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一体化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1225.2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10062641238
预算金额1225.29万元
招标公司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招标联系人冯海柱024-8734065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玉红024-868567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两家子村及良种场村的康平县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招标人名称
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项目名称
康平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10062641238
资金来源
区(县)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372.49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康平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固化飞灰填埋区一座,将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部分区域改造为固化飞灰填埋区,占地面积1.66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螯合飞灰产生规模为7835吨/年。本工程固化飞灰填埋区设计填埋规模为10.4万m³,设计运营期10年:飞灰填埋量约8.32万吨。本项目共分三期,本次实施方案编制内容为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二期及三期建设需另选厂址。
标段(包)名称
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一体化EPC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62641238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或者(环保工程二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康平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固化飞灰填埋区一座,将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部分区域改造为固化飞灰填埋区,占地面积1.66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螯合飞灰产生规模为7835吨/年。本工程固化飞灰填埋区设计填埋规模为10.4万m³,设计运营期10年:飞灰填埋量约8.32万吨。
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1-1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7-10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1225.29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2-10 16:30至2024-12-16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31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12-31 09: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其它要求:(1)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2)EPC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附网站截图。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但不得单独或在不同联合体中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监督部门
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高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24-87395983
招标人
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沈阳市康平县
联系人
冯海柱
电话
024-87340656
邮箱
30556179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人
秦玉红
电话
024-86856767
邮箱
lnds86856767@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秦玉红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秦玉红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两家子村及良种场村的康平县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招标人名称
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项目名称
康平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10062641238
资金来源
区(县)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372.49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康平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固化飞灰填埋区一座,将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部分区域改造为固化飞灰填埋区,占地面积1.66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螯合飞灰产生规模为7835吨/年。本工程固化飞灰填埋区设计填埋规模为10.4万m³,设计运营期10年:飞灰填埋量约8.32万吨。本项目共分三期,本次实施方案编制内容为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二期及三期建设需另选厂址。
标段(包)名称
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一体化EPC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62641238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或者(环保工程二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康平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固化飞灰填埋区一座,将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部分区域改造为固化飞灰填埋区,占地面积1.66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螯合飞灰产生规模为7835吨/年。本工程固化飞灰填埋区设计填埋规模为10.4万m³,设计运营期10年:飞灰填埋量约8.32万吨。
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1-1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7-10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1225.29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2-10 16:30至2024-12-16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31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12-31 09: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其它要求:(1)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2)EPC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附网站截图。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但不得单独或在不同联合体中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监督部门
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高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24-87395983
招标人
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沈阳市康平县
联系人
冯海柱
电话
024-87340656
邮箱
30556179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人
秦玉红
电话
024-86856767
邮箱
lnds86856767@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秦玉红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秦玉红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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