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2011250096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长沙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测绘及零星测绘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011250096-4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第一测绘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测绘及零星测绘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1125009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优惠率(%) 价格调整规则 优惠条件
1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测绘及零星测绘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18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工作内容

数量

计费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投标优惠率(%)

投标单价

备注

1

宗地测量(含权籍调查)

单位、企业

1

0.12 元/㎡

18%

0.0984

私宅

1

200 元/宗

18%

164.00

2

房产测绘

房产预测

住宅

1

0.21 元/㎡

18%

0.1722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减半

商业、厂房

1

0.28 元/㎡

18%

0.2296

多功能综合

1

0.41 元/㎡

18%

0.3362

房产实测

住宅

1

0.69 元/㎡

18%

0.5658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减半

商业、厂房

1

0.92 元/㎡

18%

0.7544

多功能综合

1

1.38 元/㎡

18%

1.1316

3

1:500 标准地形图

1

0.08 元/㎡

18%

0.0656

4

拨地定桩、建筑物定点放线

1

150 元/点

18%

123.00

5

控制点测量(相当于级导线

以上控制点)

1

400 元/点

18%

328.00

6

勘测定界(内业做卷)

1

300 元/宗

18%

246.00

50 亩以下 246.00 /

按优惠率计算;超过 50 亩的部分,单价固定

4.1/)。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2-24 —— 2024-02-24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工作内容为采购人职能职责范围内涉及的测绘技术服务工作,具体为长沙县范围内发生的不动产测绘及零星测绘项目,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籍测量(含权籍调查)、房产测绘(房产实测、房产预测));地形图测量;规划测量(建筑物定点放线);勘测定界(内业做卷);拔地定桩;控制测量(相当于Ⅱ级导线以上控制点)等按照现行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测量并出具测绘成果资料。具体工作将以采购人在实际工作中确定的内容为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暮云支行(湖南省第一测绘院:43001558464059168168)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测绘成果质量要求规定,先进行全面自检并做好记录,以保证成果达到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质量要求,再将合格的测绘成果交由采购人验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小型或简单项目,由采购人按投标人完成项目量进行批次随机抽检验收。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采购人组织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具有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资质的单位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所产生的验收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2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投标单位应对整个项目中的测绘数据、成果和登记信息等资料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均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递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违者须赔偿因此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后和采购人签订《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7.违约责任

本项目范围为长沙县县域内,时间为期三年,自合同签订日起。在此期间如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158号
法定代理人: 胡朝钦 法定代理人: 雷宇斌
委托代理人: 向梅 委托代理人: 曾艳
电话: 0731-84012355 电话: 0734-8828015
传真: 0731-84011933 传真: 0731-8593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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