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豫能二龙风电项目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设计方案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一.询价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镇平县豫能二龙风电项目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设计方案专项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风电场区域内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设计、负责设计方案通过林业部门审核(如需评审需负责组织并通过评审)等。项目业主为镇平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镇平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设计方案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技术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镇平县豫能二龙风电项目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设计方案专项技术服务
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737011
3.项目概况:镇平县豫能二龙风电项目位于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老庄镇、二龙乡境内。风电场一期工程安装15台单机容量为2MW的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0MW。经15台2200kVA箱变升至35kV,然后经集电线路及升压站升至110kV一回送出,接入220kV雪枫变110kV间隔。在项目结束后要进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完成验收,并最终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文件。因此需要有第三方完成设计方案方面的工作,设计本方案是为了将建设单位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恢复生产条件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后续施工招标、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林地验收等提供依据。
4.建设地点:南阳市镇平县二龙乡、老庄镇
5.技术服务范围及设计原则
(1)根据林业主管部门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相关要求,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根据建设方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整个风电场区域内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范围勘测界定、方案设计、负责设计方案通过林业部门审核(如需评审需负责组织并通过评审)等手续办理、负责竣工图编制(根据林业部门要求,如果需要)、负责协助施工单位通过林业部门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施工单位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自主验收备案文件。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符合林业部门验收标准。
附图:镇平县豫能二龙风电项目临时占用林业地生产条件恢复范围图。
(2)设计原则。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设计方案内容所需费用标准,应当按照成本合理确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设计标准应当指标明确、简便易行,经济合理、技术可行、验收方便、便于操作的恢复生产条件方式、满足施工单位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即可。
6.服务费支付方式:
完成镇平豫能二龙风电项目整个风电场区域内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设计完成后支付至整个设计费的10%;设计方案通过林业部门审核后支付至整个设计费的90%;竣工图编制完成(如果需要)、取得林业部门竣工验收文件后一次性支付剩余10%的相关服务费。
三.询价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响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报价响应人需具有园林绿化施工或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推广或技术咨询、树木种植相关经营范围,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报价响应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报价响应人需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必须有2个以上的绿化设计方案业绩。该业绩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合同首页、主要合同内容、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等。
5.报价响应人未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8.凡参与询比的供应商必须签订廉洁承诺书并上传,否则审核不予通过,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四.电子注册与报名
1.本采购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2.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03日至2021年12月10日。
4.报名方式:可登录平台报名,报名后将采购公告中第5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名资料上传至中原招采网平台,待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要求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五.报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9:30(北京时间)。
2.询价时间:2021年12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3.请各报价人于2021年12月10日9:30(北京时间)前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报价要求:按项目固定总价方式,报价为完成该项目要求工作内容之内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其中发票要求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询价取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可取消此项目报价。如税率不同,按不含税价询比。
5.本项目无预付款。我公司结算方式为完成镇平县豫能二龙风电项目整个风电场区域内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设计后支付至整个设计费的10%;设计方案通过林业部门审核(如需评审需负责组织并通过评审)后支付整个设计费的90%;竣工图编制完成(如果需要)、取得林业部门竣工验收文件后一次性支付剩余10%的相关服务费。
6.付款方式为根据资金情况以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其他方式支付。
7.本次询价采用一次报价形式。
8.响应人须递交询价保证金:3000元, 大写金额:叁仟元整。
9.保证金缴纳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账,由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代收代退,统一管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只接受响应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由公司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的保证金,一次性足额转至专用账户(按照“保证金交纳操作指南”操作)。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易人应登陆平台查询保证金到账信息并确认后,平台系统才记录为有效保证金。(具体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知公告《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
10.保证金退还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开标地点:南阳鸭河口(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华伟 13838979319
监督部门:南阳鸭河口(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377-65092251
镇平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