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四楼平台玻璃晾衣房项目需求公告需求公示(2023-JLJZBM-G4001)(第1包)
金额
1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jzbm-g4001
预算金额1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某单位天台建玻璃晾衣房的需求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四楼天台建玻璃晾衣房项目编号:2023-JLJZBM-G400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2.工程概况:四楼天台整体(约135m2)用塑木铺平、阳光房(约90 m2)、墙上加装窗户(8个0.8m2)、暖气管道铺设(8个0.7m2)、室内墙面处理(约37m2 )等。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工。
4.项目控制价:190000元。(报价超出控价的报价将被予以否决)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开办证明复印件;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交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交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投标人失信名单或暂停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经营无不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10月3日(上午09:300—13:300,下午16:30—20: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三)发售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
(四)询价文件售价:0元。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28日09时30分至2023年10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报价方式:报价文件盖章密封现场递交或邮寄。
开标时间、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助理
电    话:13095013491、0991-498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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