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167.2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zc(ps)2022-015
预算金额167.28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关先生0427-238222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志强0427-2875330
中标公司辽宁馨达合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67.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2年12月29日 08: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职业中介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盘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29日 08:44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登明、白金平、卢荡、孟琪、张丽梅 | ||
总中标金额 | ¥167.28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关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27-2382227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盘山县太平街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关先生、0427-23822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志强 0427-2875330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附件2 | 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正式版).pdf |
一、项目编号:LHZC(PS)2022-015(招标文件编号:LHZC(PS)2022-01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馨达合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政府综合办公楼109室
中标(成交)金额:167.2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辽宁馨达合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劳务派遣服务 | 劳务派遣服务 | 二、管理要求 1. 由中标方负责与劳务派道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管理费(服务费)按照用工人数定额核定,每人每月不超过70元。(年度不超过3.2万元) 2.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即养老、医疗(包含生育)、失业、工伤按盘锦市地方文件标准执行,如当年需要调整,按照新的标准进行调整。参保手续由派遣公司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由用工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由派遣公司负责缴纳。(单位承担38人五险约45万元,包含预测2023年医疗、养老调标数) 3.由中标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纠纷处理,劳动关系维护,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 4.中标方应与招标方共同对派遣人员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入职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及其他招标方工作需要的培训。 5.由中标方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6.由中标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档案管理。 三、服务质量要求: 1.招标方提出用工要求,中标方需严格执行。中标方确保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等手续、派遣手续、向招标方派遣。 2.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等事件。 3.中标方应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派遣人员的工伤理赔劳动仲裁、诉讼及人事仲裁等事件,超出派遣人员工作范用所发生的事故,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协商解决,避免妨碍招标方的正常工作或者给招标方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 4.服务的时效性:中标方应保持联系,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 5h 内进行响应。 四、其他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其他特殊情况,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的期限为准。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价格变化幅度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但合同应当一年一签。 | 劳务派遣人员若违反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招标方可随时要求将人员退回中标方,违反《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系统临时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和劳动合同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登明、白金平、卢荡、孟琪、张丽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
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
联系方式:关先生、0427-2382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系方式:郑志强 0427-2875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先生
电 话: 0427-238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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