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清镇市城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代理。
2、项目概况:整治易涝点28个。新建DN300-DN2000雨水管30Km(雨水检查井1230座,顶管工作井4座,DN800顶管专用混凝土管345米);新建5.0*4.5m排水箱涵66米;改造2.0m*0.8m排水明沟484米;DN300-DN1000管道治理。
3、比选内容:完成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4、服务地址:比选人指定地点。
5、完成时限:45天,以项目实际为准。
6、服务期限:至完成中标通知书办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以提供近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5月、2024年6月、2024年7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比选申请人须承诺:1、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比选申请人须承诺受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配置人员均为本公司人员且需提供社保证明(2024年5月、2024年6月、2024年7月),比选申请人未经比选人同意擅自更换相关人员,招标人将取消比选申请人的中选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每天09: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清镇市尚湖城展示中心二楼审计法务办公室)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4年8月7日上午10时00分;
2、开标地点: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比选人: 清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 清镇市尚湖城展示中心二楼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13885031067
七、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