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甘孜某部关于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jwscgz-f104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甘孜某部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028-86679747
中标公司四川顶圣置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陈小兵
中标公司四川省森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钟小伟
中标公司绿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刘勇
公告正文
甘孜某部关于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JWSCGZ-F1040(招标文件编号:2022-JWSCGZ-F1040)
二、项目名称:甘孜某部关于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绿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巴州大道561号西湖名都小区3号楼2单元2层商业2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中标供应商
下浮率(%):5.0000000
供应商名称:四川中恒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泸定县泸桥镇延安路525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二中标供应商
下浮率(%):4.5000000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森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泸定县泸桥镇营盘组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三中标供应商
下浮率(%):4.8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绿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零星工程建设项目 | 甘孜州内18个县(具体位置由采购人指定) | 根据施工前签订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在合同约定时间期限内交付 | 刘勇 | 川151200620070007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2 | 四川中恒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零星工程建设项目 | 甘孜州内18个县(具体位置由采购人指定) | 根据施工前签订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在合同约定时间期限内交付 | 陈小兵 | 川2512012201364759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3 | 四川省森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零星工程建设项目 | 甘孜州内18个县(具体位置由采购人指定) | 根据施工前签订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在合同约定时间期限内交付 | 钟小伟 | 川1512021202201839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秀芳、王顺、侯艳、李显才、万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定额8千元,中标供应商在领取通知书前缴纳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孜某部
地址:甘孜某部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3栋4层407号附2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028-86679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028-8667974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甘孜某部关于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甘孜某部 | ||
行政区域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10日 10:13 |
评审专家名单 | 杨秀芳、王顺、侯艳、李显才、万刚(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6679747 | ||
采购单位 | 甘孜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孜某部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3栋4层407号附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先生028-86679747 | ||
附件: | |||
附件1 | 12.8 公告版 甘孜某部关于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docx12.8 公告版 甘孜某部关于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docx | ||
附件2 | 评审报告.pdf评审报告.pdf |
2022年12月8日采购机构: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项目编号:2022-JWSCGZ-F1040项目名称:甘孜某部关于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标准文本军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五、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投标文件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名处可以签字或盖章(签名章和方章均可),需要投标授权代表签名处须签字。四、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证书的有效期。三、投标供应商以汇款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当由其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机构指定账户。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投标无效。(不涉及)二、投标供应商应当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起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授权代表在投标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一、投标供应商应当诚实守信,不得虚假投标。请认真阅读通用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供应商承诺及书面声明”,并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和采购机构视情核实投标资料真伪,一经核实虚假投标行为,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将违规情形报告采购管理部门。特别提示
十一、文件中“近*年/月”、“最近*年/月”、“前*年/月”均是指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投标截止时间在6月1日(不含)前,近三年财务报表指上年度之前的三年(不含上年度),投标截止时间在6月1日(含)后,近三年财务报表指本年度之前的三年(含上年度),特别说明除外。十、投标供应商如有两个以上名称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出现的,应当提供其为同一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九、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八、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附件表格要求,认真填写《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商务评审索引表》和《技术评审索引表》,并按规定填写响应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位置页码;评审时评委会依据投标文件,对投标供应商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未填写索引表投标无效。七、《价格文件》一式三份,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信封表面标明“价格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信息,投标时单独密封递交。投标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价格文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报价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六、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目录十六、招标文件通用部分为本招标文件的一般性说明,与专用部分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部分已明确但专用部分再次明确的,以专用部分为准。十五、本招标文件主要依据国家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拟制,军队相关规定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局。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由编制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书面解释澄清。十四、供应商发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当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十三、投标文件中相关复印资料应当清晰、可辨认,投标中请自带原件备查,如资料模糊且不能现场提供原件,视为该项资料无效。十二、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12.定义11.概述1一、说明1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1一、通用部分
二、招标文件28.信息发布及媒体27.组织现场踏勘或者召开答疑会26.投标费用25.投标委托24.合格的服务1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412.注意事项4三、投标文件411.招标文件的修改310.招标文件的澄清39.招标文件的内容2
四、投标文件递交618.投标保证金(不涉及)617.投标报价516.投标文件有效期515.投标文件的编制414.投标文件组成4
23.评审标准922.评审原则与方法821.开标7五、开标与评标7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719.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6
29.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1228.投标文件的澄清1127.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26.评审预备会1025.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1024.评审程序10
35.终止评审1934.废标1933.虚假投标1832.串通投标1731.无效投标1630.推荐预中标供应商15
七、定标2239.投诉复议2138.投诉2037.质疑19六、质疑、投诉和投诉复议1936.特殊情形的处理规定19
43.解释权限23九、解释权限2342.签订合同22八、签订合同2241.中标通知2240.中标供应商公示22
第二章拟订立的合同样本27附页3投诉书(格式)26附页2质疑函(格式)25附页1招标文件更正确认函2444.其他补充内容23十、其他补充内容23
五、知识产权27四、资金结算27三、质量保证金27二、履约保证金27一、定义27一、合同通用条款27
十一、合同生效30十、其他约定事项30九、争议解决方式29八、违约责任29七、履约监督29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28
二、商务技术文件36※附件1-3其他与价格有关的资料、文件35附件1-2价格构成表34附件1-1开标一览表33一、价格文件32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31
附件2-6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42※附件2-5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41附件2-4投标函40附件2-3技术评审索引表39附件2-2商务评审索引表38附件2-1符合性审查索引表37
附件3-1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48三、资格证明文件47附件2-10其他资料46附件2-9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45※附件2-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4附件2-7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43
附件3-7纳税的证明材料56附件3-6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55附件3-5供应商承诺及书面声明52附件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1附件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0附件3-2营业执照49
二、★商务要求65一、★技术要求65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65第四章招标公告60附件3-9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8附件3-8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57
五、测算金额及年限67四、费用承担67三、服务要求及标准67二、服务内容67一、项目信息67第六章合同专用条款(草案)67
十一、合同未尽事项68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68九、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68※八、质量保证金68※七、履约保证金67六、相关要求67
附表3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76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75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73第七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0十三、合同生效68十二、合同份数68
一、通用部分标准文本军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附表5价格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79附表4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77
2.定义1.2招标投标各参加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1.概述一、说明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2.6“中标供应商”系指经过招标评审,获得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供应商。2.5“预中标供应商”系指经过招标评审,获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2.4“投标供应商”系指从采购机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采购单位”系指本次采购相关服务的需求单位。2.2“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2.1“采购项目”系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相关服务。
4.1投标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4.合格的服务3.3能够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当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2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3.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7.组织现场踏勘或者召开答疑会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当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6.投标费用5.1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5.投标委托4.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1投标供应商在参与采购项目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投标风险,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8.信息发布及媒体7.4采购机构不对投标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3潜在投标供应商现场踏勘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7.2申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当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踏勘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7.1采购机构可以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现场踏勘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第一章投标须知一、通用部分9.1招标文件分为两部分,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9.招标文件的内容二、招标文件
第七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六章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第四章招标公告二、专用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申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1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书面函告所有申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招标文件的修改10.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情况下,采购机构可将答复内容以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10.招标文件的澄清9.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若以电子版形式发售招标文件,PDF与WORD版本出现不一致时,以PDF版本为准。
13.1投标文件和投标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相关内容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译文为准。未提供中文译文的,该文本无效。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无效。12.注意事项三、投标文件11.3采购标的、关键技术要求和资格条件等内容需修改的,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第一部分价格文件14.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4.投标文件组成13.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报价文件”为三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与纸制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制正本文件为准。15.3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盖章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投标文件签字处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文件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当分别装订成册。15.2投标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按第14.1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并胶装成册,不得活页装订。15.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14.1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三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编制14.2投标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分为三部分各自胶装成册。
17.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7.投标报价16.2投标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的,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供应商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6.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其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有效期15.5投标文件应当加盖骑缝章,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8.2投标保证金须采取非现金方式缴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采购机构账户内,未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在汇款时要在备注信息中注明本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如“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以便采购机构的财务人员查证入账。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仅需1份原件,投标时单独递交。18.1投标保证金金额、账号及缴纳截止时间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投标保证金(不涉及)17.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3投标供应商对同一种服务只允许有唯一报价,采购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7.2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报价应当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服务项目中明确与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
(4)中标(预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3)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2)投标供应商干扰开标、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1)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8.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8.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机构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9.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当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价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9.1投标文件中“价格文件”应当与“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9.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四、投标文件递交(6)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5)中标供应商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20.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机构不接受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20.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将拒收。19.4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19.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收。
21.1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不得开标。采购机构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大会。21.开标五、开标与评标20.5开标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0.4投标供应商撤回投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必须补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投标供应商的书面撤回通知送达采购机构时间为准。20.3投标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修改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采购机构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经采购单位同意,且由采购机构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在不变更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与这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1.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且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下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采购仍只有2家投标供应商响应的项目,采购机构应当组织评审委员会或者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情况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1.4投标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当场提出,采购机构当场答复。采购机构同时做开标记录,并打印《开标记录表》发放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1.3采用质量优先法评审的,第一次开标:当众拆封“商务技术文件”,宣读公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包号(包名称)、投标保证金(不涉及)的递交情况。“报价文件”不予开封。第二次开标:在商务、技术评审后,现场宣布商务、技术得分和技术排名,公布技术得分达到【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合格分或者规定名次的供应商,并对其“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公布其投标价格和主要产品规格型号等内容。21.2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公布检查结果。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公布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全部内容,开标未宣读公布的投标报价信息无效。
(4)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解释澄清,在不改变文件原义的前提下,应当以有利于投标供应商为原则。(3)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保持一致评审尺度,统一评审依据。(2)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评审。不得以投票表决等形式修改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2.1评审原则22.评审原则与方法
23.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评审标准(3)质量优先法。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按照商务、技术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淘汰技术评审靠后的供应商,再按照价格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综合评定中标供应商,按照商务、技术和价格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推荐预中标供应商。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技术评审得分也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2)综合评分法。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预中标供应商;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技术评审得分也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1)经评审的最低价法。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商务和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视为有效报价,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作为预中标供应商。评审委员会认定为低价恶意竞争的视为无效报价。22.2评审方法,采购机构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审方法:
24.评审程序(3)价格评审标准表,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技术评审标准表表,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商务评审标准表,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3采用综合评分法/质量优先法评审:23.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审查人员应当当场向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告知审查结果和未通过原因,投标供应商签字确认。投标供应商有疑义的,审查人员应当当场予以解答;拒绝签字确认的,如实记录并存入采购档案。(2)审查人员应当对资格性审查结果签字确认,并提交评审委员会。(1)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入后续评审;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25.1开标后,采购机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审查标准,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5.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24.1评审按照资格性审查、召开评审预备会、审阅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价格评审、复核评审结果、出具评审报告、宣布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的基本程序组织实施。
27.1投标文件的偏离与实质性响应:27.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6.1组织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预备会。采购单位或采购机构介绍采购项目情况,采购机构介绍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和质疑答复情况,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名投票推选评审委员会组长。26.评审预备会25.3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机构。25.2采购机构在资格性审查过程中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遵守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文件的澄清”规定。
(2)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评审。评审委员会组长当场向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审查结果和未通过原因,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有疑义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予以解答。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如实在评审报告中记录。(1)不得以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内容和非实质性条款判定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27.2采购机构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1)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某些要求和条件,包括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8.4投标文件内容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8.3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8.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的内容,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要求或者接受供应商做出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与投标文件原义不同,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拒绝接受采购机构或者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解释、说明。28.6评审委员会组织澄清时不得出现下列情形:28.5前款同时出现第(2)(3)项情形的,按照前款第(2)项规定修正。修正后的内容按照本条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开标一览表中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开标一览表中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有明显错误的,以小写金额为准;
(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要求的证明材料。(2)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要求。(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28.7评审委员会不得要求供应商澄清下列内容:(4)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同一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的分项评分,偏离超过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以上的,该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该项分值将被剔除,以其他评委的评分均值作为该成员的评分;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分项评分偏离均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以上的,则以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作为该投标供应商的分项得分。(1)技术、商务评分项响应评审。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评分项计算得分。29.2采用综合评分法/质量优先法评审时: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者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9.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时:29.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投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评分项得分之和。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有算术修正,以算术修正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②投标报价评审。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①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遵守本章第29.1款规定。(2)投标报价评审: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再将“价格文件”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29.5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分值的评分应当一致;财务状况、技术偏离、业绩等,应当以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表、检测报告、资质文件、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分值,评审专家必须严格按照评分细则独立评审。29.4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理解不一致或者不熟悉的问题,应当当场提请采购机构书面解释。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技术参数、技术方案等问题应当提请采购单位书面澄清,书面解释或澄清不得改变招标文件原义或者影响客观公正评审。书面解释或澄清仍不能解决招标文件存在的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在评审报告中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招标文件修改意见。采购机构应当予记录。(3)同一采购项目中的部分服务单价或者金额超预算,但中标总金额未超预算的,视为采购项目未超预算。(2)部分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预算的,应当继续评审。评审后,预中标供应商报价未超预算的,评审结果有效。预中标供应商报价超预算,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能够追加的,评审结果有效;不能追加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名结果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剩余有效供应商数量应当达到需要递补供应商数量的2倍,否则由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1)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均超预算的,评审委员会和采购机构应当结合市场调查情况、供应商报价资料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认定供应商报价合理的,函询采购单位能否追加预算,采购单位函复确认追加的,继续评审;认定供应商报价不合理或者采购单位无法追加的,终止评审。29.3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法推荐预中标供应商。30.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时,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推荐预中标供应商。30.推荐预中标供应商29.7评审委员会依据经过复核的评审结果,对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预中标供应商。采购机构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重点复核评审底稿记录信息是否完整、符合性审查是否有误、供应商填报信息与评审专家判定是否一致、客观分值是否一致、分值汇总计算是否正确、评分有无畸高畸低等情形,如有问题应当要求评审委员会当场书面说明并予以更正。29.6复核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对评审评分情况核对,重点核对客观分值评分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报价较高且预中标或者报价较低且未中标等情形,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原因。
31.无效投标30.4宣布评标结果。评审委员会组长应当当场向所有投标供应商宣布评审结果,包括供应商评审排名和报价,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和原因等。供应商有疑义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予以解答。30.3出具评标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主要内容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逐页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只签字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只写明不同意见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标报告的有效性。30.2采用综合评分法或质量优先法评审时,投标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平均值30%以上的供应商,或者投标供应商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4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对技术得分达到招标文件规定合格分或规定名次且不少于三家以上的投标供应商,按技术、商务和价格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预中标供应商。采用质量优先法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按下列方式推荐预中标供应商。
(5)投标供应商或其制造商与采购机构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涉及);(3)法定代表人授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2)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31.1在资格性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技术和商务的实质性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1.2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7)不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6)属于禁止参加投标供应商的;
(4)投标供应商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一部分的;(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中加注星号(“★”)的关键条款(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关键服务要求;(2)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中有涉及本次投标报价信息的;(1)同一投标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31.3在商务及技术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其他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符合性要求的。
3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2.串通投标(2)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等公章以外,其他未盖章或者加盖相关专用章的。(1)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外,其他未签字的;31.4采购机构或者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5)投标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投标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供应商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的;(3)同一集团成员的投标供应商按照该集团要求协同投标的;(2)投标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1)投标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供应商的;
(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不涉及);(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混装、签章混用的;(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呈规律性差异的;(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以及投标使用同一加密锁或具有相同Mac地址的;
(4)授意投标供应商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3)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价格的;(2)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供应商泄露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的;(1)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供应商的;3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机构(采购单位)与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7)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虚假投标(9)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与投标供应商为谋求特定投标供应商中标而采取其他串通行为的;(7)在开标前与投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谈判的;(6)明示或者暗示评审委员会为特定投标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的;(5)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供应商为特定投标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的;
(5)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3)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检测报告、业绩或者发票的;(2)使用伪造的证书、证件或者印章的;(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的;3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1)出现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34.废标(7)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招标文件违反国家和军队强制性规定的;(2)招标文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排他性或者歧视性的;(1)招标文件存在重大歧义、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35.1在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终止评审,并书面说明情况:35.终止评审(3)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且评审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服务内容、评审标准、采购预算等存在问题,供应商竞争不够充分的。
36.特殊情形的处理规定(8)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采购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情形的;(6)有关供应商和个人干预评审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的;(5)投标供应商报价均超预算,且采购单位无法追加预算的;(4)参加投标供应商均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但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当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37.1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37.质疑六、质疑、投诉和投诉复议36.1评审过程中招标项目变更采购方式或竞争不充分,评审委员会或者采购机构认为预中标供应商报价存在价格虚高风险的,有权提出审价方式定价结算,具体审价方式按照军队单一来源审价有关实施。
(4)事实依据;(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7.2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质疑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38.1采购机构拒收质疑函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以及对采购机构质疑答复及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38.投诉37.4采购机构质疑处理部门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3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
(5)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8.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正本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9.2投诉复议申请人应当提交投诉复议申请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和与复议事项有关当事人数量提供申请书副本。投诉复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9.1投诉人对采购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采购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投诉复议。39.投诉复议38.4受理、处理投标供应商部门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3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办理采购投诉事宜,应当在正本中签署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6)提起投诉的日期。
39.3投诉复议申请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办理投诉复议事宜,应当在正本中签署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5)申请投诉复议的日期。(4)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具体、明确的复议事项和与复议事项相关的请求;(2)投诉和投诉处理决定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40.3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40.2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由采购管理部门依规处理。40.1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采购机构将评审结果报采购单位;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可以提出质疑。40.中标供应商公示七、定标39.4受理、处理投诉复议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出现干扰或者影响评审客观公正行为的;(5)与采购单位、采购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4)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审委员会发现的;(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向采购单位、评审专家、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应答承诺谋取中标的;
42.签订合同八、签订合同41.1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未中标供应商发出《未中标通知书》。41.中标通知(8)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43.1本招标文件由采购机构负责解释。43.解释权限九、解释权限42.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或委托加工,未中标供应商不得接受中标供应商的转包,一经查实3年内均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42.2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承诺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42.1中标供应商在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澄清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机构名称):招标文件更正确认函附页1招标文件更正确认函44.1其他补充内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其他补充内容十、其他补充内容
……二、一、※我公司建议如下:※我公司无异议。你单位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更正信息已收悉。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情况质疑函附页2质疑函(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招标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
投诉人名称:(盖章)投诉书正本附页3投诉书(格式)日期:签字(签章):公章:
被投诉人名称:(采购服务站、工程建设单位或供应商名称)投诉日期:联系电话:联系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一、针对(采购机构或工程建设单位名称)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我公司现就以下问题提起投诉:(投诉处理管理部门名称):
(一)“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一、定义一、合同通用条款第二章拟订立的合同样本3.质疑答复书复印件2.质疑函复印件
三、质量保证金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二、履约保证金(四)“乙方”系指中标后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三)“甲方”系指采购相关服务的需求单位。(二)“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甲方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使用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和赔偿责任。五、知识产权建立零星工程名录后,在合同期限内,各项目服务费用全部按照招标控制价×(1-优惠率)=各项目实际合同价进行结算,供应商的报价,将作为履约的价格依据,在履约期限内不可调整。其他按施工合同约定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四、资金结算各供应商在中标入库后,按照各项目的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各项目质保金在各合同履约完成、验收合格并满各项目的质保期后,根据中标人提供的退还质量保证金的相关资料,采购人30日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七、履约监督(四)解除合同时,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对于乙方已履行的部分,甲乙双方区分情形,按照以下约定办理:①合同已履行并验收合格的部分,乙方没有违规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当按照合同办理支付结算;乙方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扣除违规违约赔偿费用后,办理支付结算;②合同已履行部分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补救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③乙方对合同解除负有主要过错责任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合同已履行部分服务;④合同已履行部分,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拒绝接收的,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要求恢复原状。(三)合同履行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继续履行合同将损害国家或者军队利益,且无法通过合同变更或者中止方式解决;③采购任务调整或者取消,不能通过合同变更方式达成新协议;④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⑤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限定合理整改期限内仍不履行;⑥乙方存在违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⑦乙方发生控股关系、经营范围等重大实质性变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二)合同履行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由甲方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后,可以变更合同。(一)因合同变更、解除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甲乙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九、争议解决方式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延期进场或超过双方约定的工期时,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违约服务金额的5‰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30%。如果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时仍不能交货,或进场时间影响甲方任务实施,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应给予足额赔偿。八、违约责任(三)乙方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经查实的,承诺愿意无条件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给予的书面警告、限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二)乙方对于军队采购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职能部门开展的调查,承诺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一)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对其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监管,并保证在其资质和履约能力发生变化时向甲方通报,乙方存在法律规定的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有关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不具有任何拘束力,具体工程由双方参照本协议内容另行签订合同。十、其他约定事项(三)调解不成功的,甲方或者乙方应当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二)协商不一致的,甲方或者乙方向采购服务站合同履约室反映情况,请求第一次调解处理;第一次调解不成功的,向审核采购需求的采购管理部门请求第二次调解处理。(一)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投标文件分为“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本部分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制作。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注释:本合同样本中的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经双方协商可增减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二)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正副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本合同按照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编号后,经甲方、乙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得在合同未生效前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十一、合同生效
项目名称:一、价格文件投标文件军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文件提供资料尽可能详细,对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商务评审标准表》、《技术评审标准表》制作报价文件。采购机构可以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本章内容不适用的,采购机构可以删除或者调整。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开标一览表附件1-1开标一览表年月投标供应商:(盖章)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报价(%) |
1 | 项目施工及相关内容 | 项 | 1 | 优惠率 %注:(1)执行价格计算公式:实际合同价格=招标控制价x(1-优惠率);(2)招标控制价为国家定额及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当期市场信息价格。 |
交付(服务)时间 | ||||
交付(服务)地点 |
附件1-2价格构成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说明:1.投标报价应包含工程建设项目所有的费用(不可竞争费用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采购机构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拟制价格构成表格式)价格构成表
军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自行拟定)其他与价格有关的资料、文件※附件1-3其他与价格有关的资料、文件年月日
年月投标供应商:(盖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二、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商务评审索引表附件2-2商务评审索引表请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正文前制作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附件2-1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投标文件位置页码 | 是否完全响应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投标文件位置页码 | 投标供应商填写 | 审查人员认定 |
1 | ||||
2 | ||||
3 | ||||
4 | ||||
----- |
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书正文前制作索引表。技术评审索引表附件2-3技术评审索引表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书正文前制作索引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计分模型 | 标准分值 | 指标值或评分项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计分模型 | 标准分值 | 投标供应商填写 | 投标文件位置页码 |
合 计 | |||||
一 | 项目1 | ||||
1 | 指标1 | ||||
2 | 指标2 | ||||
3 | 指标3 | ||||
---- | |||||
二 | 项目2 | ||||
1 | 指标1 | ||||
2 | 指标2 | ||||
3 | 指标3 | ||||
----- | |||||
备注:投标供应商按照《商务评审标准表》编制此表。投标供应商填写指标值或评分项及其在投标文件位置页码,投标供应商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或虚假承诺。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计分模型 | 标准分值 | 指标值或评分项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计分模型 | 标准分值 | 投标供应商填写 | 投标文件位置页码 |
合 计 | |||||
一 | 项目1 | ||||
1 | 指标1 | ||||
2 | 指标2 | ||||
3 | 指标3 | ||||
---- | |||||
二 | 项目2 | ||||
1 | 指标1 | ||||
2 | 指标2 | ||||
3 | 指标3 | ||||
----- | |||||
备注:投标供应商按照《技术评审标准表》编制此表。投标供应商填写指标值或评分项及其在投标文件位置页码,投标供应商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或虚假承诺。 |
二、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并执行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份。其中,“价格文件”三份单独密封提交。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采购活动,并对(包号或服务名称)进行投标。(采购机构名称):投标函附件2-4投标函
联系人:电话:传真:联系方式六、我方承诺自愿遵守、执行军队采购管理法规制度及政策规定。五、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和承诺均真实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部要求,提供与招标有关数据或信息。我方承诺完全按照投标书有关内容履约。四、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三、本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内有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评审参数,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备注中注明偏离的具体内容。技术指标参数响应栏如果原文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有负偏离未如实注明的,将视为虚假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附件2-5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年月日
序号 | 评审项目 | 技术评审要求 | 技术参数响应 | 偏离 | 页码/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 | 备注 |
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附件2-6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商务条款主要包括售后服务、专利权和保密要求、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付款及结算方式等。有偏离的要具体说明。偏离未如实注明的,将视为虚假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评审项目 | 商务评审要求 | 商务响应 | 偏离 | 页码/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 | 备注 |
附件2-9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及技术评审表中“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评审细则,自行拟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附件2-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附件2-7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
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 | |||||
年 度数据项目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三年平均数 | 页码/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 |
资产总额(万元) | |||||
净资产(万元) | |||||
净利润(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
年度纳税总金额(万元) | |||||
年度缴纳 社保金额(万元) | |||||
年度缴纳社保人数 | |||||
年度人均 社保金额(元) | |||||
※ 年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元) | |||||
※人均社保金额/ 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
说明: 1.采购机构根据评审标准具体内容确定本表具体项目。2.纳税和社保情况依据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如实填写,其他内容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如实填写。 3.“页码”栏中填写数据所在《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4.评标专家审核发现《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与《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中数据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实际数据为准。 |
2.“页码”栏中填写数据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同类项目指本次招标的产品或同类产品,具体在评审标准中明确范围。合同有效金额是指合同中本次招标的产品或同类产品金额。请按评分表进行提供。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包括同类项目,产品名称、型号等) | 合同有效金额(万元) | 签订日期 |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 投标文件页码 |
合计 |
附件2-10其他资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5.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合同的,按虚假投标处理。4.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
项目名称:三、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军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拟定)其他资料
请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正文前制作索引表。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附件3-1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年月投标供应商:(盖章)项目编号:
序号 | 评审项目 | 投标文件位置页码 | 是否完全响应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投标文件位置页码 | 投标供应商填写 | 审查人员认定 |
一 | 资格性审查内容 | |||
1 | ||||
2 | ||||
3 | ||||
---- | ||||
二 | ||||
1 | ||||
2 | ||||
3 | ||||
----- |
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附件3-2营业执照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身份证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辩,否则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采购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年月日
职务:移动电话:授权代表姓名:附: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通讯地址:传真:邮编: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做出如下承诺及声明:(采购机构名称):供应商承诺及书面声明附件3-5供应商承诺及书面声明注:后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身份证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辩,否则投标无效。
1.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二、保密承诺3.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等,造假或篡改相关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2.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自愿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1.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供应商诚信承诺
1.严格遵守《供应商诚信承诺》,若受到1年、2年、3年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理的,同意缴纳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1.5%、2%的诚信责任保证金(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千元),最低额度为10万元,最高额度为200万元。三、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5.未经采购机构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4.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3.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2.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五、近亲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4.给部队造成损失的,同意按照国家法律和合同约定,予以相应经济赔偿。3.若经查实采取串通投标手段取得中标资格,已进入履约阶段的,同意按照军队采购合同管理和供应商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需继续履约、但存在明显价格风险的,同意扣除利润,按照审定的实际成本结算,审定结果高于合同金额的,按照合同执行,接受相应违规处理;对于已完成履约和结算的,同意根据审价认定的实际成本支出,退还军队超额付款部分,接受相应违规处理。审价所需费用由我方承担。2.同意至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之日前,缴纳诚信责任保证金。逾期不缴纳的,不予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自禁止性处理期满之日起超过6个月不缴纳的,给予终身禁止处理。如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之日起3年内再次受到1年以上(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理的,同意前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同意再次按照被处理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以及处理年限对应的比例重新缴纳保证金,在未缴纳之前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八、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我公司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七、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我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至今,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隐瞒任何不良经营记录和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六、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等关联的公司,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附件3-6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按国家和军队规定做出的相关处罚。我公司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附件3-8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最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纳税的证明材料附件3-7纳税的证明材料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
纸面不敷时,可以另加页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9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等;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全称 | ||||||||||||
详细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
企业性质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邮政编码 | 电 话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 机 构 | ||||||||||||
单位优势及 特 长 | ||||||||||||
单位概况 | 职工总数 | 人 | 生 产 工 人 人 | |||||||||
单位概况 | 职工总数 | 人 | 工程技术人员 人 | |||||||||
单位概况 | 流动资金 | 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万元 | |||||||
单位概况 | 流动资金 | 万元 | 资金来源 | 银行贷款 | 万元 | |||||||
单位概况 | 固定资产 | 原值 万元 | 资金性质 | 生 产 性 | 万元 | |||||||
单位概况 | 固定资产 | 净值 万元 | 资金性质 | 非生产性 | 万元 | |||||||
单位概况 | 主要设施设备情况 | |||||||||||
企 业 财务 情 况 | 年度 | 收入总额 | 利润总额 | 税后利润 | 负债总额 | |||||||
企 业 财务 情 况 | 年 | |||||||||||
企 业 财务 情 况 | 年 | |||||||||||
企 业 财务 情 况 | 年 |
项目名称:甘孜某部关于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第四章招标公告二、专用部分标准文本军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3.最高限价:优惠率100%;注:下一步实施项目合同金额=采购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1-此次报价优惠率)。2.项目预算:本采购项目预算为0元。下一步具体项目实施根据具体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合同约定执行。所实施项目,由采购人编制招标控制价,而后随机抽取1家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作为项目的施工单位,实施项目合同价格=招标控制价*(1-此次报价优惠率)。被选中的施工单位需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核。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根据文件要求,现将5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本次采购确定3家施工单位,建立施工单位供应商名录。零星工程建设将在名录内随机抽取1家施工单位负责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编号:2022-JWSCGZ-F1040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4.本项目确定3家供应商中标,如第二、第三中标人优惠率低于第一中标人,则下一步在实施具体项目时,在随机选中后,按照第一中标人优惠率执行。如第二、第三中标人优惠率高于第一中标人,则下步在实施具体项目时,在随机选中后,按照各自中标人优惠率执行。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二)申领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3栋4楼407号附2号。(一)申领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五)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二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12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1032905366@qq.com。申领方式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二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开标地点: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时间:2022年12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地点: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办公电话:028-86679747联系人:赵先生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九、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标前答疑会八、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
移动电话:18011271027办公电话:0836-2830528项目监督人:袁先生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3栋4楼407号附2号
2.工程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一、★技术要求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2022年12月8日采购机构: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交付(服务)时间:根据施工前签订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在合同约定时间期限内交付。(一)交付(服务)时间、地点二、★商务要求3.2质保期内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其他安全隐患,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及时维修消除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产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并扣除相应的质量保证金,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相应的责任。3.1定期进行维护,确保质量和安全。3.后期服务要求: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需求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采购单位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三)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按照需求单位提供的要求拟制。(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交付(服务)地点:甘孜州内18个县(具体位置由采购人指定)。
合同编号:第六章合同专用条款(草案)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下一步各项目从零星工程供应商中随机选取1家后,在签订合同、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资料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各项目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各项目质量保证期满后,由中标供应商提供退还质量保证金相关资料,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料后30日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五)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合同期限内,各项目的服务费用全部按照招标控制价×(1-优惠率)=各项目实际合同价格进行结算,供应商的报价,将作为履约的价格依据,在履约期限内不可调整。其他按施工合同约定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三、服务要求及标准二、服务内容项目编号:签订地点:项目名称:签订日期:年月日一、项目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合计金额(元) | 进场提供服务时间 | 备注 |
1 | ||||||
合计 | ||||||
合同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 (小写):¥ |
六、相关要求五、测算金额及年限四、费用承担
九、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质量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即元整(小写¥0.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八、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即元整(小写¥0.00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七、履约保证金
十一、合同未尽事项□提请仲裁□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份数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本表是对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内容的集中说明,需重点关注。如与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表为准。第七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详见第四章“招标公告”第一条 | |
第3.2款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第四章“招标公告”第四条 | |
第7.1款 |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 详见第四章“招标公告”第五条 | |
第7.2款 | 组织现场踏勘或者召开答疑会 | 不组织 | |
第8.1款 | 信息发布指定媒体 | 详见第四章“招标公告”第十条 | |
二、招标文件 | |||
第10.1款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第四章“招标公告”第六条 | |
三、投标文件 | |||
第15.4款 | 投标文件副本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份数 | 副本份数: 2份 电子版投标文件: 1份 其中,《价格文件》3份 | |
第16.1款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 | |
第17.4款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按照开标一览表进行报价 | |
第18.1款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
四、投标文件递交 | |||
第19.3款 |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详见第四章“招标公告”第六条 | |
五、开标与评标 | |||
第21.1款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详见第四章“招标公告”第七条 | |
第21.3款 | 采用质量优先法评审的合格分或者名次 | 不涉及 | |
第23.1款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详见本章附表1 | |
第23.2款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详见本章附表2 | |
第23.3(1)项 | 商务评审标准 | 详见本章附表3 | |
第23.3(2)项 | 技术评审标准 | 详见本章附表4 | |
第23.4(3)项 | 价格评审标准 | 详见本章附表5 | |
第27.1(3)项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 招标文件中非实质性商务条款偏离 项及以上将导致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中非实质性技术参数偏离 项及以上将导致投标无效;☑ 不涉及非实质性技术参数偏离导致腿部无效 | |
第22.2款 | 评审方法 |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 |
第22.2款 | 评审方法 | □ 质量优先法 | 技术得分达到 分以上技术得分达到前 名次以上 |
六、质疑、投诉和投诉复议 | |||
第37.4款 | 采购机构质疑处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 13551697930 | |
第38.4款 | 受理、处理投标供应商部门及联系方式 | 处理部门: 采购管理部门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 0836-2830535 | |
第39.4款 | 受理、处理投诉复议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 | 处理部门: 纪检监督部门 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方式: 0836-2830528 | |
十、其他补充内容 | |||
第44.1款 | 其他补充内容 | 无 |
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审查人员签名: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资格性审查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具体要求 | |
审查项目 | 投标供应商1 | … | 具体要求 |
一、一般资格审查 |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
4. 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 ||
5.供应商承诺及书面声明 | 承诺及书面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承诺、近亲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 ||
6.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 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不需要纳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7.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 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 ||
8.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 | 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 ||
二、特定资质审查 | |||
1.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二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说明:1.合格打“√”, 不合格打“×”。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
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附表3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名: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具体要求 | |
审查项目 | 投标供应商1 | … | 具体要求 |
1.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 |||
2.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3.结算方式、交货方式等“★”号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商务专家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号条款响应情况做出判定 | ||
4.技术要求“★”号技术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技术专家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号条款响应情况做出判定 | ||
5.其他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
综合评定 | |||
说明:1.合格打“√”, 不合格打“×”。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是否合格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投标供应商1 | … | |
1 | 商务评审 | 拟派人员 | 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专业)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专业)得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的加2分;本项满分5分。2、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得2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加2分;配备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的得1分;本项满分4分。3、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得2分,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本项满分4分。4、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以上人员齐全得5分,每少一人扣1分。本项满分5分,扣完为止。注:人员不重复评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 18分 | ||
2 | 商务评审 | 业绩 | 供应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6分 | ||
合 计 |
价格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附表5价格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附表4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是否合格 | ||||
1 | 技术评审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组织计划;②管理机制;③施工准备;④其他相关事项组织管理)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完整,高效可行,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2分,每缺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等情况的扣1.5分,直至该项扣完为止。 | 12分 | 投标供应商1 | … | ||
2 | 技术评审 | 工程质量控制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控制目标;②质量保障措施;③对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④本项目特点及重点、难点及关键点问题的认识)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完整,高效可行,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2分,每缺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等情况的扣1.5分,直至该项扣完为止。 | 12分 | ||||
3 | 技术评审 | 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文明管理措施;②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完整,高效可行,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0分,每缺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等情况的扣2.5分,直至该项扣完为止。 | 10分 | ||||
4 | 技术评审 | 进度控制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进度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工期控制措施;②节点工期控制措施;③得当的工期控制方法;④时间进度计划安排)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完整,高效可行,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2分,每缺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等情况的扣1.5分,直至该项扣完为止。 | 12分 | ||||
合 计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是否合格 | ||
1 | 商务评审 | 价格 | 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以优惠率最高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人优惠率/投标基准价)×30。注:在采购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折扣。服务期限内,各项目的价格=采购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1-各中标人优惠率)。例:某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万元,中标人优惠率为为10%,即该项目的价格即为20万*(1-10%)=18万元。 | 30分 | 投标供应商1 | … |
项目编号:2022-JWSCGZ-F1040
甘孜某部关于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
评
审
报
告
2023年1月6日
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天杨香梦
宝宝
17
玉
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JWSCGZ-F1040
2.项目名称:甘孜某部关于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
3.采购人:甘孜某部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金额:本采购项目预算为0元。下一步具体项目实施根据
具体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合同约定执行。所实施项目,由采
购人编制招标控制价,而后随机抽取1家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作为项
且的施工单位,实施项目合同价格=招标控制价*(1-此次报价优惠率)。
被选中的施工单位需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核。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甘孜某部关于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
2.交付(服务)时间:根据施工前签订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在
合同约定时间期限内交付。
3.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
求。
(四)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
1、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甘孜某
部(采购人)委托,拟对甘孜某部关于零星工程施工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的公开招标。
2、招标公告于2022年12月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申领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每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去W佰
18
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申领招标文件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3栋4楼
407号附2号或邮箱。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序号
供应商名称
1
四川省森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四川中恒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四川钦胜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4
绿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四川森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川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7
四川巨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四川中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四川松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评审地点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评审地点: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了由5人组
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具体评标委员会成
员详见:《评审专家签到表》。
四、开标情况
(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2年12月30日14
时30分,在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递交响应文件。
(二)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14时30分,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w
o
19
共收到9家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
(三)开标会议由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主持,四
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记录,
进行现场监督。
T
(四)开标过程中,由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了检查,
过程详见《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表》。
(五)开标过程顺利
五、采购情况及说明
(一)评审过程情况
1、评审过程程序执行情况。
按采购文件要求程序进行
2、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应当终止评审的情形:(如有,请在横线
上填写详细情形;若无,请在横线上填写“/”
/
3、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可以终止评审的情形:(如有,请在横线
上填写详细情形;若无,请在横线上填写“/”)
(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若有,请在横线上填写详细情
形;若无,请在横线上填写“/”
(三)供应商澄清情况:(若有,请在横线上填写详细情况;若
无,请在横线上填写“/”)
(四)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有8家,未通过资格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2W寸杨磨芳
20
石
审查的供应商有一家,未通过的原因分别是
权A表会身份证复印4
A
(五)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家,未通过
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家,未通过的原因分别是:
(六)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
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计算出供应
商的最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六、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
排序
供应商名称
总得分
第一名绿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第二名国中恒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99.60
第三名四川省森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8135
第四名图7饮胜缝筑有限责任公司
456.55
第五名
川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1930
第六名四川区恒建收工程有限公司
403.40
第七名川松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98、60
第八名
图锦天建设程有限公司
38.05
七、评标委员会推荐预中标供应商的名单
预中标供应商排
序第一名 | 供应商名称总得分报价 | ||
第二名 | 绿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凤中恒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499.60 | 优惠率59hy惠率459 |
第三名 | 西省森松肆收工程有限公司4 | 48735 |
48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无2
厂
21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若
有,请评标委员会成员详细描述不同意见;若无,请在下列横线上填
写“/”)
/
/
一
课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王财本展场公舱
监督人员签字
日期:2022年12月30日
22
五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