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荔县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中心装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5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zb-041-2024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翰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沙沙1389136779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智慧诉讼服务中心装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荔县西城街道办西二环北段55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041-2024
项目名称:智慧诉讼服务中心装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智慧诉讼服务中心装备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自助立案区、材料收转区、智能导诉区、综合服务区、调解服务区、执行服务区等智慧设备采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0 2,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诉讼服务中心装备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诉讼服务中心装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合法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或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恶意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大荔县西城街道办西二环北段55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大荔县东城宾馆三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大荔县东城宾馆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名单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名单为准,具体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查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荔县人民法院
地址:大荔县城关镇府门前
联系方式:19992415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翰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办西二环北段551号
联系方式:13891367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沙沙
电话:13891367793
陕西翰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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