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0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市司法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1月至2024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西安市司法局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 采购内容:顺利完成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西安考区考试考务服务工作。;主要功能或目标:1.考务服务的内容:为采购人选取适合的考点,提供符合要求的考试用计算机(含监考机、备用监考机、考试机和备用考试机),完成考场准备,负责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西安考区计算机化考试的考前准备、考前考务培训、考点考场布置、考务管理、考试监考、考场本地视频监控、考点考场应急处置、考后数据及资料回收、考后总结;配合司法部机考技术服务公司做好机考系统和考务安全管理系统的技术培训、机位测试(含模拟测试和仿真测试)等考务工作任务。 2.考务服务的时间: 从该项目考前准备开始到项目验收结束为止。 3.机位数量要求: 提供的计算机数量满足实际需求,并按如下要求预留备用机:考试时,按考场考试计算机数量的5-10%预留考试备用机;;需满足的要求:1.提供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和采购人要求的考试环境,含考场、监考机、考试机、备用监考机和备用考试机、考务办公室、医疗保障后勤服务点等,并按采购人要求统一张贴标识。 2.负责按采购人要求配备考点的副总监考、机房管理员、监考员和流动监考人员、电工、安保和医务等工作人员,确保考点人员在数量和能力方面均能满足考试要求,并于考前10天将除学校监考员以外的上述所有人员名单与各考点一一对应列表报送采购人。 3.负责在考试前检查验收考场硬件设施、考试设备、考试系统、广播指令系统(部分考点具备条件的话)、考场本地监控、供电系统、网络等技术环境,负责与采购人共同检查验收考场布置、考务管理准备工作,负责组织模拟测试,负责与采购人共同完成考场检查封场等工作。 4.考前1天,成交供应商必须指导考点学校完成以下考点考场布置工作,并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到场验收: (1)按要求统一悬挂横幅或者使用电子屏幕,张贴宣传海报; (2)按要求设置明显的路标指示; (3)按要求设置考场分布图,摆放采购人统一制作提供的考试时间安排、禁带物品标识、考生应试规则、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宣传展板; (4)按要求在考场门口统一张贴门贴; (5)按要求设置“禁带物品存放处”,并张贴标识,提供给考生临时存放物品; (6)按要求在考试机上显示考生电子座位号,监考机和备用机分别张贴对应标识; (7)按要求清除考场内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和文字。。 390.00 2024年08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市司法局

202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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