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泰州港高港港区高港作业区4#、5#、6#泊位疏浚挖泥工程机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泰州港高港港区高港作业区4#、5#、6#泊位疏浚挖泥工程机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江苏中泰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就其 泰州港高港港区高港作业区4#、5#、6#泊位疏浚挖泥工程机械服务项目 进行招标活动,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港池疏浚的机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控制价清单及图纸(如有)。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泰州港高港港区高港作业区4#、5#、6#泊位疏浚挖泥工程机械服务项目。
1.2 招标控制价:¥2217600.00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单价,如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控制单价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3 质量要求:合格。
1.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5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双方确认结算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转账支付,中标人需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6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江扬中河段太平洲左汊左岸南官河口上游约400m处通用泊位码头内档及外挡前沿,总计疏浚采砂量25.2万m3。疏浚土需挖、运至高港港务码头上岸。
1.7 其他要求:(1)中标人协助对接水利、海事等监管部门,配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采砂许可证、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等),船舶进场待检及行政许可办理会造成机械窝工,上述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2)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3)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工程款5000元,最高限额为中标价的1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采需求。
2.2 投标人需配备现场负责人,并提供现场负责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3 投标人至少需投入不小于2m³的抓斗式挖泥船1艘、不小于600m³/h的绞吸式挖泥船1 艘、不小于800m³的自航式泥驳2艘,且需提供自有船舶适航证书(若船舶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及船舶适航证书)。
2.4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类似疏浚项目业绩(附合同及满100万元的发票)。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6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且未在交通产业集团系统内被列入不良投标行为名单或违反相关规定限制投标的。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2年11月29日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08日17时30分止;
3.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在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且办理CA锁,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泰州港高港港区高港作业区4#、5#、6#泊位疏浚挖泥工程机械服务项目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472714336@qq.com;逾期发送或未按要求发送以上资料至招标人指定邮箱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电子档在发布公告网页下方自行下载即可。(请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文件之日起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注册步骤如下:进入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jtgs-ygcy.cn/→点击右侧“立即注册”后→进行供应商注册。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9日下午14时30分。
4.2递交地点为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66号招标中心第2开标室(中泰建发附属楼二楼)。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09日下午14时30分。
5.2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66号招标中心第2开标室(中泰建发附属楼二楼)。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中泰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66号
联系人:唐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209980
邮箱:472714336@qq.com
投标报名表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致:各投标单位
江苏中泰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就其 泰州港高港港区高港作业区4#、5#、6#泊位疏浚挖泥工程机械服务项目 进行招标活动,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港池疏浚的机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控制价清单及图纸(如有)。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泰州港高港港区高港作业区4#、5#、6#泊位疏浚挖泥工程机械服务项目。
1.2 招标控制价:¥2217600.00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单价,如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控制单价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3 质量要求:合格。
1.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5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双方确认结算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转账支付,中标人需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6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江扬中河段太平洲左汊左岸南官河口上游约400m处通用泊位码头内档及外挡前沿,总计疏浚采砂量25.2万m3。疏浚土需挖、运至高港港务码头上岸。
1.7 其他要求:(1)中标人协助对接水利、海事等监管部门,配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采砂许可证、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等),船舶进场待检及行政许可办理会造成机械窝工,上述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2)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3)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工程款5000元,最高限额为中标价的1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采需求。
2.2 投标人需配备现场负责人,并提供现场负责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3 投标人至少需投入不小于2m³的抓斗式挖泥船1艘、不小于600m³/h的绞吸式挖泥船1 艘、不小于800m³的自航式泥驳2艘,且需提供自有船舶适航证书(若船舶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及船舶适航证书)。
2.4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类似疏浚项目业绩(附合同及满100万元的发票)。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6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且未在交通产业集团系统内被列入不良投标行为名单或违反相关规定限制投标的。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2年11月29日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08日17时30分止;
3.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在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且办理CA锁,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泰州港高港港区高港作业区4#、5#、6#泊位疏浚挖泥工程机械服务项目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472714336@qq.com;逾期发送或未按要求发送以上资料至招标人指定邮箱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电子档在发布公告网页下方自行下载即可。(请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文件之日起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注册步骤如下:进入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jtgs-ygcy.cn/→点击右侧“立即注册”后→进行供应商注册。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9日下午14时30分。
4.2递交地点为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66号招标中心第2开标室(中泰建发附属楼二楼)。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09日下午14时30分。
5.2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66号招标中心第2开标室(中泰建发附属楼二楼)。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中泰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66号
联系人:唐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209980
邮箱:472714336@qq.com
投标报名表
项目名称 | 泰州港高港港区高港作业区4#、5#、6#泊位疏浚挖泥工程机械服务项目 |
是否参与投标 | |
投标单位 | (署名并盖章) |
确认时间 | |
投标单位 联系人姓名 | |
投标单位 联系人电话 | |
投标单位 联系人邮箱 | |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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