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文化中心和第二小学新校区建设PPP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
临川文化中心和第二小学新校区建设PPP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抚州市临川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区文广新局”)的委托,就临川文化中心和第二小学新校区建设PPP项目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临川文化中心和第二小学新校区建设PPP项目 二、招标编号: XMTH-FZ-2017-013 三、授权主体: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机构:抚州市临川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临川文化中心和第二小学新校区新建工程两个子项目。 1、临川文化中心的建设地点位于抚州市临川区新城区,新政府办公楼以南,文昌大道与广场南路南延伸段交界处。临川第二小学新校区位于才子路南,宜黄河东岸区域地块内。 2、临川文化中心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7619㎡,合26.24亩,总建筑面积35100平方米,其中剧场6960平方米,文化馆4230平方米,博物馆4210平方米,文化服务中心800平方米,广电网络传输中心1990平方米,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2450平方米,图书馆734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7120平方米。(包括地下人防工程、以及室外体育公园、传达室、道路、绿化、停车场、文化广场)。 3、临川区第二小学新校区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5038.00m2,包括普通教学楼建筑面积9200.00m2,公共教学楼建筑面积5000.00m2,行政教学楼建筑面积4800.00m2,食堂/活动中心/风雨操场建筑面积6000.00m2,门卫建筑面积38.00m2并包括相关配套的道路硬化、给排水、供电、网络通讯、接线等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188万元。 六、投资估算: 本项目估算建设投资约为2.818亿元,其中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用以及基本预备费,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临川文化中心项目建设投资2亿元,包括:建安工程费、工期前期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预备费等,不考虑征地费。临川区第二小学新校区投资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818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01.36万元,占总投资的97.7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5.57万元,占总投资的1.29%;项目基本预备费用81.07万元,占总投资的0.99%,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政府审计部门的决算审计后确定项目最终投资总额。 七、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12年,其中建设期为两年,运营期为10年。 八、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的社会资本方,在正式成交之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政府资本方代表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工作等。区政府通过政府付费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在项目合同约定期满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最终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2016年度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含),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此条件); 7、具备良好的融资能力,具备AA信用等级,申请人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4亿元(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此条件)。 8、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至少一方满足此条件)。 9、近3年内(2014年6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后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要有1个类似PPP(包括BOT、TOT、ROT等,但不包括BT和融资代建)业绩,项目合同额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 近5年(2012年6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后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累计承接PPP项目(包括BOT、TOT、ROT等,但不包括BT和融资代建)业绩总合同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此条件)。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名(含),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牵头人占联合体持有项目公司股权份额的比例不低于70%; 11、同意参与本项目的决议(会议纪要)及投资意向函; 12、关联方约束:具有关联方关系的社会资本只能保留一方。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和方式 1、招标文件的报名和获取 1.1 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你单位委派相关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条件: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报名邮箱为435336620@qq.com。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本在形式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1.2 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户名:江良,账号:6214 9226 0021 7024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华泰支行)汇款凭证注明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以电子扫描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 1.3 招标文件所附的项目技术资料为项目前期工作资料,供投标时参考。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含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09时30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抚州市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3.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3000000元整)。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抚州市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临川支行 帐 号:1511 2020 2920 0088 328 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 6、因投标人原因,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交评标委员会做废标处理。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抚州市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五、联系方法: 实施机构:抚州市临川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文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07049613 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层 联系人:汤女士、江先生 电 话:13873151024、18627571593 邮箱:43533662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