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客运段K352/1次、K246/5次餐饮销售对外合作项目经营权招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zs-2024-25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28-86450763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28-864511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9
公告正文
招商编号:CTZS-2024-257
1.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2.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商的商家,请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一次性单笔缴纳足额竞商保证金。请勿汇至招商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竞商人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竞商保证金。请竞商人在递交竞商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竞商人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目”页面,点击页面中的【缴纳】按钮,可进入“缴纳页面”查看已参与的项目详细信息,点击对应包件进行银行转账(竞商人为独立法人企业的须通过竞商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须通过竞商人营业执照上经营者个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商人为自然人的须通过竞商人个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转账时请备注:招商编号+包件号+竞商保证金)。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成都客运段K352/1次、K246/5次餐饮销售对外合作项目经营权招商
1.2项目地点:K352/1次、K246/5次列车。
1.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利用成都客运段担当的K352/1次、K246/5次列车,进行自制品食品加工、销售以及提供相应服务,不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水果经营销售、休闲茶座、休闲茶餐车等项目,自制加工及销售需符合卫生防疫部门,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涉及成都西至上海南K352/1次、成都西至扬州K246/5次两趟车次,经营期限1年。(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站车广告管理实施细则》(成铁客〔2023〕80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本项目为利用成都客运段担当的K352/1次、K246/5次列车,进行自制品食品加工、销售以及提供相应服务,不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水果经营销售、休闲茶座、休闲茶餐车等项目,自制加工及销售需符合卫生防疫部门,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涉及成都西至上海南K352/1次、成都西至扬州K246/5次两趟车次,经营期限1年。(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
1包件:成都客运段K352/1次、K246/5次列车餐饮销售,经营期限365天。
包件号 车次运行区段 经营年限 上车从业人数 预估每天开行趟次(以铁路部门调度命令为准)
1包件 成都西至上海南K352/1次 1年(如因生产实际需要,导致个别车次承包起始日期有变化时,按实际承包日期计算) 4-5人/趟次 1趟
成都西至扬州K246/5次 4-5人/趟次 1趟
4.竞商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公司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200万元人民币),具备本次招商运营能力,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内加工销售快餐、餐饮服务等所对应的经营范围。
4.2财务要求:竞商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竞商人提供所在地政府“税务系统”中打印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税务等级不低于B级,须提供2023年度依法纳税证明。能按国家现有税务管理要求开局增值税专用发票。
4.3经营要求:竞商人应具备餐营经营两年及以上相关管理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招商单位出具的信誉良好证明)。
4.4信誉要求:
4.4.1竞商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
4.4.2竞商人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4.3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4竞商人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5竞商人应满足列车餐饮经营管理和销售的员工人数(须经当地公安部门审核通过后录用,并经体检合格,持健康证上岗)。同时要熟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与规定,掌握安全生产要求。
4.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4.7本次招商严禁挂靠转包。
5.特别约定
5.1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须向招商人缴纳中商价50%作为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经营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上车经营。非因招商人原因,中商人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的,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中商后放弃中商资格的,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在中商结果公示结束后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及时上车销售,若因中商人原因未能按时履约,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
5.2竞商人中商后,提供的经营方案与招商文件约定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商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中商资格。业务涉及的其他方面明确如下:
5.2.1生产成本:本次招商项目中涉及的承包经营所需的生产成本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餐料含应急餐料、备品、易碎品、耗材、调辅料、筷子、饭盒、包材等,详见合同)。中商人办公用房由中商人自行负责。特别说明:餐车用电、用煤费用包含在招商底价内。
5.2.2餐备物资:本次招商项目中涉及的承包经营所需的餐车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用具、服务、售卖等设备、备品及棉制品等)初次由招商人提供。使用费包含在招商底价中。中商人运营期间发生设备、备品、棉制品破损由中商人方自行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由中商人另行承担,不含在招商底价内。
5.2.3餐料进货:中商人经营中涉及的餐料(含应急餐料)、调辅料由招商人指定渠道购进,经招商人ERP系统提报当趟车次餐料计划。在列车运行途中需补料时,须经列车长同意后在招商人指定的补料点(车站)补料,并按成都客运段中途补料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由中商人自行向指定的补料点(进货商)结算。中商人上料时,必须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有单据留存备查。
5.2.4乘务餐:由中商人供应,按照正餐5元/人、副餐3元/人餐标提供乘务餐,招商人向中商人依据餐标和就餐人次据实结算。若中商人生产成本超出乘务餐餐标,超出部分由中商人自行承担。中商人必须根据招商人要求,保质保量制作乘务人员乘务餐(不含车辆、乘警人员)。
5.2.5餐车耗材:中商人餐营所需的耗材(垃圾袋、扫把、拖布、洗洁精、消毒粉等)由招商人指定渠道购进(其中垃圾袋为铁路部门指定产品),费用由中商人另行承担,不含在招商底价内。
5.2.6列车销售价格:由中商人拟定价目表,并报招商人审核同意后执行,严禁销售未经批准的食品或不按审核的价格进行销售。定价原则上加成率不超过55%,并且售价不高于餐料成本的2.22倍。
5.2.7人员及机具规定:由招商人确定,每趟次人员4-5名,不超过两辆售饭车。
5.3中商人自行组织人员在包件约定的列车上从事餐饮销售工作。从业人员由中商人自行招聘和安排,中商人自行承担从业人员的用工管理,对用工进行依法管理,签定劳动合同,发放用工人员工资(含社会保险)。中商人需按照成都客运段相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自行定制制服、胸牌,自行办理发放健康证、上岗证等。中商人从业人员的制服、胸牌、健康证中不得出现铁路部门的名称和标识(路徽和logo)。中商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劳动安全,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其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和人员伤害等事务,均由中商人负责。中商人不得以成都客运段或铁路部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招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担,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5.4中商人自行承担从业人员的培训、服装、薪资、社保、提成、奖金、劳保等费用。
5.5中商人日常工作纳入列车班组管理,服从列车长管理安排。中商人安全工作均纳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监督系统管理。
5.6成都客运段旅服车间负责与取得业务合作资格的公司签订合同及处理相关事宜等工作。
5.7竞商人中商后须熟知铁路部门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安全的做好经营工作。中商人相关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招商方监督)并持证上岗。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进行经营工作。中商人根据招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不违反站车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的情况下,自行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5.8中商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保障其自身权益和劳动安全的相关工作。自行负责其自身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认真做好劳动保护。
5.9中商人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作业安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须统一为单位员工办理工伤类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负伤、致残或死亡等任何安全事故,全部由中商人承担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5.10中商人须根据招商人的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同时招商人指定业务负责人员或管理人员,对中商人人员进行日常作业管理。如中商人的相关人员不能按招商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更换其负责人员及作业人员,中商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中商人不能及时解决的,招商人有权终止其中商资格。
5.11中商人须服从铁路部门的管理,遵守站车安全规定及指定作业地点的作业标准,不违章操作。作业时必须服从列车长的指挥,并注意自身和他人的作业安全。出现危险或事故,中商人自行负责;产生损失的,中商人承担责任并照价赔偿。
5.12中商人自行办理铁路部门进出车站、车库相关手续,需协调不同单位及部门事宜由招商人协助。
5.13中商人须向招商人缴纳中商价50%作为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中商人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义务和确保招商人设备设施的安全、完整及正常使用状态。中商人工作人员如发生服务质量、安全等问题,招商人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对中商人进行责任考核,追究中商人的责任,中商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这些费用首先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的,中商人应当及时补足。中商人保证金被扣除后,中商人应当在保证金扣除之日起10日内,按合同约定的保证金数额补足缴纳保证金。如情况特别严重给招商人造成巨大影响和损失的,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商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满,若中商人无违约行为,保证金由招商人无息全额退还中商人。
5.14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5.14.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5.14.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5.14.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5.14.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5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5.15.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15.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5.15.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5.15.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15.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5.15.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16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5.16.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3年内不得参与成都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5.16.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4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登录国铁招商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点击报名,同时将以下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465225268@qq.com,电子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招商编号+包件号+竞商人名称”),完成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竞商报名表(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提供公司介绍信)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标书费转账凭证复印件(*此项仅为需要购买纸质版招商文件的竞商人适用。本次招商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招商文件(电子版)不收取费用;招商文件(纸质版)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具体费用请在招商文件发售期内(即竞商报名时间内)联系本项目报名联系人获知,待竞商人缴纳文件制作费后,自行现场领取。转账凭证备注信息格式:“招商编号+包件号+标书费+招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姓名”汇款账户须为企业账户,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售后不退。)
(6)国铁招商平台报名截图
8.2报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86451127,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9.递交竞商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地点
9.1竞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综合楼11楼)本项目开标大厅。
9.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平台(http://www.cd-rai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商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客运段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站西路二号附1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8-86450763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邮 编:610051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8-86451127
邮 箱:465225268@qq.com
开户名: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 号: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招投标业务营销热线:028-86452088、028-86452068
1.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2.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商的商家,请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一次性单笔缴纳足额竞商保证金。请勿汇至招商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竞商人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竞商保证金。请竞商人在递交竞商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竞商人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目”页面,点击页面中的【缴纳】按钮,可进入“缴纳页面”查看已参与的项目详细信息,点击对应包件进行银行转账(竞商人为独立法人企业的须通过竞商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须通过竞商人营业执照上经营者个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商人为自然人的须通过竞商人个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转账时请备注:招商编号+包件号+竞商保证金)。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成都客运段K352/1次、K246/5次餐饮销售对外合作项目经营权招商
1.2项目地点:K352/1次、K246/5次列车。
1.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利用成都客运段担当的K352/1次、K246/5次列车,进行自制品食品加工、销售以及提供相应服务,不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水果经营销售、休闲茶座、休闲茶餐车等项目,自制加工及销售需符合卫生防疫部门,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涉及成都西至上海南K352/1次、成都西至扬州K246/5次两趟车次,经营期限1年。(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站车广告管理实施细则》(成铁客〔2023〕80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本项目为利用成都客运段担当的K352/1次、K246/5次列车,进行自制品食品加工、销售以及提供相应服务,不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水果经营销售、休闲茶座、休闲茶餐车等项目,自制加工及销售需符合卫生防疫部门,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涉及成都西至上海南K352/1次、成都西至扬州K246/5次两趟车次,经营期限1年。(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
1包件:成都客运段K352/1次、K246/5次列车餐饮销售,经营期限365天。
包件号 车次运行区段 经营年限 上车从业人数 预估每天开行趟次(以铁路部门调度命令为准)
1包件 成都西至上海南K352/1次 1年(如因生产实际需要,导致个别车次承包起始日期有变化时,按实际承包日期计算) 4-5人/趟次 1趟
成都西至扬州K246/5次 4-5人/趟次 1趟
4.竞商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公司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200万元人民币),具备本次招商运营能力,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内加工销售快餐、餐饮服务等所对应的经营范围。
4.2财务要求:竞商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竞商人提供所在地政府“税务系统”中打印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税务等级不低于B级,须提供2023年度依法纳税证明。能按国家现有税务管理要求开局增值税专用发票。
4.3经营要求:竞商人应具备餐营经营两年及以上相关管理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招商单位出具的信誉良好证明)。
4.4信誉要求:
4.4.1竞商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
4.4.2竞商人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4.3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4竞商人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5竞商人应满足列车餐饮经营管理和销售的员工人数(须经当地公安部门审核通过后录用,并经体检合格,持健康证上岗)。同时要熟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与规定,掌握安全生产要求。
4.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4.7本次招商严禁挂靠转包。
5.特别约定
5.1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须向招商人缴纳中商价50%作为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经营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上车经营。非因招商人原因,中商人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的,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中商后放弃中商资格的,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在中商结果公示结束后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及时上车销售,若因中商人原因未能按时履约,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
5.2竞商人中商后,提供的经营方案与招商文件约定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商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中商资格。业务涉及的其他方面明确如下:
5.2.1生产成本:本次招商项目中涉及的承包经营所需的生产成本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餐料含应急餐料、备品、易碎品、耗材、调辅料、筷子、饭盒、包材等,详见合同)。中商人办公用房由中商人自行负责。特别说明:餐车用电、用煤费用包含在招商底价内。
5.2.2餐备物资:本次招商项目中涉及的承包经营所需的餐车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用具、服务、售卖等设备、备品及棉制品等)初次由招商人提供。使用费包含在招商底价中。中商人运营期间发生设备、备品、棉制品破损由中商人方自行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由中商人另行承担,不含在招商底价内。
5.2.3餐料进货:中商人经营中涉及的餐料(含应急餐料)、调辅料由招商人指定渠道购进,经招商人ERP系统提报当趟车次餐料计划。在列车运行途中需补料时,须经列车长同意后在招商人指定的补料点(车站)补料,并按成都客运段中途补料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由中商人自行向指定的补料点(进货商)结算。中商人上料时,必须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有单据留存备查。
5.2.4乘务餐:由中商人供应,按照正餐5元/人、副餐3元/人餐标提供乘务餐,招商人向中商人依据餐标和就餐人次据实结算。若中商人生产成本超出乘务餐餐标,超出部分由中商人自行承担。中商人必须根据招商人要求,保质保量制作乘务人员乘务餐(不含车辆、乘警人员)。
5.2.5餐车耗材:中商人餐营所需的耗材(垃圾袋、扫把、拖布、洗洁精、消毒粉等)由招商人指定渠道购进(其中垃圾袋为铁路部门指定产品),费用由中商人另行承担,不含在招商底价内。
5.2.6列车销售价格:由中商人拟定价目表,并报招商人审核同意后执行,严禁销售未经批准的食品或不按审核的价格进行销售。定价原则上加成率不超过55%,并且售价不高于餐料成本的2.22倍。
5.2.7人员及机具规定:由招商人确定,每趟次人员4-5名,不超过两辆售饭车。
5.3中商人自行组织人员在包件约定的列车上从事餐饮销售工作。从业人员由中商人自行招聘和安排,中商人自行承担从业人员的用工管理,对用工进行依法管理,签定劳动合同,发放用工人员工资(含社会保险)。中商人需按照成都客运段相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自行定制制服、胸牌,自行办理发放健康证、上岗证等。中商人从业人员的制服、胸牌、健康证中不得出现铁路部门的名称和标识(路徽和logo)。中商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劳动安全,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其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和人员伤害等事务,均由中商人负责。中商人不得以成都客运段或铁路部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招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担,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5.4中商人自行承担从业人员的培训、服装、薪资、社保、提成、奖金、劳保等费用。
5.5中商人日常工作纳入列车班组管理,服从列车长管理安排。中商人安全工作均纳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监督系统管理。
5.6成都客运段旅服车间负责与取得业务合作资格的公司签订合同及处理相关事宜等工作。
5.7竞商人中商后须熟知铁路部门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安全的做好经营工作。中商人相关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招商方监督)并持证上岗。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进行经营工作。中商人根据招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不违反站车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的情况下,自行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5.8中商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保障其自身权益和劳动安全的相关工作。自行负责其自身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认真做好劳动保护。
5.9中商人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作业安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须统一为单位员工办理工伤类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负伤、致残或死亡等任何安全事故,全部由中商人承担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5.10中商人须根据招商人的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同时招商人指定业务负责人员或管理人员,对中商人人员进行日常作业管理。如中商人的相关人员不能按招商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更换其负责人员及作业人员,中商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中商人不能及时解决的,招商人有权终止其中商资格。
5.11中商人须服从铁路部门的管理,遵守站车安全规定及指定作业地点的作业标准,不违章操作。作业时必须服从列车长的指挥,并注意自身和他人的作业安全。出现危险或事故,中商人自行负责;产生损失的,中商人承担责任并照价赔偿。
5.12中商人自行办理铁路部门进出车站、车库相关手续,需协调不同单位及部门事宜由招商人协助。
5.13中商人须向招商人缴纳中商价50%作为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中商人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义务和确保招商人设备设施的安全、完整及正常使用状态。中商人工作人员如发生服务质量、安全等问题,招商人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对中商人进行责任考核,追究中商人的责任,中商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这些费用首先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的,中商人应当及时补足。中商人保证金被扣除后,中商人应当在保证金扣除之日起10日内,按合同约定的保证金数额补足缴纳保证金。如情况特别严重给招商人造成巨大影响和损失的,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商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满,若中商人无违约行为,保证金由招商人无息全额退还中商人。
5.14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5.14.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5.14.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5.14.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5.14.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5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5.15.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15.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5.15.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5.15.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15.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5.15.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16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5.16.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3年内不得参与成都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5.16.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4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登录国铁招商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点击报名,同时将以下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465225268@qq.com,电子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招商编号+包件号+竞商人名称”),完成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竞商报名表(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提供公司介绍信)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标书费转账凭证复印件(*此项仅为需要购买纸质版招商文件的竞商人适用。本次招商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招商文件(电子版)不收取费用;招商文件(纸质版)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具体费用请在招商文件发售期内(即竞商报名时间内)联系本项目报名联系人获知,待竞商人缴纳文件制作费后,自行现场领取。转账凭证备注信息格式:“招商编号+包件号+标书费+招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姓名”汇款账户须为企业账户,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售后不退。)
(6)国铁招商平台报名截图
8.2报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86451127,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9.递交竞商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地点
9.1竞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综合楼11楼)本项目开标大厅。
9.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平台(http://www.cd-rai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商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客运段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站西路二号附1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8-86450763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邮 编:610051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8-86451127
邮 箱:465225268@qq.com
开户名: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 号: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招投标业务营销热线:028-86452088、028-8645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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