司、2022 年8 月17 日 5、风电 机组 振动 健康 状态 评估 和故 障诊 断系 统开 发、国电 联合 动力 技术 有限 公司、2024 年5 月10 日 6、基于 时空 混合 模型 与统 计学 方法 的风 机SC ADA 运行 数据 分析 方法 研究、特变 电工 新疆 新能 源股 份有 限公 司、2024 年8 月15 日 | 1、吉能-集控平台软件系统工程、长春东煤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6-16 2、小草湖风电场变流器亳秒级故障信息采集诊断系统创新研究服务、国电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12/8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马海燕 电话:010-58131121
邮箱:13707514@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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