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4年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充电桩(含箱变、电缆、电缆分支箱等)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4年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充电桩(含箱变、电缆、电缆分支箱等)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34100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4年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充电桩(含箱变、电缆、电缆分支箱等)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部分)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扩包,并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包件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金额、技术规格、交货期/框架协议期:详见公告附表。
2.3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5在近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6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各包件专用资格要求:
包件1-1(10kV箱式变压器)、包件1-2(10kV箱式变压器)、包件1-3(10kV箱式变压器)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第35标段—10kV箱式变压器”的合格供应商。
3.1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2投标人类别:
(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2)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且每个代理商在同一包件同一物资只能代理一家制造厂家的产品;
如代理商投标,专用资格条件要求所投产品业绩是指授权产品业绩,合同须能体现授权产品品牌,若合同无法体现请投标人另附技术文件或情况说明(提供加盖授权厂家公章的扫描件);
注: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的委托人、生产者与生产企业名称一致才认定为制造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证明资料文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9913-966(周一~周五8:30-20:30)。
(2)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4.3获取文件时所需资料:
(1)信息表(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营业执照;
(4)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5)专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详见附件)
(8)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详见附件)
(9)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详见附件)
(10)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
说明: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单位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上午09:00
商务技术标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7日上午09:00
商务技术标解密时间:2023年12月07日上午09:00-2023年12月07日10:00
经济标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08日上午10:00
经济标解密时间:2023年12月08日上午10:00-2023年12月08日11:00
7.解密方式及开标地点
电脑环境要求:(1)操作系统:Windows 7 、10;(2)360极速浏览器、Edge浏览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等;(3)办公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7或WPS2019个人版;(4)PDF软件推荐: Adobe Reader。
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投标,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影响其电子投标。
7.1开标前签到流程:
进入【网上开标】菜单→进入开标厅→点击“点此签到”按钮→点击右上角“签到”按钮→自动在签到表加盖法人章→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7.2解密方式:远程解密,投标人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登录【中招互连】APP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解密地点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如果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3解密后报价确认流程:
进入【网上开标】菜单→进入开标厅→点击“点此签字”按钮→点击右上角“签字“按钮→自动在签到表加盖法人章→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7.4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但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视为其投标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8.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9.招标费用
9.1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要求,货物类采购招标活动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不设关于投标(响应)保证金规定。
9.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使用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每标段每家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响应服务费400元/标段/次。
9.4电子交易场所服务费
每包件/标段中标人需向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照500元计取;框架、费率等没有实际中标金额的每家中标人收取1000元,中标金额上不封顶。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9.5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联系人:赵伟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康巴什区
联系电话:0477-8598759
异议受理电话:15044738222、15044737374
异议受理邮箱:gw1514949309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
蓝海大厦A座602室
联系人:苗开元、高仟
电话:18947921205
邮箱:guoxineeds@163.com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1:公告附表—采购明细表
说明:1、本项目为单价报价,投标人在采购系统中报价时,数量均为1,投标总报价为所有单价报价之和。
2、存在多条明细的包件,部分明细实际发生数量可能为0。本项目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按单价据实结算。中标单位参照包件预估总金额按比例分配,具体详见附件2《框架协议实施说明》。
附件2:《框架协议实施说明》
《框架协议实施说明》
一、框架协议执行分配原则
项目单位发生实际采购需求时,将采购申请与ERP系统中的框架协议进行匹配,受目前ERP系统功能限制,本项目中各品类设备材料的分配比例只能以包件划分形式体现,因此本项目同一设备材料品类下各包件金额并非各包件最高投标限价,而是各设备材料的分配比例。系统在该比例下按照分配前期、分配后期两阶段进行匹配。各阶段匹配规则如下:
(一)分配前期是指,同一设备材料品类下,各包件中标人所完成的份额均未超过其对应包件总份额的70%时(即:各包件实际完成额<各包件总份额70%)。
分配原则:
1.首次发生采购需求时,系统首先分配给同一设备材料品类下包件金额最大的中标人,具体以实际采购需求量为准。
2.再次发生采购需求时,系统首先识别同一品类下,各包件中标人有无同一项目对应的分配记录,如有对应记录则优先分配给原包件中标人。如无对应记录系统将自动分配给未完成配额比例最大的中标人。当任一包件中标人达到该包件配额的70%及以上(含70%)系统将暂停对率先完成或超出此阶段配额供应商的分配,自动分配给未完成配额比例最大的其他包件中标人,直到其他各包件中标人均完成其包件总份额的70%(含70%)及以上。
(二)分配后期是指,同一设备材料品类下,当所有包件的中标人完成其对应包件总份额的70%(含70%)至110%(含110%)时(即:包件总份额110%≥包件实际完成额≥包件总份额70%)。
分配原则:
此阶段发生采购需求时,系统将优先遵循同一项目分配给原包件中标人的分配原则,无分配记录的项目,系统将自动分配给未完成配额比例最大的中标人。当任一包件中标人达到该包件配额的110%(含110%)时,该包件中标人协议执行完毕,系统将结束对该包件中标人的份额分配,系统自动分配给未完成配额比例最大的中标人。
二、框架协议执行完毕与延期
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人供货合同执行数量应以中标总量为基数,最少不少于该基数的70%,最多一般不多于该基数的110%。
1、协议期届满,某一协议中标人供货合同执行数量在中标总量上下限之间的,框架协议执行完毕,重新组织新一轮采购。
2、协议期届满,但某一协议中标人供货合同总量未达到中标总量下限的,则供货期限继续延长有效期6个月。延长期内达到中标总量下限或延长期满6个月,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终止合同。
3、协议期未满,但某一协议中标人供货合同总量达到中标总量时,该中标人框架协议执行完毕,系统按分配原则分配给其他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新一轮采购。
三、框架采购方式及分配比例
注:1.每个包件入围家数详见上表框架分配包件情况,分配比例详见上表,出现下面2.1情形时,分配比例及分配金额按其要求作相应的调整。
2.当框架协议期内出现某供应商因其他原因导致暂停供货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或者招标流标情形时,导致已经入围供应商家数≤计划入围家数,由项目单位确认是否补充入围招标,并出具会议纪要;
2.1当项目单位明确不需要补充入围时,执行动态调整分配比例,具体如下:
(1)未执行的包件预估总金额按对应供应商数量动态调整分配比例。重新调整分配比例时,分配比例大的部分优先分给原分配比例大的单位。
(2)框架协议期内动态调整分配比例按以下方式进行:
①入围供应商为3家时,分配比例为50%、30%、20%;
②入围供应商为2家时,分配比例为60%、40%;
③入围供应商为1家时,分配比例为100%。
2.2当项目单位明确需要补充入围时,不执行动态调整分配比例,具体如下:
(1)因招标过程流标造成的补充入围:补充入围期间,已经入围的单位按对应分配包件的分配金额执行。补充入围招标完成后,补充入围的单位按对应分配包件的分配金额执行。
(2)框架协议期内某供应商因其他原因导致暂停供货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的补充入围:补充入围期间,剩余入围的单位按对应分配包件的分配金额执行。补充入围招标完成后,补充入围的单位按本包件剩余的分配金额执行。
附件3 信息表
附件4:《投标真实性承诺书》
《投标真实性承诺书》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我公司参与贵公司组织采购的 (项目名称),我公司承诺所提交的资料及投标文件内容是真实有效的。如有不实,则违反招标投标法“诚实信用”原则,我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代理人的情况)
企业(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签章)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致:招标人
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特授权________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件号) (货物名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
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和合同(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附: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签章)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被授权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6:
投标人承诺函
致: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我公司参与“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4年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充电桩(含箱变、电缆、电缆分支箱等)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部分)”项目,第 包件(设备名称)的投标,我公司承诺若中标后同意采用供应商寄存储备、供应商寄售储备、实物储备三种储备方式,按照不同储备方式的供应时限及服务相关要求开展供货工作。
说明:
1、供应商寄存储备:中标后由鄂尔多斯供电公司提出储备物资的型号及数量,中标单位负责生产并储存至本单位仓库,后根据实际用量需求进行配送、入库、结算。采用本方式时先由物资发出《供应商寄存储备物资通知书》,随后物资根据实际需求发出《供应商寄存储备物资发货通知书》,最后由签约部门签订供货单。
2、供应商寄售储备:中标后由鄂尔多斯供电公司提出储备物资的型号及数量,中标单位负责生产并配送至鄂尔多斯供电公司地区库,后根据实际用量需求进行入库、结算,实现先发运后销售的现货买卖方式。物资部门定期盘点寄存数量,及时向供应商反馈物资消耗情况,确保供应商及时补库。采用本方式时先由物资发出《供应商寄售物资发货通知书》,随后物资根据实际需求发出《供应商寄售物资结算通知书》,最后由签约部门签订供货单。
3、实物储备:中标后由鄂尔多斯供电公司提出储备物资的型号及数量,中标单位负责生产后直接配送至鄂尔多斯供电公司仓储点,完成入库、结算工作。采用本方式时由签约部门签订供货单。
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该承诺函为重大偏差,如不满足要求将在评标时被否决。
招标编号:GXTC-C-234100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4年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充电桩(含箱变、电缆、电缆分支箱等)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部分)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扩包,并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包件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金额、技术规格、交货期/框架协议期:详见公告附表。
2.3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5在近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6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各包件专用资格要求:
包件1-1(10kV箱式变压器)、包件1-2(10kV箱式变压器)、包件1-3(10kV箱式变压器)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第35标段—10kV箱式变压器”的合格供应商。
3.1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2投标人类别:
(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2)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且每个代理商在同一包件同一物资只能代理一家制造厂家的产品;
如代理商投标,专用资格条件要求所投产品业绩是指授权产品业绩,合同须能体现授权产品品牌,若合同无法体现请投标人另附技术文件或情况说明(提供加盖授权厂家公章的扫描件);
注: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的委托人、生产者与生产企业名称一致才认定为制造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证明资料文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9913-966(周一~周五8:30-20:30)。
(2)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4.3获取文件时所需资料:
(1)信息表(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营业执照;
(4)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5)专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详见附件)
(8)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详见附件)
(9)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详见附件)
(10)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
说明: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单位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上午09:00
商务技术标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7日上午09:00
商务技术标解密时间:2023年12月07日上午09:00-2023年12月07日10:00
经济标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08日上午10:00
经济标解密时间:2023年12月08日上午10:00-2023年12月08日11:00
7.解密方式及开标地点
电脑环境要求:(1)操作系统:Windows 7 、10;(2)360极速浏览器、Edge浏览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等;(3)办公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7或WPS2019个人版;(4)PDF软件推荐: Adobe Reader。
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投标,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影响其电子投标。
7.1开标前签到流程:
进入【网上开标】菜单→进入开标厅→点击“点此签到”按钮→点击右上角“签到”按钮→自动在签到表加盖法人章→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7.2解密方式:远程解密,投标人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登录【中招互连】APP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解密地点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如果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3解密后报价确认流程:
进入【网上开标】菜单→进入开标厅→点击“点此签字”按钮→点击右上角“签字“按钮→自动在签到表加盖法人章→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7.4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但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视为其投标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8.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9.招标费用
9.1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要求,货物类采购招标活动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不设关于投标(响应)保证金规定。
9.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使用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每标段每家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响应服务费400元/标段/次。
9.4电子交易场所服务费
每包件/标段中标人需向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照500元计取;框架、费率等没有实际中标金额的每家中标人收取1000元,中标金额上不封顶。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9.5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联系人:赵伟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康巴什区
联系电话:0477-8598759
异议受理电话:15044738222、15044737374
异议受理邮箱:gw1514949309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
蓝海大厦A座602室
联系人:苗开元、高仟
电话:18947921205
邮箱:guoxineeds@163.com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1:公告附表—采购明细表
说明:1、本项目为单价报价,投标人在采购系统中报价时,数量均为1,投标总报价为所有单价报价之和。
2、存在多条明细的包件,部分明细实际发生数量可能为0。本项目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按单价据实结算。中标单位参照包件预估总金额按比例分配,具体详见附件2《框架协议实施说明》。
框架分配包件名称 | 采购申请编号 | 行项目编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补充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元) |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之和(元) | 项目单位 | 采购方式 | 交货期/框架协议期 | 资金来源 | 备注 |
包件1-1(10KV箱式变压器) | 3800000848 | 80 | 800014949 | 10kV箱式变电站,630kVA,欧式,硅钢片,普通,无环网柜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1.00 | 250000.00 | 600000.00 | 鄂电生产技术部 | 公开招标 | 订单中约定/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31日前 | 业扩包 | 限中1个 |
3800000848 | 90 | 800014985 | 10kV箱式变电站,1.25MVA,欧式,硅钢片,普通,无环网柜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1.00 | 350000.00 | 鄂电生产技术部 | 公开招标 | 订单中约定/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31日前 | 业扩包 | |||
包件1-2(10KV箱式变压器) | 3800000848 | 80 | 800014949 | 10kV箱式变电站,630kVA,欧式,硅钢片,普通,无环网柜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1.00 | 250000.00 | 600000.00 | 鄂电生产技术部 | 公开招标 | 订单中约定/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31日前 | 业扩包 | |
3800000848 | 90 | 800014985 | 10kV箱式变电站,1.25MVA,欧式,硅钢片,普通,无环网柜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1.00 | 350000.00 | 鄂电生产技术部 | 公开招标 | 订单中约定/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31日前 | 业扩包 | |||
包件1-3(10KV箱式变压器) | 3800000848 | 80 | 800014949 | 10kV箱式变电站,630kVA,欧式,硅钢片,普通,无环网柜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1.00 | 250000.00 | 600000.00 | 鄂电生产技术部 | 公开招标 | 订单中约定/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31日前 | 业扩包 | |
3800000848 | 90 | 800014985 | 10kV箱式变电站,1.25MVA,欧式,硅钢片,普通,无环网柜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1.00 | 350000.00 | 鄂电生产技术部 | 公开招标 | 订单中约定/合同签订后-2024年12月31日前 | 业扩包 |
附件2:《框架协议实施说明》
《框架协议实施说明》
一、框架协议执行分配原则
项目单位发生实际采购需求时,将采购申请与ERP系统中的框架协议进行匹配,受目前ERP系统功能限制,本项目中各品类设备材料的分配比例只能以包件划分形式体现,因此本项目同一设备材料品类下各包件金额并非各包件最高投标限价,而是各设备材料的分配比例。系统在该比例下按照分配前期、分配后期两阶段进行匹配。各阶段匹配规则如下:
(一)分配前期是指,同一设备材料品类下,各包件中标人所完成的份额均未超过其对应包件总份额的70%时(即:各包件实际完成额<各包件总份额70%)。
分配原则:
1.首次发生采购需求时,系统首先分配给同一设备材料品类下包件金额最大的中标人,具体以实际采购需求量为准。
2.再次发生采购需求时,系统首先识别同一品类下,各包件中标人有无同一项目对应的分配记录,如有对应记录则优先分配给原包件中标人。如无对应记录系统将自动分配给未完成配额比例最大的中标人。当任一包件中标人达到该包件配额的70%及以上(含70%)系统将暂停对率先完成或超出此阶段配额供应商的分配,自动分配给未完成配额比例最大的其他包件中标人,直到其他各包件中标人均完成其包件总份额的70%(含70%)及以上。
(二)分配后期是指,同一设备材料品类下,当所有包件的中标人完成其对应包件总份额的70%(含70%)至110%(含110%)时(即:包件总份额110%≥包件实际完成额≥包件总份额70%)。
分配原则:
此阶段发生采购需求时,系统将优先遵循同一项目分配给原包件中标人的分配原则,无分配记录的项目,系统将自动分配给未完成配额比例最大的中标人。当任一包件中标人达到该包件配额的110%(含110%)时,该包件中标人协议执行完毕,系统将结束对该包件中标人的份额分配,系统自动分配给未完成配额比例最大的中标人。
二、框架协议执行完毕与延期
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人供货合同执行数量应以中标总量为基数,最少不少于该基数的70%,最多一般不多于该基数的110%。
1、协议期届满,某一协议中标人供货合同执行数量在中标总量上下限之间的,框架协议执行完毕,重新组织新一轮采购。
2、协议期届满,但某一协议中标人供货合同总量未达到中标总量下限的,则供货期限继续延长有效期6个月。延长期内达到中标总量下限或延长期满6个月,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终止合同。
3、协议期未满,但某一协议中标人供货合同总量达到中标总量时,该中标人框架协议执行完毕,系统按分配原则分配给其他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新一轮采购。
三、框架采购方式及分配比例
框架采购方式及分配比例 | ||||||
包件 | 框架分配包件 | 包件名称 | 预估总金额(元) | 分配比例 | 分配金额(元) | 限中情况 |
包件1 | 包件1-1 | 10kV箱式变压器 | 13950000 | 50% | 6975000 | 限中1个包件 |
包件1-2 | 10kV箱式变压器 | 30% | 4185000 | |||
包件1-3 | 10kV箱式变压器 | 20% | 2790000 |
注:1.每个包件入围家数详见上表框架分配包件情况,分配比例详见上表,出现下面2.1情形时,分配比例及分配金额按其要求作相应的调整。
2.当框架协议期内出现某供应商因其他原因导致暂停供货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或者招标流标情形时,导致已经入围供应商家数≤计划入围家数,由项目单位确认是否补充入围招标,并出具会议纪要;
2.1当项目单位明确不需要补充入围时,执行动态调整分配比例,具体如下:
(1)未执行的包件预估总金额按对应供应商数量动态调整分配比例。重新调整分配比例时,分配比例大的部分优先分给原分配比例大的单位。
(2)框架协议期内动态调整分配比例按以下方式进行:
①入围供应商为3家时,分配比例为50%、30%、20%;
②入围供应商为2家时,分配比例为60%、40%;
③入围供应商为1家时,分配比例为100%。
2.2当项目单位明确需要补充入围时,不执行动态调整分配比例,具体如下:
(1)因招标过程流标造成的补充入围:补充入围期间,已经入围的单位按对应分配包件的分配金额执行。补充入围招标完成后,补充入围的单位按对应分配包件的分配金额执行。
(2)框架协议期内某供应商因其他原因导致暂停供货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的补充入围:补充入围期间,剩余入围的单位按对应分配包件的分配金额执行。补充入围招标完成后,补充入围的单位按本包件剩余的分配金额执行。
附件3 信息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标段号 | |
单位名称 | |
邮编 | |
详细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
手机 | |
固定电话/传真 | |
E-mail(电子邮箱)(务必填写准确) | |
开票信息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
国税局备案的地址 | |
国税局备案的联系电话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名称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帐号 | |
报名资料附件 | 1.我公司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在获取文件时填写有效电子邮箱,以便于接收增值税电子发票,具体事项见采购文件《标书款电子发票的说明》。 2.填写的增值税涉税信息内容必须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时(或后续进行信息变更时)于国税局备案的信息一致。 3.若贵单位于我公司完成上述信息登记后进行了相关信息变更,请于办理国税局信息变更后至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票前,凭更新后的证明文件至我公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因贵单位未及时提供更新信息或提供信息有误而造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等问题,由贵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
附件4:《投标真实性承诺书》
《投标真实性承诺书》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我公司参与贵公司组织采购的 (项目名称),我公司承诺所提交的资料及投标文件内容是真实有效的。如有不实,则违反招标投标法“诚实信用”原则,我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地址: |
电话: |
年 月 日 |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代理人的情况)
企业(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签章)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致:招标人
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特授权________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件号) (货物名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
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和合同(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附: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或线下签字/签章)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被授权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6:
投标人承诺函
致: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我公司参与“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4年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充电桩(含箱变、电缆、电缆分支箱等)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部分)”项目,第 包件(设备名称)的投标,我公司承诺若中标后同意采用供应商寄存储备、供应商寄售储备、实物储备三种储备方式,按照不同储备方式的供应时限及服务相关要求开展供货工作。
说明:
1、供应商寄存储备:中标后由鄂尔多斯供电公司提出储备物资的型号及数量,中标单位负责生产并储存至本单位仓库,后根据实际用量需求进行配送、入库、结算。采用本方式时先由物资发出《供应商寄存储备物资通知书》,随后物资根据实际需求发出《供应商寄存储备物资发货通知书》,最后由签约部门签订供货单。
2、供应商寄售储备:中标后由鄂尔多斯供电公司提出储备物资的型号及数量,中标单位负责生产并配送至鄂尔多斯供电公司地区库,后根据实际用量需求进行入库、结算,实现先发运后销售的现货买卖方式。物资部门定期盘点寄存数量,及时向供应商反馈物资消耗情况,确保供应商及时补库。采用本方式时先由物资发出《供应商寄售物资发货通知书》,随后物资根据实际需求发出《供应商寄售物资结算通知书》,最后由签约部门签订供货单。
3、实物储备:中标后由鄂尔多斯供电公司提出储备物资的型号及数量,中标单位负责生产后直接配送至鄂尔多斯供电公司仓储点,完成入库、结算工作。采用本方式时由签约部门签订供货单。
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该承诺函为重大偏差,如不满足要求将在评标时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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