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庐阳区大杨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周边区域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服务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招标人为 合肥庐阳乡村振兴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022GW0010
2.项目名称:庐阳区大杨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周边区域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
4.项目单位: 合肥庐阳乡村振兴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涉及范围包括刘一盆现代农业示范园提升和部分段沟渠整治。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研究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如需)、施工至竣工验收中的设计服务、施工图审查、后期验收协调等,其中前期研究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测绘、可研(如需)、项目建议书(如需)等。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项目概算:28.6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 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景观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9月19日15:00至2022年9月29日15:00
2.磋商文件价格:免费
3.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合肥庐阳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查阅并下载磋商文件。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根据工作情况自行确定
2.磋商地点: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备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即可,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9日15:00
六、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
2.本项目仅接受线下凭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件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3.递交时须另行单独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七、联系方法
招标人:合肥庐阳乡村振兴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北门对面原省政府北楼134办公室
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0551-69115416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庐阳区大杨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周边区域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挂网(定稿).doc庐阳区大杨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周边区域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挂网(定稿).doc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招标人 | 见招标公告 |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3 | 招标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 | |||||
4 | 项目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
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6 | 招标范围 | 磋商文件、补疑(如有)等文件 | |||||
7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1.方案设计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 | |||||
8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 合格 | |||||
9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
10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 |||||
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
12 | 分包 | ☑不允许 | |||||
13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 | 答疑、补遗、补充通知(如有) | |||||
14 | 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招标人官网发出 | |||||
15 | 磋商文件的异议 | 时间:2022年9月23日17时30分前。 | |||||
15 | 磋商文件的异议 | 形式:纸质提交。 | |||||
16 | 增值税税金相关要求 | (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算方法 (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R增值税普通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 | |||||
17 |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 ☑有,最高投标限价28.6万元 | |||||
18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报价文件投标函填写的投标总报价精确到分(人民币) | |||||
19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_日 | |||||
20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 | |||||
2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22 |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 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提交。 | |||||
23 |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 | 投标文件封套: 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
24 | 投标文件递交 | 本项目仅支持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并另行单独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
25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北门对面原省政府北楼134办公室 | |||||
26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2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确定开标地点: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备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即可,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 |||||
28 |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纸质 □数据电文 | |||||
29 |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
30 | 履约保证金 | (1)形式:免收 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2)金额:中标金额的 0 % | (1)形式: | 免收 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 (2)金额:中标金额的 0 % | ||
(1)形式: | 免收 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 ||||||
(2)金额:中标金额的 0 % | |||||||
31 | 其他 |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将报监管部门处理。(2)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执法机构依法处理。 | |||||
32 | 同义词语 | 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 “发包人”和“承包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 | |||||
33 | 解释权 | (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34 | 社保证明材料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 |
岗位 | 专业 | 资格 | 人员配额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园林(或景观绿化)专业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给排水专业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 | |
规划专业负责人 | 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专业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 | |
道路专业负责人 | 道路专业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 | |
景观专业负责人 | 景观专业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 | |
小计 | 5 |
初审表(废标指标一览表)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全部内容。 | |
2 | 资质证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4 | 投标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5 | 投标授权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授权书” | |
6 | 投标人信用承诺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用承诺”。 | |
7 | 开标一览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 | |
8 | 投标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9 | 标书响应情况 | 质量响应、工期响应 | ||
10 | 标书规范性 | 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 | ||
11 | 其他要求 | 上述指标中未列出,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有明确规定的 |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企业资质 | 投标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得6分。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6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得12分。此项满分12分。注: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评审中提供的资质证书评审。 | 0-12分 |
体系证书 | 投标人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截图扫描件或影印件。 | 0-6分 |
企业业绩 | 自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每具有一项景观工程类设计业绩的得3分,本项满分6分。注: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2. 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如无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则该项不得分。 | 0-6分 |
人员配备 | 1.项目拟派规划专业负责人具有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2.项目拟派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名,得2分;3.项目拟派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市政道桥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名,得2分;总分6分。注:人员专业以职业资格证书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 0-6分 |
现状调查及分析 | 对项目场地进行踏勘、调查,阐述场地现状,梳理现状存在问题。根据调查详细程度及问题分析准确、透彻等因素进行评分。基本符合要求为“合格”、较符合要求为“良好”、符合要求为“优秀”。优秀得10<F≤12分,良好得8<F≤10分,合格的得0<F≤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2分 |
方案成果 | 根据投标人给出的方案及措施由评委横向比较,优秀得10<F≤12分,良好得8<F≤10分,合格的得0<F≤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2分 |
工程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 | 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给出合理可行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由评委酌情评分,优秀5<F≤8 分,良好 2<F≤4 分,一般 0<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8分 |
工程设计的进度保证措施 | 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给出合理可行的设计进度保证措施,由评委酌情评分,优秀5<F≤8分,良好 2<F≤4 分,一般 0<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8分 |
价格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有效最低价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0-30 分 |
项 目 名 称 |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范围 | 全部 |
最终投标报价 | 大写: 圆小写: 元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__%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
备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合同内容 | 项目所在地 | 业绩合同甲方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如有)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如有要求)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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