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景三路(景八路-S310省道)更正公告(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2383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路0771-450697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燕芬0771-57665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8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景三路(景八路-S310省道)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2383001001
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序号
章节
(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的“(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5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栏目中查询。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评标时投标人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评标时投标人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8.3其他保险
 
增加: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桂建发〔2023〕6号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含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乘以0.2%计入暂估价,工程结算时,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认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入工程造价。
4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2.1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
增加:《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桂建发【2023】6 号文)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未能如期发布,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时30分,现予以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7号A栋2楼201办公室
联系人:黄路
联系电话:0771-450697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55号南湖国际广场6号楼404房
联系人:杨燕芬、蒙锋
联系电话:0771-5766534
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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