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JL13(05)-W10009投诉处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13(05)-w100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现将驻渝单位附属医院化学发光仪(第二次)(项目编号:2023-JL13(05)-W10009)的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 诉 人:江西安禄泰贸易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某驻渝单位附属医院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一:技术参数▲5、采用整盒装反应杯,防卡设计,方便操作,减低故障率。6、采用一次性吸头。项目共14项招标参数,其中多项串联起来响应参数,具有排他性和指向性。
投诉人投诉事项二:技术参数7、可同时扩展甲型肝炎病毒IgM抗体和戊型肝炎病毒IgM抗体检测。按照本次试剂招标的项目、跟技术参数第7条无任何相关联系,具有排他性,锁定品牌导向,不符合公平、公正、公开招标要求。
二、调查事实及认定
针对投诉事项1,经核查,技术参数5在市场上有三家以上产品满足方法学和参数要求,满足技术参数6同时也满足其余13条参数产品在市场仅部分企业满足正偏离,项目具有一定的指向性和排他性。该投诉部分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2,经核查,针对技术参数7,需求单位为扩大市场竞争,拟删除此条参数。该投诉成立。
综上,此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综合以上调查事实,前期对“化学发光仪(第二次)”项目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为确保招标项目公平公正,我们将督导医院对该项目重新招标,感谢贵司对大学采购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自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管理部门申请复议,联系人:李助理,电话010-66718824,投诉复议事项不得超出投诉事项范围,但基于投诉处理决定内容提出的投诉复议事项除外。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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