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户厕改造专项检查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巩固拓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成果,全面提升改厕质量和实效,务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经研究决定,拟通过公开比选,选择一家单位承办太原市农村户厕改造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
太原市部分县(市、区)乡镇、农村
二、检查时间
2023年9月
三、检查内容及要求
1、对2022年“回头看”以来完成整改的问题厕所进行抽查问效。抽取6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取2个乡(镇),每个乡(镇)1个村,每村抽取10户,预计120户。
要求:提交不少于2000字总结报告,分县(市、区)对问题厕所整改质量进行评价,并分村填报《农村问题厕所质量评价指标表》、《农村问题厕所整改和新建厕所质量抽查复核表》,分户拍照,抽验情况汇总。
2、对2021年、2022年、2023年新改造卫生户厕进行抽查验收。涉及改厕任务的县(市、区)按年度任务的5%左右抽验,预计1800户,县区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要求:提交不少于3000字报告,分县(市、区)对改厕质量进行评价,并分村填报《农村新建厕所质量评价指标表》、《农村问题厕所整改和新建厕所质量抽查复核表》。其中,抽取两个县(市、区)2022年、2023年新改造的4个村(每县区2个村),结合省要求开展的新改造厕所大比武活动,分村加填写一份《“三比一看”自查自比评分表》。所有检查户厕分户拍照,抽验情况汇总,并就抽取两个县(市、区)的4个村“三比一看”在报告中体现。
四、资金预算
不超过十万元,包含公司车辆、人员、设备、税款、报告等各方面全部费用。
资格条件
1、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开展农村社会、农业经济等方面研究的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
2、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服从我局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机构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申请书。
2.申请机构有效相关证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机构的人员印证材料。
5.项目报价表(以人民币报价)。
6.承办相关工作经历。
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七、比选标准
1.申报主体是否独立;
2.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3.申请机构的人员是否可满足检查需要;
4.项目报价情况;
5.是否有相关工作经历。
八、申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8日9:00-9月12日18:00,逾期递交的项目申报申请书将不予接收。
2.地点:新建路69号太原市人民政府主楼612办公室
3.联系人:张晋煌
4.联系电话:4030919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7日
检查范围
太原市部分县(市、区)乡镇、农村
二、检查时间
2023年9月
三、检查内容及要求
1、对2022年“回头看”以来完成整改的问题厕所进行抽查问效。抽取6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取2个乡(镇),每个乡(镇)1个村,每村抽取10户,预计120户。
要求:提交不少于2000字总结报告,分县(市、区)对问题厕所整改质量进行评价,并分村填报《农村问题厕所质量评价指标表》、《农村问题厕所整改和新建厕所质量抽查复核表》,分户拍照,抽验情况汇总。
2、对2021年、2022年、2023年新改造卫生户厕进行抽查验收。涉及改厕任务的县(市、区)按年度任务的5%左右抽验,预计1800户,县区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要求:提交不少于3000字报告,分县(市、区)对改厕质量进行评价,并分村填报《农村新建厕所质量评价指标表》、《农村问题厕所整改和新建厕所质量抽查复核表》。其中,抽取两个县(市、区)2022年、2023年新改造的4个村(每县区2个村),结合省要求开展的新改造厕所大比武活动,分村加填写一份《“三比一看”自查自比评分表》。所有检查户厕分户拍照,抽验情况汇总,并就抽取两个县(市、区)的4个村“三比一看”在报告中体现。
四、资金预算
不超过十万元,包含公司车辆、人员、设备、税款、报告等各方面全部费用。
资格条件
1、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开展农村社会、农业经济等方面研究的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
2、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服从我局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机构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申请书。
2.申请机构有效相关证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机构的人员印证材料。
5.项目报价表(以人民币报价)。
6.承办相关工作经历。
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七、比选标准
1.申报主体是否独立;
2.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3.申请机构的人员是否可满足检查需要;
4.项目报价情况;
5.是否有相关工作经历。
八、申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8日9:00-9月12日18:00,逾期递交的项目申报申请书将不予接收。
2.地点:新建路69号太原市人民政府主楼612办公室
3.联系人:张晋煌
4.联系电话:4030919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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